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召集中心城区
12家主要大型超市、农贸市场
相关负责人召开提醒告诫会
严禁借疫情防控等各种原因
采取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各类
价格违法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关于规范疫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有关经营者: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防疫用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现提醒告诫如下:
展开全文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经营者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费用。
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更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物价过快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提醒告诫会上,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金对现场超市、农贸市场相关负责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有法治观念;二是要有企业家情怀;三是要有社会担当。同时,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价费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
下一步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将立即
组织人员对
重点商超、农贸市场
开展明察暗访
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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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 宜春市场监管▍原题: 扩散!严禁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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