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国企中层副职领导相当于事业编单位的什么级别?你有什么看法?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这也是很多人的常识性错误,那就是国企已经去行政化。因此严格意义上说,国企领导是没有行政级别的但是,现在几乎所有国企的管理模式还是老办法参照行政机关来执行,其人员都是套岗设置,按照相应的行政级别来定岗定职,为什么常有国企的人说我是什么什么级别,原因就在这里。而实际上,国企除领导班子归口组织部管理外,其余中层干部都由企业党委任命,报国资委备案,并不在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管理之列,根本就没有什么级别一说。国企人自认为的科级处级干部,并不是真正的行政科级处级,只是相当于科级处级而已。
像题主所说的区级国企中层干部的级别,就要看所谓的区是什么概念。如果少数民族自治区,比如内蒙古自治区,省级自治区下辖国企基本上是正厅副厅设置,那么其中层人员基本上是处级设置。而如果是地市级的城区,区属国企领导班子最多也是正科,其中层干部顶多就是大家口中常说的股级,根本不在干部行政级别序列。
那么,国企干部,能否到行政机关任职?
当然可以。这是有政策法律依据的。
《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其中,《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又明确指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据此规定,也就是说,国企干部只要达到一定级别(起码相当于科级以上领导),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即可转变身份变为公务员。
打个比方,小李在市级政府直属的国企(相当于正处)担任中层干部,其职务级别就可以套科级,如果有接收单位,单位又有空编,小李就可以调到市直机关部委办局任副科级、正科级领导职务。在程序上,只要接收单位同意进人,有编制空缺,原单位愿意放人,编办研究同意后,报编委会审核同意后即可。编委会一般由行政主官、常务、组织部长、政府秘书长、财政局长、编办主任等组成。由于这些领导都比较忙,很难凑在一起,很多时候一年也就开一两次编委会。因此,从事业单位包括国企调入行政机关任职(处级以上领导由常委会决定,不在其列),所需时间非常长,能够一年之内办好就算不错了。有时候排不上,还得跨年,对很多准备调入行政机关的人来说是比较煎熬的。
当然,以上只是理论上的可能。能否从国企调行政机关,除了满足上述条件,最关键的还是要有领导帮你,否则一切都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