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有两种定义,如果保留好应届身份,求职会更有优势
通常来说,应届生指的是本年度毕业的学生,在拿到毕业证书的那一刻,会有相应的标记,但在现实找工作当中,应届生一般有两种定义,如果学生能够保留好应届身份,求职会更有优势。
第一种定义: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或大三专科生
对应届生的第一种理解就是大众的想法,指的是那些即将毕业的本科大四学生,或是专科大三学生。
这部分学生无论是否拿到毕业证书,都已经处于实习阶段了,因此算得上是“应届生”,也是名副其实的“应届身份”。
第二种定义:已经毕业2-3年,但还没有就业的学生
这种应届生的身份指的是,学生已经毕业2-3年了,手上拥有毕业证书,但还没有就业,也可以称之为“应届生”。但超过这个时间就算是“往届生”了。
简单来说,就是大学毕业之后,学生没有与其它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且将本人的档案留在了学校或是人才市场,在这2年的时间里,便可以利用“应届生”身份参加公考或事业单位考试。
值得学生关注的是,一般在校招或是公务员的考试当中,大部分岗位都是为应届生准备的。
所以除非你已经考上或是放弃公考,否则不要轻易与其它公司签订协议,从而保留自己的应届生身份。
也许很多毕业生忽视了应届生的身份,如果这样,你就大错特错了,保留身份,会让你的就业更有优势。
注意事项
以下2种情况既不是当年应届生也不算普通应届毕业生:
1.非统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均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2.只要签订了三方协议,即便没有正式报到上班,依然不能被认作是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将被认定为已就业。因为三方协议,也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个人具有唯一的编号,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这个协议书是办理就业报到证,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如果签了三方协议,但依然想报考只能应届生报名的公务员等职位,最好是能够跟签约单位妥善协商,及时拿回三方协议,避免因违约而影响到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