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甲供材的签证价格与采购价格不同时,差额部分能否认定为采保费?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16)最高法民终字第687号
名称: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沛县汉之源商贸有限公司、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法院观点】
关于材料采购保管费。鉴定意见认为,正常情况下,采保费是对甲供材额外计取的费用,业主通过招投标决定的,但是与部分签证价格有差别,很难确定签证价里面是否已经计算了采保费,正常情况下应当认定签证价含有釆保费。
【承包人认为】
案涉工程主要材料均由工程指挥部及沛县政府材料鉴审小组进行招标确定,由承包人进行釆购、保管和使用,故釆保费应按照材料总费用的2%计取。发包人认为采保费,承包人不能证明案涉工程签证价中不包含采保费,因此采保费不应另行计取。
【律师评注】
承包人认为签证价格仅仅是甲供材本身的价格,还应当另外记取2%的采保费。而发包人认为签证价格已经包含了采保费在内。一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中部分材料虽是业主通过招投标决定的,但其价格与签证价格有差别,通常情况下,签证价中应包含采保费采保费,承包人主张该差价非采保费,但又无法提供证据予以反驳,故其主张另行计取釆保费,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观点】
关于材料采购保管费。本院认为,虽然案涉工程部分材料是业主通过招投标 决定的,但其与部分签证价格有差别,通常情况下签证价中应包含采保费,承包人主张该差价并非釆保费但却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故一审法院对其主张应另行计取釆保费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我的点评】
本案之所以出现争议的原因在于,签证单上并未明确签证价格是否包括采保费,合同也并未约定,甲供材的签证价格包括采保费。对于甲供材,施工单位能计取采保费的原因在于从甲供材运送至现场到用于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需照管堆放在现场的甲供材从而产生费用,故承包人可向发包人主张甲供材的采购保管费。本案甲供材的招标采购价格与签证价格有差别,判断甲供材签证价格是否包含采保费,首先应确认甲供材签证单上的所有价格是否均高于实际采购价,其次,结算价款时是否先按甲供材签证价格计入再按实际采购价扣除,即差价已进入结算。
本案法院的判决对鉴定机构的意见依赖度很强,参与造价司法鉴定人员需不断提升自己的造价水平,方能公平公正地出具鉴定意见。
关于甲供材在合同中如何约定,本公众号在2022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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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判例引自《工程造价法律实务》一书,红色字体部分为我的点评,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