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者,天之道也
[拼音]:cheng
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意为信实无欺或真实无妄。《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诚”是天的根本属性,努力求诚以达到合乎诚的境界则是为人之道。又说:“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认为一切事物的存在皆依赖于“诚”。孟子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离娄》上)。又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尽心》上)。他认为反省自己,已达到诚的境界,就是最大的快乐。荀子虽“不求知天”,但也把“诚”看作是进行道德修养的方法和境界。他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荀子·不苟》)。这里把诚也视为道德政治的准则。还说“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同前)。《大学》引申《中庸》关于“诚”的学说,以“诚意”为治国、齐家、修身、正心的根本。唐代的李翱融合儒、佛思想,以尽性或复性为“诚”,认为人之本性原为纯善,但被情欲所蔽,因而必须去情欲,“复其性”,使“其心寂然,光照天地”,达到“诚”的至静而又至灵的内心状态。北宋周敦颐以诚为人的本性。他在《通书》中说,“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他认为,“诚”原于乾元,为一切道德的基础,“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君子“惩忿窒欲,迁善改过”,而后能达到诚的境界。程朱学派认为“诚”是天理之本然。朱熹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四书集注·中庸注》)。永嘉学派的叶適则把“诚”解释为客观诚然的规律,说:“是故天诚覆而地诚载,惟人亦然,如是而生,如是而死。君臣父子,仁义教化,有所谓诚然也”(《叶適集·进卷·中庸》)。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提出“诚与道,异名而同实”。他所说的“诚”表示客观世界具有的客观规律。有时他又把“诚”直接解释为“实有”,用以说明物质世界的实在性,说:“夫诚者,实有者也,前有所始,后有所终也。实有者,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也”(《尚书引义·说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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