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不是国家法定节日,孩子学校放假半天。合理吗?
教师节不是国家法定节日。孩子学校放半天假,合理吗!(原创)
提出这样的问题的人,或有这一想法的人,法律意识太强了,值得赞扬和学习!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学法,懂法,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办事。让我们的国家风清气正。
国家把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我认为他也应该具有法律效力,老师们也应该有休息的权力。就是孩子们放半天假,给老师们休息半天也是合理的。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我工作的几十年中,从教师节颁布的那一年开始,9月10日从来就没有孩子放假半天,老师休息的情况。相反这一天大多数老师更辛苦。因为每年9月10日,镇政府要召开庆祝教师节大会,各学校先进教师要去接受表彰,还有少数老师要带领少部分孩子去进行文娱汇演。这些老师的课全部由没有机会参加会议的老师担任,有的老师还可能担任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这些留在学校里的老师工作任务更重了,怎么能谈得上休息呢。
老师们每天都是迎着朝阳去上班,顶着月光回到家。晚上还要到校晚办公两小时,(我们农村小学没有住校生,而且老师大多数都是本村人)每天的工作时间IO小时以上。国家实行8小时工作制,老师们却工作了IO小时以上,那不是违法了吗?老师们完全有权力告主管部门。但是老师们仍然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地工作着,没有叫苦叫累。大家都认为这是工作的需要。
可能有少数人认为老师们有寒暑假。殊不知,寒暑假真正能让老师们休息的时间很有限。什么参加各种培训班,学校值班,各种社会活动占用了老师们的绝大部分时间,休息时间抵不上平常多工作的时间。
希望社会上的少部分人不要无辜的去指责老师,哪样工作都不容易,教育工作也是如此。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认识,请朋友们留言评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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