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疫区封锁与解除封锁?
根据2005年国家农业部发布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 置技术规范》中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规定封锁和解除封锁要执 行如下规定:
(1)封锁范围认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在2小时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2)封锁令的发布: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 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决 定。
决定实行封锁的,发布封锁令。
(3)封锁的实施: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疫区实施封锁。在 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人疫区的交通路口建立临时性检 疫消毒站,指派专人,配备消毒设备,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 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对出人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消毒。
(4)封锁令的解除: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理 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且受威胁区病 原检测阴性,经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 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