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的五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楼上说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只是其中一个原则之一吧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具体有:
(1)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
中国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切身利益都决定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和首要目标。
首先,中国在近代历史上是个遭受帝国主义欺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人民饱经战乱和穷困之苦。中国人民经过长期奋斗,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才赢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终于得以在和平的环境中建设自己的国家。中国人民从自己的悲惨遭遇中深刻体会到,和平是十分珍贵的。
这样的经历和认识促使中国外交追求和平与发展的目标。
其次,中国是个社会主义国家。绝不会发动战争去侵略和奴役别国人民,也绝不愿像过去那样受别国维护的奴役促进和压迫、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中国外交的宗旨和首要目标必须是和平与发展。
第三,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需要外部环境的不断优化作为保证,和平是中国发展繁荣最根本的前提。这是中国外交把和平与发展作为宗旨和首要目标的重要原因。最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突出问题。
从优化国际环境,维护中国的安全、领土完整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方面出发,也要把和平与发展作为中国外交的首要目标。
(2)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
新中国建立以来,无论是在与苏联结盟时期,还是联美抗苏时期,中国都没有放弃独立自主原则。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赋予独立自主以新的内容,实行真正不结盟政策,不同任何大国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不支持任何一方反对另一方,从而更好地维护了中国的独立自主在冷战后的新时期,中国与一些世界大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但这只是协作友好关系,不是结盟关系。
不针对第三方,更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目的是加强与该国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促进自身的发展,有利于维护中国的独立自主,也符合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推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事业。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领导人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根据当时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基础上首先提出来的。1953年12月,周恩来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第一次阐述了五项原则和平共处的设想。1954年6月,中印、中缅双方总理先后在联合声明中正式倡议将五项原则作为指 导一般国际关系的原则。
今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成为公认的处理国际关系的普遍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这五项内容是相互联系的,其核心和主要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正确处理国家关系的最基本的国际关系准则,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套完整的行为规范,比其他国际性、区域性的法律原则更全面、更合理,是国际社会普遍能够接受的行之有效的原则;它是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的要求,是由多极化趋势和多样化世界的现实所决定的,是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针锋相对的,最能反映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最符合所有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国际关系的历史和现实证明了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国际新秩序完全是可行的。
(4).中国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中国政府主张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内容包括:政治上应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经济上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文化上互相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还有一个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