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经开区玉龙医院不支付农民工装修费的投诉
贵州安顺经开区玉龙医院不支付农民工装修费的投诉
投诉人:张公伟,男,汉族,1990年9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贵州威宁县人,住威宁县五里岗街道白岩村团结组,身份证号:522427199009070539,电话:15902595047
投诉人:刘选贵,男,汉族,1989年11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贵州威宁县人,住威宁县小海镇坪山村五组,身份证号:522427198911062635
投诉人:刘代品,男,汉族,1968年1月23日出生,小学文化,贵州威宁县人,住威宁县陕桥街道陕桥社区陕桥组,身份证号:522427196801230416
被投诉人:贵州省安顺市经济开发区玉龙医院,法人:陈菊,系该院院长
投诉的事实经过如下:
贵州省安顺市政府决定修建安顺市经济开发区玉龙医院,主体工程完工后,把找平层2408.51平方米,水磨石4432.69平方米,地脚线2200.33平方米,刮瓷粉13766.77平方米,一楼大厅过道吊顶296.59平方米,一楼大厅墙砖445.43平方米,卫生间回填54个,卫生间垫层54个,卫生间防水54个,公厕回填8个,公厕垫层8个,公厕防水8个,卫生间墙砖791.36平方米,卫生间地砖194.28平方米,DR室地砖18.02平方米,蹲便器78个,厕所隔断22个,柜子37.15平方米,包管子62根,铝塑板包门头17.44平方米,大门雨棚水泥板8平方米,大门雨棚防水8平方米,一楼过道木板隔墙46.5平方米,总造价683347.24元发包给贵州省威宁县汪江平(身份证号:522427198808150813)修建装修,汪江平从中把装修单价降底后转包给三个投诉人装修。经过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劳动局调解称:“与汪江平无关,张公伟,刘选贵及参与者刘代品直接找玉龙医院院长陈菊结算工钱。”协议书签订后,投诉人张公伟、刘选贵、刘代品严格按照标书和医院要求履行装修义务,医院于2021年11月12日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装修工程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由汪江平转包给投诉人装修的工程完全合格后,与安顺市经济开发区玉龙医院签订了“玉龙医院装修工程验收清单。”参加验收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装修协会、施工单位。
本工程于2021年11月12日验收合格后,安顺市经济开发区玉龙医院直到今日没有将装修款683347.24元(已支付15万元)兑现给投诉人使用,经劳动局调解于2022年4月底推到2022年5月底推到2022年6月份。一句话,院长陈菊不想把533347.24元的工程装修款兑现给辛勤劳动的投诉人。投诉人上有老、下有小,要养家糊口,这是不可推卸的事实。
综上所述:为保护投诉人的合法劳动工钱不受侵犯,敬请相关监督部门督促贵州省安顺市经济开发区玉龙医院院长陈菊将投诉人的装修费用533347.24元给付,不要再克扣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为谢!
投诉人:张公伟 刘选贵
刘代品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