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宝洁潘婷等产品现一级致癌物,称无关中国市场,涉及什么法律
2021年12月17日,美国宝洁公司发布了一则震惊全球消费市场的公告,其内容是由于检测出致癌物苯,该公司决定主动召回在美国生产的潘婷等四个品牌的多款喷雾式洗护产品。
可能有一部分网友对宝洁公司不是很了解。但它旗下的产品你一定知道:飘柔、潘婷、海飞丝、沙宣、舒肤佳、佳洁士....无可否认,这些产品在我国早已深入千家万户,成为了重要的日用品。
回到这次事件,宝洁公司这次在北美地区召回的产品四个品牌分别是,潘婷、植感哲学、澳丝袋鼠和Waterless的部分干发喷雾类产品。
而宝洁公司在公告中称:苯不是任何一款喷雾式产品中的成分,但他们近期在产品中检测到了“意想不到含量的苯”。
同时其表示目前尚未收到任何与此次召回相关的不良事件报告,并且产品中苯的含量预计不会对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而据官媒报道,宝洁公司此次召回仅涉及北美地区,不涉及中国市场。因为其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宝洁公司在中国地区提供的产品质量较美国更为安全,不含有任何致癌物质,保护了我国消费者的健康,表示万分感谢。
不过这次的事件仿佛似曾相识。2017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对市面上60款洗发水的检测报告。宝洁公司的沙宣、潘婷、伊卡璐、海飞丝等4个品牌产品,都被检测出了二恶烷。
在这次事件中,宝洁公司回应,公司一直想办法降低产品中的二恶烷杂质宝洁产品,绝没有主动添加,并且生产的相关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因为国际建议最小值10ppm并没有在我国法律中规定,因此其产品并非违法产品。
当然,不管是会对肝、肾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的二恶烷,还是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一类致癌物的苯,暂时都没有证据证明其是故意添加还是无法排除。并且按照目前的说法宝洁产品,中国的产品都是安全可靠的。
对于这次的事件,我们只探讨如果其有问题,可能涉及哪些法律。
对于洗发水,由于其物品性质的特殊,其实对其认定罪行是较为困难的。如上述的二恶烷事件,如果属于化妆品类别,就完全不会有逃避的借口。但对于洗发水,无论是认定为化妆品、还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法律中列举的为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都比较牵强。
因此其应当还是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罪名。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如果其有相关问题,毫无疑问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一类型。即《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中要求的,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同时,如果对其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对于此罪的量刑,则主要依照销售金额。而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对于洗发水的品牌、安全关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