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哪些变态杀人狂魔?
胃药硬答
恭喜白银案告破,这是当年位列中国建国后十大悬案之一的恶性案件,未来更新进来。
为什么这里面都是告破案件,而最经典的刁爱青案却没有收录,主要原因是变态杀人狂魔,首先要确定凶手才能保证案例的真实性。刁案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连个人犯案还是群体作案都无法确定,而且被害人只有一人。手段虽然恶劣而残忍,但就影响力而言,反而不如朱令案的社会影响力大。【个人意见,仅供参看,勿喷】
变态杀人,连环杀人,我们并不是为了探求血腥而整理如此多的案例,而是希望通过归纳,能够找出这些人的犯罪究竟是人性使然,还是社会影响,能够多次犯罪而未被发现,是防护意识不足还是高智商犯罪令人无法避免。
但很遗憾,即使到现在我们也不得而知。
以已经更新进来的例子而言,
龙治民杀人案,以贫穷为诱因,但持续犯罪理由却是变态到极点的为社会减少残疾人。
石家庄特大爆炸案,情感失败导致的人生坍塌,自我毁灭过程中妄图拉上更多亲属或者得罪了自己的人同归于尽。
杨新海 流窜4省 杀人强奸案,这是最令我毛骨悚然的案件,后期的犯罪居然是没有理由的。这让你赤裸裸的面对人性中最恶的一面。
宫润伯,刑满释放人员心理扭曲后的危害案,本可以通过监管可以避免的悲剧,使得二次犯罪过程中,被害者几乎都是孩子。
邱兴华,涉财案件引发的冲动犯罪,杀害报复对象后失控。通俗点说,就是杀得手滑了。
包括还未完整更新的那几个案件,这其中的共通点有什么呢?
百人百样,每个人的爆发点是不同的,同时针对人群也不同。这也许就是变态杀人和连环杀人最容易造成恐慌的原因的吧。
正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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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大学的时候看蜘蛛大大的《十宗罪》,心血来潮就收集了一下国内杀人比较多的案例。
只是略作整理,没有深入挖掘,其实这些内容在网上都有详细报道,可以查到的。
答案里首先剔除了古代史上因战争、灾难和其他群体事件造成的大规模屠杀事件。
个人认为,战争过程中放任屠城和道德崩坏造成的杀戮只能称之为群体事件,而题住所举出的汉尼拔、开膛手杰克均为个人性质的变态杀人事件。
另一方面对没有确认的异型杀人案做了剔除,如南大刁爱青案。该案被害人为个例,只是杀人手段比较引人瞩目,同时影响时间长,且凶手未知,不能判定是不是变态杀人。
要知道,还有“激情杀人”这个说法嘛。
美剧《犯罪心理调查》对变态杀人有很详细的解释,同时也从心里层面和行为成因进行了比较通俗易懂的剖析。根据这么多年的美剧经验,变态杀手的行为模式可以总结为:智商越高越难缠,童年越苦越变态,无差别攻击,谁遇上谁倒霉。
而由于中国对变态杀人事件的研究较晚,这个定义也是很晚才出现的。
甚至在前苏联时期,苏联就有心理学家表示,变态杀人狂只会存在于资本主义体制之下。一直到谢尔盖特卡奇为时25年的杀戮生涯被公开。
以下内容为国内建国以来部分公开的变态杀人事件:
1.陕西商县龙治民杀人案【死亡人数:48人】
时间:1985年
注:48具尸体全部埋在自家院子里,妻子知情。
这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
事后确实有媒体和专家去还原了龙治民的童年、成长经历、人际关系,试图寻找变态杀人的成因。但就本人看来,所谓还原因为案情的披露,很多带有主观形式。不过他的犯案手法却值得研究。
这就是龙治民,图片来自度娘
其实,整个案件可以看做是凶手无聊杀人。被杀害的48人(其实这个数字是在他家院子里发现的尸体数量)有很多是被他以“做工”的名义带回家,甚至很多还住了一晚,然后才被杀的。
在审讯过程中,龙治民说,我这是为民除害嘞。
不过审讯人员没有继续关注他的杀人原因。
这48人都是龙治民在集市上随机带回家的,而且被害男子几乎都身强力壮。从照片中不难看出,龙治民的身高、体重其实并不出众。
这48人中,有17名女性,还有几名智力和肢体残疾者。作案手法一般为引诱被害者到家帮自己干活,例如埋尸体的猪圈、菜地都是被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挖出来的。等晚上熟睡后,再由自己袭击杀害,这个过程中,龙治民瘫痪的妻子会提供照明等帮助,然后二人把死者的衣物清洗干净,尸体整齐码放到院子里掩埋。
当时刚好处在改革开放初期,联产责任承包制让龙治民没办法再吃大锅饭,同时,农闲时期的生产力过剩让很多人开始打短工,外出做活。逐渐活跃的人员流动给龙治民的犯罪有了一定的掩饰作用,直到他杀害了一名周边村民之后,这名死者的亲属通过龙治民冒领死者钱财的行为,捕捉到了他的行踪。
引诱手段:做工、介绍对象、免费住店
杀人动机:初期为劫财,后仅仅是为了杀人
杀人手段:入睡后袭杀
处理尸体:自家院内就地掩埋
落网:冒领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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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靳如超 石家庄特大爆炸案【死亡人数:108人】
时间:2001年3月16日
注:这是唯一一个一次性伤害人数最多的杀人犯,在中国,爆炸案的数量是少之又少的。
靳如超的案件是典型报复性杀人,具有极强的目的性,而且无差别攻击。
这108名死者分别死于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至5时许,五次爆炸中的其中三次。按时间顺序排列分别为:靳如超父亲和继母居住的棉纺三厂宿舍15号楼(无人员伤亡)、靳如超的居住地棉三宿舍16号楼(93人死亡,12人受伤)、靳前妻父母的居住的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5人死亡,20人受伤)、靳如超的前妻和她现在丈夫居住的市五金公司宿舍楼(10人死亡,6人受伤)、生母留下的房产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无人员伤亡)。
而靳如超的攻击对象分别是在楼内居住的继母、邻居、前妻父母和前妻。生母留下的房产因为其姐姐专卖他人,所以也被他列入了报复范围。
这五次爆炸,靳如超一共购买了约550公斤炸药,花费了人民币950元,破案后警方根据靳如超的交代,起获了被他遗弃的365克硝铵炸药、34枚雷管等物。加上雷管、纸捻等物品,靳如超的犯罪投入其实并不多。
让靳如超产生报复心理的诱因应该是与其同居的云南姑娘韦志花,因不堪他的打骂而逃回云南老家。1997年刚刚因强奸刑满释放的靳如超2000年结识了韦志花,相处不到半年,韦志花逃走。靳如超追踪到云南之后,强迫其跟随自己回石家庄遭拒绝之后,杀死韦志花。自知难逃一死的靳如超决定,被抓到之前,将所有对不起自己的人全部杀死。于是就有了凌晨的五次爆炸。
因为国内对枪支和爆炸物的管制,中国国内的爆炸案其实相对不多,也不太可能出现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投弹客”和邮包炸弹事件。但其实,黑市从工矿流出的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不在少数,只是鲜少有人用来在居民集中区域实施犯罪。
之所以认为靳如超是变态杀手,原因在于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的私怨被转化为无差别攻击。这就像变态杀手中的入室灭门杀手一样,本是最安全的避风港——家,却有一场灭顶之灾横空而至。这种不可控的犯罪比有预谋的针对性犯罪更加可怕。
图片为靳如超年轻时的照片,宣判时他头发微秃,发际线较高
靳如超本人9岁时因病导致听力障碍,从小在石家庄棉纺三厂长大,1984年结婚,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7年8月19日被减刑释放。
从新闻报道中没有发现靳如超掌握有熟练的爆破技能,在购买炸药的过程中,他曾先购买了一部分进行了实验,然后才一次性买走了500公斤炸药。另外,在这五次爆炸中,造成93人死亡的棉三宿舍16号楼有一处未爆。
被捕后,公安部相关人员根据他的供述,进行了现场还原,按照作案路线和过程,发现五次爆炸仅用时39分钟。
根据其家人回忆,靳如超脾气暴躁,1994年母亲因车祸去世之后,性格更加乖戾。其父亲、圣母、继母、妻子等都曾被他殴打过。他本人虽然听力有障碍,但视力很好。能够熟练使用猎枪,驾驶摩托车、汽车。
杀人动机:报复杀人
杀人手段:凌晨在居民楼安放炸弹,依次引爆
处理尸体:无
落网:案件影响极其恶劣,公安部投入人海战术,大量排查后锁定嫌疑人,并在异地落网
【一点说明:靳如超其实不应算是变态杀人狂,他的目标很明确,动机也很明确,五次爆炸的指向性和需要除掉的人并不随机,所以他更像一个杀手。而这里之所以收录他,一是因为犯案的原因;二是在中国禁枪的大背景下,这种规模的爆炸案更像是战争,影响极其恶劣;三是死亡人数。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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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堪称儿时阴影啊,犯案地点就在我们老家,当地影响力很大。届时会根据印象和犯案时间当地的一些具体情况添加自己的分析。
3.杨新海 流窜4省 杀人强奸 【死亡人数:65人】
时间: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
注:跨皖豫鲁冀4省,疯狂作案26起。虽然不想披露,但是根据一些资料可以发现,杨新海在犯案过程中存在奸尸情节。根据审讯过程也不难看出,他是最符合变态犯罪心理成长经历的变态杀人狂。具有明显的反社会倾向。
杨新海犯罪期间堪称中原地区的梦魇。横跨四省,每每犯案动辄就是灭门,手段极其残忍。
先说一下他犯案的地点,河南、安徽、山东、河北,从地图上不难看出,这四省的交界地区几乎没有什么难以逾越的地形,机动性非常强。他选择的杀人地点多为农村,而且这些地方不乏国家级贫困县。
犯案时间。2000年,犯案两起;2001年3起;2002年11起,2003年6起。其中最为猖獗的2002年,几乎全部是在河南境内流窜杀人。
背景:2000年至2003年期间,河南等地其实还没有大范围出现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情况,当地人一般是农闲、农忙两季,靠天吃饭。河南农村大部分中小学和城市学校不同的地方,是多了春秋两个农忙假期,一般分别持续两周,当然,代价是日常上课时间没有双休,而是单休。
杨新海2002年的犯案在当地造成巨大动荡的另一个原因是,部分犯案时间刚好是在农村“两抢”期间。这个两抢不是现在打击两抢一盗中指的,抢劫、抢夺,而是抢收抢种工作。因为当时的大型农用机械不多,只能靠劳力在田里日夜劳作,而守在家里的就只有老人或者妇孺,这就给了杨新海可乘之机。当然,这也使当地居民人心惶惶。
在农闲时期的犯案,杨新海手段更加隐蔽和残忍。农村地区民风淳朴,很多家庭是不建围墙的,杨新海多选择这种家庭,使用锤子等凶器,入户杀人,洗劫,随后徒步逃跑,然后搭乘交通工具流窜。
和美剧《犯罪心理调查》中提到的真实入室杀人案例相比,杨新海的模式和他们完全不同。美国的变态入室杀人案中,凶手会控制家庭中的孩子或者女人,威胁具有反抗能力的男主人就范,随后实施犯罪。而杨新海则是选择首先杀死最具威胁的男人,然后实施后续犯罪。
按照一般变态杀手的模式,其犯罪次数应该是逐渐增多,同时犯案频露会原来越短。例如在2002年12月的三起命案中,杨新海的犯案时间分别为:12月1日、12日和15日。2003年1月到3月,连续作案五期。但在2003年4月之后,中止犯罪4个月。
这不是变态杀人狂魔幡然悔悟,或者智商突然增加开始隐藏行踪。而是因为这段时间因为SARS的缘故,各地对流动人口加强了管控。
8月,他前往河北,三天内作案两起,杀死8人,强奸3人,其中有4个孩子。两天后,他再次作案杀死一家五口,最后在沧州落网。
中间就是杨新海
在作案过程中,他主要的凶器是锤子,每次作案后,都会重新换一把。有时为了避免留下脚印,他会在鞋上再套一双袜子。为了避免留下痕迹,他也曾戴着白手套作案。在审讯过程中,杨新海能够清楚记起作案细节。
杨新海的恐怖之处在于,他袭击了你认为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如果一个人,特别是居住于农村的男人,在自己的家庭被侵扰而自己有无能为力的时候,这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摧残。
杨新海的每次作案都是认真而随机的挑选目标,他的目标并不是特定的某一个人,而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目标。他初期的犯罪动机应该是为了钱财,这从他曾经因盗窃罪入狱,释放后加入过盗窃团伙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但随着恶性的不断扩大,生命在他眼中逐渐成为一种可被消灭的东西,成为他行为模式中的一种必然。
这种被释放的恶,成为了他的犯罪动机,也造就了一个头脑清晰,思维敏捷,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的变态杀手。
犯罪手段:夜间入室杀人
杀人动机:初期为劫财,后仅仅是为了杀人
杀人手段:锤杀,或使用钝器
处理尸体:遗留在犯罪现场,有奸尸行为
落网:公安系统多地合作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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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宫润伯 娈童 分尸【死亡人数:6人】
时间: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中旬
注:国内罕见的娈童并残忍分尸的案例,监狱内被同性犯人性侵之后产生了极度扭曲的人格变化。
在这个案件之前说一句,美国的假释犯、有性犯罪史以及对儿童有重大威胁的案犯都需要定期向专门假释官报到,而且这个频率很频繁。但由于中国的警力薄弱,不太可能达到这种力度的监管,同时由于对有犯罪前科人员的保护,邻里也不会知道新入住小区的成员是否有犯罪史。
这对自卫能力极差的老人、儿童、妇女都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宫润伯就是这样一个爆发之后的隐患。
作为佳木斯本生本长的居民,23岁的宫润伯在1996年因与未满十三岁的幼女同居被判8年。在我国,其实并没有对心理变态罪犯的关注和测评。这次入狱其实就已经暴露出宫润伯对幼女和儿童非同一般的关注。
中国的监牢相信报应。在集体关押的牢房中,狱霸层出不穷,而约定俗成的一个规则就是暴力犯罪者居于这个小社会的金字塔顶层,经济犯罪次之,随后是偷窃抢劫,而最为人所不齿的就是性犯罪者。入狱后的一天晚上,宫润伯就被同监室的几名狱友强奸了,而且这种事情随后频繁发生,直到有了新成员加入,他才摆脱了被强奸的身份,摇身成为强奸者。
可以肯定的是,正是这一过程,让宫润伯的心理产生了扭曲,成为他出狱之后的性犯罪成因。
2004年10月底,获得减刑九个月的宫润伯被释放。
一直希望和那个十三岁女孩重温旧梦的宫润伯出狱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那个姑娘。结果发现她已经合家搬迁,不知去向。
被压抑的欲望,正在寻找突破口,只是已经变了态的心理,释放只是为了更快的毁灭。
2005年2月20日,宫润伯将在天麒网吧上网的十二岁男孩张天(化名)骗至家中猥亵后放走。
2005年9月,宫润伯将在天麒网吧上网的十三岁男孩崔浩(化名)带至家中多次猥亵后放走。
2005年3月16日15时许,宫润伯以自己生病帮忙开门为由,将佳木斯市第二小学三年级学生王胜利(女,9岁)骗至家中,以钝器将其击毙后数次实施污辱,随后将尸体和衣物焚毁。
2005年10月2日23时许,宫润伯以提供住处为由,将流浪少年王力(男,14岁)骗至家中,多次猥亵后于5日22时许以钝器击打后扼颈的方法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分割。
2005年10月22日下午,宫润伯以游戏将江富元(男,9岁)骗至一游戏厅,并于当天23时30分将其带至家中,多次猥亵后于11月初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以塑料袋包裹置于家中炕上。
2006年2月27日凌晨,宫润伯以提供早饭为由将钱兵(男,13岁)骗至家中,将其猥亵。2月27日14时,钱兵以这里太冷,家里没人为借口诱使宫润伯将其送回家中,随后钱兵于2月28日下午在家人陪同下来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报案,警察随即在天麒网吧将宫润伯抓获。
从犯案过程中不难总结出,宫润伯的行为模式符合一般心理变态杀手的发展规律。
先是试探,单纯性犯罪,并不伴有暴力。随后开始有过度暴力的情况出现,并有猥亵尸体的情形发生,为了掩盖痕迹,分尸成为常态。
而针对儿童性犯罪的罪犯在日常生活中并不表现出暴力情形,宫润伯平日里很少与人说话,总是给人一副老实敦厚的感觉,外表懦弱卑微。
但对于所谓专家说需要儿童尽可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说法,我个人只能同意其中一部分。这就像现在某些媒体指责针对女性犯罪中,女子穿着暴露为犯罪诱因的说法,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我们需要做的是净化环境,而不是净化儿童。女性和儿童不应该是在这种挫折中成长、生活,学习社会的规则,更何况这从来就不是社会规则。
弱小,并不意味着你可以侵犯。
犯罪手段:诱拐,猥亵后杀人
杀人动机:性释放
杀人手段:钝器、扼杀
处理尸体:分尸
落网:被犯罪对象引诱至家中报案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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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邱兴华 报复杀人 手段残忍【死亡人数:10人】
时间:2006年7月
注:死者中担任道观住持的熊万成双眼被割,心、肺被掏出,且被下锅炒熟,切成片放在盘中,其余死者则尸身完整。【引自《新快报》】
事件:
陕西省石泉县农民,租住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乡五四村三组,具有修理柴油机和刻字技能。
2006年7月15日,汉阴县发生一起罕见的恶性凶杀案,10名群众在汉阴县平梁镇凤凰山山顶上的铁瓦殿被刀斧砍死,死者9男1女,年龄最大的63岁,最小的年仅13岁。
根据邱兴华同村村民介绍,邱兴华初中毕业后就赋闲,但他“根本就不想种地”,在家的时候很少,常年在外靠修理柴油机混饭吃。因为盗窃等原因,邱兴华曾3次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名声很不好。
一村民说,邱兴华结婚后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因为他好逸恶劳,经常借钱不还并欠下了几万元的债,村里没有人理他,也没有人愿意帮他。这些因素最终促使邱兴华一家离开了老家。
而这次凶杀案的导火索似乎也和贫穷有关。
根据华商报的还原,在外打工期间,邱兴华夫妇有一次到石泉县城散心,碰到一个头发、胡子花白的老头。老头说出邱兴华的心事并为他算卦,让邱到凤凰山上,找到两块刻有姓邱祖先的石碑,多烧些香火就好。事后,邱兴华再次专程到石泉县城,想寻白发老头再次问卦,但最终未果。
6月14日,邱兴华夫妇登上位于汉阴县凤凰山上的铁瓦殿,果然找到了两块刻有姓邱人名的石碑;6月26日,夫妇俩再次上山“祭祖”,并一直在山上住了7天。在此期间,二人多次与铁瓦殿管理人员发生言语冲突,其中,最激烈的一次与两块石碑有关。
两块刻有邱姓人名的石碑一直放置在山顶露天处。邱兴华找到石碑后,为了让祖先的石碑免遭风吹雨淋,就擅自将石碑挪到屋檐下。挪碑一事,引起山上管理人员的极为不满,双方大吵了一阵后,邱兴华最终将石碑又搬回露天处。此外,在山上吃饭、住宿方面,因邱兴华不守规矩,也多次遭管理人员训斥。
随后,悲剧发生了。
7月14日晚,邱兴华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斧头、弯刀,将陕西汉阴县铁瓦殿内熊万成、工作人员和香客等10人杀死,作案后邱兴华烧殿潜逃,并在墙上留下血书“该杀”等字迹。
据推测,邱兴华认为,熊万成和自己妻子有染,所以对其尸体进行了毁坏,而刻有自己祖先姓名的石碑被道观工作人员用作垫脚石,自己将其挖出挪到屋檐下被制止而遭到训斥引发冲突,遂对其进行报复。斩杀香客的原因,很可能是为了灭口。但也有人认为,此时的邱兴华精神状态已经紊乱,是在精神病发作的情况下,进行的杀戮。
之后,邱兴华开始了为期35天的逃亡。
7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邱兴华。
7月30日,邱兴华在湖北省随州市武安铁路工地一临时工棚内,持铁铲将工人周建平划伤,抢走黑色背包。
7月31日上午,邱兴华窜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岗村村民魏义凯家,以帮魏义凯家补盆子和合伙做干鱼生意为名,骗取魏的信任。当天吃完晚饭后趁其家人休息之机,用斧头和弯刀向魏义凯、魏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将三人砍伤后,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徐开秀、魏金梅经鉴定系重伤。
8月2日,邱兴华老家安康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村民发现其在山间活动并立即报警,300多名警民赶赴一心村对犯罪嫌疑人邱兴华现身区域及周边山脉进行合围封锁。
邱兴华
邱兴华
8月9日,邱兴华妻子及儿女对其喊话并进行规劝。
8月11日,赏金涨到10万元。
8月19日晚8时20分许,邱兴华返回其在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三组租住的房子敲门时被4名民警当场制服抓获归案。
事情并没有在邱兴华落网后完结。目前依然有围绕这个案件的争议存在:邱兴华究竟有没有精神疾病,是否应该被执行死刑?
其中主要围绕邱兴华杀人时十分冷静,现场没有留有活口,其中有一名年仅12岁的受害者。审判时面露微笑,据本人解释,是因为看到了熊万成被肢解的照片,认为其罪有应得。
邱兴华本人照片
12月28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没有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法庭当庭宣布省高级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决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邱兴华二审被判死刑。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时,邱兴华一直左顾右盼,当听到判决结果时,邱兴华微笑起来,并回答审判长说:“听清判决结果了。”9时50分,邱兴华被验明正身、押到刑场。9时57分,他在安康江北河岸边采沙场被执行枪决,终年48岁。
邱兴华事件其实总的来说是一名农民乏善可陈的报复行动,但手段之残忍,并具有明显的毁尸触及内脏行为,这在建国后极其少见的。至于是否如网传曾食用煮熟的被害人内脏,就不得而知了。
犯罪手段:深夜入室杀人
杀人动机:报复
杀人手段:刀斧砍杀
处理尸体:将其中一名受害人内脏剖出,炒熟
落网:被通缉后探家被埋伏民警抓获
【一点说明】从被害人背景来说,这里其实是一件轻微涉及宗教的杀人案,但由于犯案动机是涉财,而非具体针对宗教的恶劣事件,所以严格来说,这只是一起单纯的农村因土地而产生的暴力行为。其实翻一翻中国的历史,农民战争往往起源对土地的渴求,而农村因土地而发生的暴力冲突几乎没有断过。持械、斗殴、血仇……产生这一切的原因可能仅仅是因为一垄麦子地界侵犯。
在中国近6亿农民心目中,土地是依靠,这是根源,是不能触碰的唯一底线。而在法律监管缺失的前提下,使用宗族力量,使用暴力侵占或者讨回,成为一个约定俗成惯例。
多说一句,农村法治问题不能依靠宗族力量,这只会更加激发团体性质的对抗和宗族内部的私刑犯罪。而如果没有强而有力的法治力量补充,或者打破现有农村生活状态,以后涉及宗教、土地、生产资料的侵财和侵犯人身的暴力事件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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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勇 自制杀人器具 诱杀青少年【死亡人数:17人】
时间:2001年
注:自称受电影《自由杀手》的影响,梦想成为一名职业杀手。17人全部是男性青少年,没有性犯罪的痕迹,纯粹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7.刘超 流窜于昆明、广州、长春等地 挑衅警方【死亡人数:无确切资料】
时间:1999年至2004年
注:自制枪械,写信挑衅警方,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杀人一点也不紧张……就和在炊事班干活切肉一样。”而在另一封信里,刘超讲述他杀死江山旅馆女服务员,只因该女骂他“傻乎乎”。在一封指明写给公安的信中,刘超还颇具自我剖析力,他为自己杀人行为“辩护”:“和女朋友相处了四五年(分手),又被部队除名,有一种不开心的失败。爱好看侦破类的书籍,心里佩服作案人的心狠和胆量……”【引自千龙网】
当然,这其中没有被大江两岸人民所熟知的白宝山等人,他们在我看来杀人是有目的性的,或为财,或为逃跑,反侦察的目的很明显,所以并没有列入变态杀人的名单,
嗯,看看关注度吧,高的话我试试完善一下,譬如加个图片或者详细报道内容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