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诉啊?我要投诉汉寿县公安局?
1、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金华市公安局受理不服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以及金华市公安局直属各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即通过申请人所留的联系电话与申请人进行确认,无法确认的,视为未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告知申请人书面补正,经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予以受理。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火灾事故责任鉴定以及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对此申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金华市公安局 2、参照以下做法,在类似百姓呼声栏目反映:2014年8月12日10时33分,网民“伞”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会同县公安局非法行政,把罚款作为创收手段》,反映我局民警违法办案。
经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3、公安部要求,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证、办户口。对群众户籍信息明显存在逻辑错误的,要按照实情马上改;对属于过去登记错误的,要主动检查主动改;对群众申请办理户口等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要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群众补充事项,可以不开证明的不要让群众开证明,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要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要让群众来回往返;对确有困难、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尽可能地提供预约上门办事办证服务。
要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市、县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审查审核小组,加强流程监管,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现解决户口、证件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严防发生违规违纪办理户口、证件问题。省级公安机关要运用人口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一人多户”、“一人多证”、随意更改信息等问题。
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充分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网上监督窗口,畅通群众对违法违规办理户口、证件和办事难、办证难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全面公开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将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公开接受监督。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掌握情况,跟进检查、督促落实。要进一步严格办事纪律,落实责任追究。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大力表彰奖励工作认真负责、热情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对“四难”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必须严肃处理。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