宪法概念、特征和原则是什么?

教育网编2023-03-07 20:251810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宪法概念、特征和原则教学浅见》,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各类公职类考试中,宪法几乎是一个必考科目,但一般题量不多,分值占比不大,题目整体也难度不大,以记识性考查为主。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宪法概念、特征和原则这三个知识点如何考,怎么考,捋一捋常见考试方式方法,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宪法的概念

对于宪法的概念我们简单了解即可,考察的概率比较低。宪法概念讲的就是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综合性的规定国家的一些重要内容。我们给宪法的定义是“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在这要突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强调宪法与其他法律的不同,为后面阐述宪法的特征做铺垫。同时,也需要解释一下,宪法只是综合性的规定,就法律原则和思想指导方面的规定较多,在现实生活中直接援引宪法的规定概率不大。

二、宪法的特征

理清了的宪法的概念,则要对“宪法特征”这个常考的知识点做阐释。其中,宪法三大特征中前两个特征考察频率是比较高的,而且第一个特征比较爱考多选题,第二个特征常考单选题或者判断题。

1.宪法是我国根本法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主要规定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第一个特征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体现在三个方面:(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在这个地方需要重点记忆的是根本大法体现在哪几个方面,一般会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另外,在“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方面,也体现在“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三个方面,不要和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三个方面混同,在多选题中容易混在一起考察,互作干扰项,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把这两个大的方面分开。

第二个特征是“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在这个特征上比较爱考单选和判断,常出的考点集中在“最主要、最核心”这个关键词语上,即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个特征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对于这个特征简单了解即可,考察频率不是太高。

三、基本原则

此部分内容考查频率不高,其中,以“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考查频率稍高一些。这些原则需在理解基础上加以记忆,理论性较强,不容易理解,也容易被忽略。

第一个是人民主权原则,这个原则与我国的国家性质是相对应的,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也就意味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就必须要坚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原则。这里可适度了解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第二个是基本人权原则。可先了解一下人权内涵,结合其历史起源及我国对人权的定义、保护等予以阐释,强调我国宪法在2004年修改时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个是法治原则。就这个原则我们需要给学员讲清楚法治与法制的不同点,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另外,还需要强调法治的核心是什么,可以结合我国现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来加以阐释治。

第四个是权力制约原则。这里需要强调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而非西方国家的 “三权分立”。

第五个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这里需要了解的民主集中制是原则,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其制度方面通常表现为“首长负责制”。

宪法概念、特征和原则部分重点集中在宪法特征的前两个特征和宪法的五大原则上面,该属于高频考点,多数情况考察记忆性的内容,需要加强记忆。

【例题】(多选)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B.在本质上,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

C.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D.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答案】ACD。解析:B选项的说法在“近代”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是正确的,但在社会主义宪法诞生后,这一说法明显错误。故本题答案应为ACD。本题是对宪法特征的直接的记忆性考查,也是宪法常用的考查方式。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