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婚姻法与旧婚姻法的区别

社会网编2023-02-27 18:262340

民法典新婚姻法与旧婚姻法的区别

一、协议离婚新旧法对比

《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其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旧的流程对比《民法典》新的流程,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核对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材料,确认男女双方确系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当场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实施后,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等。

二、离婚冷静期的优点

1.离婚冷静期的设立,能够帮助因冲动离婚、草率离婚、任性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冷静,妥善处理关系,化解危机,修复感情。

2.离婚冷静期内当事人有可能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转移财产情况,就要考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以诉讼离婚方式来解决。如果是不动产且不动产登记在对方名下,还可以先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作为阻止对方转移财产的应急措施。

三、离婚冷静期的缺点

1.如果素涉及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还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在一定时期内不得离婚,有催生暴力引发悲剧的可能。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系统规定了防治家暴的措施。遭遇家暴,受害人可以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妇联等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诉讼离婚。

2.《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手续快捷、费用低,在男女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婚姻登记机关可发给离婚证,既节省诉讼费用,又不必对簿公堂。《民法典》则规定协议离婚冷静期最长可达六十日,一方递交离婚申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均可随意撤回,三十日期满后,任一方未到场,离婚流程清零,如再次协议离婚,再走流程。《民法典》并未限制可撤回申请次数,漫长的博弈过程,增加了双方协议离婚时间成本和难度,迫使离婚意愿强烈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不选择费用较高的诉讼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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