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加罚”黄某抄10遍法律条文抄法规手都酸了

社会网编2024-01-02 13:301090

9月6日,某房产中介公司员工黄某在桂中大道东一巷贴了一张招揽业务的小广告。这张小广告不仅没有产生效益,黄某还因乱贴小广告被城管执法人员处以100元行政罚款,并罚抄10遍法律条文 。(9月8日 《柳州晚报》)

#既要严处罚也应行“方便”# 韩东林:乱贴的小广告,被称为城市的“牛皮癣”,不但影响市容市貌,也会让虚假广告得不到有效治理,成为城市难以根除的顽疾,加大了城市环境治理的成本。因此,对乱贴小广告的企业和个人,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发现后进行严厉处罚,是符合市民意愿之举。同时,也是为了让非法乱贴小广告者多长些“记性”,应该支持。但作为城管部门,在治理乱贴小广告行为的同时,也应该为一些有正常发布广告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适宜的“方便”,比如在一些地段设置公共的小广告发布专栏等,既防止乱贴现象,又可以帮助商家解决广告发布的困难。

#“检讨式罚抄”体现与时俱进的管理智慧# 赖雨冰:乱贴小广告不但破坏环境,影响市容,而且小广告里的一些虚假信息,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如果光是以罚代管的话,很难从根本上“铲除”贴小广告的行为,但此次城管“加罚”黄某抄10遍法律条文,却显示出执法的管理智慧,用黄某的话说“抄法规手都酸了,以后再不会乱贴小广告了。”可见,在执法过程中多一点耐心,少一点粗暴,多一些奇思妙想,少一些生搬硬套,多一点“走心”的艺术,少一点形式主义,效果也能事半功倍。“检讨式罚抄”体现的正是文明执法、智慧执法的理念。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