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发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38间共124.8平米
“我科室2名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实测面积18.1平米,能否算达标不作为本次清理整改对象。”“肯定不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已明确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过9平米/人,超过0.1平米也是超标。”这是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在办公用房检查现场的一段问答。
4月2日至4月3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根据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要求,对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3家综合监督单位377间办公及办公辅助用房逐一开展清理整改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主要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丈量方式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是否超标、是否设立卫生间、是否摆放与办公无关物品、室内绿色盆栽摆置等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发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38间,超标面积124.8平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4间,超标面积3平米。办公室摆放绿色盆栽数量超标18间,摆放卧具等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1间。个别单位还存在违规多处办公、虚设办公桌弄虚作假、门牌标识混乱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细查严改、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确保中央、省市政策执行标准不打折、不走样。(驻市财政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