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贵溪市政府违法强拆,房管局侵吞被违法强拆拆迁户补偿款,南昌铁路二级法院、江

社会网编2023-02-23 13:463540

  事件回顾:

  一、2017年5月20日,江西省贵溪市沿河西路及城南众德棚户区项目行政征收,该拆迁补偿征收方案补偿方式内容违法,且存在补偿款严重不公平现象,被征收户余火福未与贵溪市政府达成征收协议,于9月下旬向地方上一级行政维权后,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4月中旬判决,确认贵溪市政府该征收决定中补偿方式违法;

  二、维权期间贵溪市政府对被征收户余火福家断水断电逼迁,造成家中独居的两位近七旬老人日常生活不便,2018年12月18日凌晨5时左右,贵溪市政府拆迁指挥小组趁户主不在家期间非法入户并违法强拆;

  三、房屋被强拆后,贵溪市政府与房主无任何联系沟通。在房主经一系列行政维权确认为贵溪市房管局为适格被告行政诉讼后,被告仅向南铁运输中院出具一份由该局聘请的拆迁公司《情况说明》,违法强拆的问题至今没有交待,无人担责;

  四、余火福在行政诉讼判决认定贵溪市房管局违法强拆判决后,向贵溪市房管局依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贵溪市房管局以一份招标签约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无业主签名、超时效性、未公示过的补偿估价分户报告做出低价赔偿,南铁两级法院为违法部门保驾护航,罔顾证据与事实,以房管局回复基准判决房屋赔偿金额,房管局对我们多次申请的拆迁户相关信息公开,推诿搪塞,各种不合理理由拒绝提供周边房屋性质认定和补偿单价;

  作为未签定征收补偿协议就被违法强拆的被征收户,我有几个疑问:

  1.贵溪市房管局两年来多次诉讼都拒不公开同批、同期周边征收房屋性质认定和补偿单价,怕什么?

  2.原有应给予的被侵吞的补偿款去向?请纪检部门彻查!

  3.地方政府违法强拆,向法院选择性提交房屋关键性档案材料,引导法院将商铺定义为住改非做出低价判决事实,如此鱼肉百姓,这样的执法者与黑恶势力有何区别?

  4.贵溪市沿河西路行政征收项目定位就是对老城区拆迁一楼沿街即为商铺补偿,即是尊重农村城镇化发展历史事实,也是拆迁工作走访调查事实,更是调查公示结果事实。因商铺征收补偿价格悬殊被征收户不能达成一致协议,贵溪市政府在威逼利诱不成,被提起行政维权诉讼后,市政府在鹰潭中级人民法院当庭提出以因历史遗留的土地登记用途变更征收补偿方案为住宅,至此以后原告提供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购货证明,发票存根……皆不能够证明店铺半个世纪的营业事实。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的曾勇法官、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刘巍审判长法官无视事实、证据,不按相关法律依法审判,为其保驾护航一路执行到底!是不专业还是渎职?原告奔波寻得的原始地契,报建手续等档案材料提交,江西省高院的陈雯雯法官明确告知原告,不看档案,不采纳新证据,只看《房屋所属权证》,并让原告去查《物权法》。是法律适用错误还是权力审判?

  5.自2017年10月1日之后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擅自降低省内行政案件的法定级别管辖,降级审理程序违法,导致省内被违法强拆户的行政案件限制在省内审理,也成为剥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对江西省内行政案件实施审判监督的职权事实,制造冤假错案,令底层百姓合法维权诉求无法伸张,无公平正义可言!

江西省贵溪市政府违法强拆,房管局侵吞被违法强拆拆迁户补偿款,南昌铁路二级法院、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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