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赢得总统选举的十个原因——美国大选结果扫描与透视之四
奥巴马赢得总统选举的十个原因
——美国大选结果扫描与透视之四
吴国发
(2008年11月18日)
内容提要:在11月4日举行大选中,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获得选举人票数的压倒性多数而当选为总统,成为美国第一位当选为总统的黑人。本文阐述了奥巴马之所以赢得总统选举的原因,共计十项。
关键词:美国总统 奥巴马 麦凯恩 布什 黑人克林顿 希拉里 民主党 共和党 参议员
美国在11月4日举行全国大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获得选举人票数的压倒性多数而当选为总统,成为美国第一位当选为总统的非洲裔黑人。在一年以前,只有极少数人认为奥巴马会赢得总统选举。黑人奥巴马成了名符其实的竞选美国总统的一匹“黑马”,一路破关斩将,最后夺得白宫总统宝座。
美国白人占总人口的大约80%。奥巴马是黑人,今年才47岁,作为联邦参议员不到四年,没有任何从政经验与政绩可言,凭什么赢得了美国选民的信任,从而一鸣惊人、平步青云的呢?奥巴马之所以赢得总统选举的原因很多,我们把重要原因归纳成十项。
第一,美国经济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共和党执政近八年,美国经济停滞不前,今年开始走向衰退;国家财政巨额亏空;中产阶级和穷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八年中,美元贬值大约35%,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上涨大约40%,教育费上涨大约50%。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数已经高达5000万左右。次级贷款的危机使很多家庭失去了住房。共和党给富人大量减税、削减社会福利开支的政策使得美国的贫富差距扩大,穷人的处境艰难。因此,中产阶级和穷人对布什政府不满。这对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很不利,而有利于民主党的候选人奥巴马。
第二,次级贷款引发危机,金融风暴祸及全球。
从2007年3月起,美国开始次级贷款危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次级债券衍生合约的市场规模被放大至近400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GDP的7倍之高。次贷危机愈演愈烈,导致美国几个大型房地产公司、银行和金融公司倒闭,中国、日本等国深受其害,世界许多国家都跟着遭殃。今年9月,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60多年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这场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暴不仅造成美国经济萧条,消费萎缩,失业增加;而且冲击世界金融市场,使世界很多国家发生金融危机。虽然美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拯救危机的措施,但是,其效果一时还难以显现,美国人民的信心还难以树立起来。有些专家认为,美国的这场经济危机可能要持续2-3年。金融危机令美国的经济雪上加霜。在大选投票前夕爆发的金融危机,给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致命的一击。
第三,伊拉克战争得不偿失,美国国际威望下降。
自2001年发生纽约"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布什政府以反恐为其外交战略的出发点,在全球大搞反恐的同时,犯下了无端侵略伊拉克的严重错误。美军入侵伊拉克之后,便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泥潭。美国在伊拉克不仅花费了数以千亿美元计的钱,还牺牲了3000多名美国官兵的生命。美国的反恐目标不但没有实现,反而越反越恐,搞得全世界都不得安宁。自2006年秋天始,反战便成了美国的主流民意。美军入侵伊拉克并继续在伊拉克执行其使命,在国内失去民心,引起示威抗议不断;在国际使美国的威望下降,盟国离心离德。因此,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得不偿失。
美国侵略伊拉克的借口是:(1)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2)萨达姆支持本·拉登的恐怖活动。历史证明,美国政府也承认:伊拉克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萨达姆没有支持本·拉登的恐怖活动。因此,布什政府攻打伊拉克的借口是荒唐的,美国攻打伊拉克是非正义的侵略战争。
但是,麦凯恩仍然反对从伊拉克撤军,要求继续打下去,并声称要在伊拉克驻军100年。而奥巴马在伊战之初就明确表示反战,开始竞选后则一直宣传其撤军主张,于是被视为反战的主流民意的一个旗手。
第四,美国人民喜新厌旧,不满现状要求变革。
美国的多数选民喜新厌旧。共和党执政将达八年,选民普遍想换换口味,希望奥巴马上台,民主党执政,实行奥巴马所许诺的“变革”,给美国带来新气象。
共和党执政的结果是:在国内,经济停滞不前,多数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在国际,美国的威望和影响下降。美国多数选民希望奥巴马上台,民主党执政,带领美国走出经济低谷,摆脱外交困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奥巴马打出了“改变”的旗帜。尽管奥巴马没有开出如何改变与施政的具体方案,但“改变”的主题思想却是说到了选民的心坎上,成为他产生巨大影响力与号召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选民需要一位给与美国新希望和信心的领导人。
然而,麦凯恩却声称要在共和党既定路线上,加以适当修正,继续前进,而不是改弦更张。这就令多数选民失望。
第五,奥巴马出身低微,代表中产阶级和穷人。
奥巴马是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非洲裔总统,并且有着独特身世和经历。奥巴马于1961年8月4日出生在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美国中部一个州的白人。两人在就读夏威夷大学期间相识。由于父亲此后前往哈佛大学求学,奥巴马从小由母亲抚养。奥巴马两岁多时,父母婚姻破裂。奥巴马六岁那年,他的母亲再婚,嫁给了一位印度尼西亚石油公司的主管。他们举家迁往印尼,奥巴马在印尼首都雅加达的学校上了四年学。他后来返回夏威夷,在那里读高中,同外祖父和外祖母一起生活。奥巴马于1983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1991年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此后,他到芝加哥,成为一名律师,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1997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0年11月,他当选为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总统。他在竞选中以“改变”为主题,强调结束伊拉克战争、给富人加税和给穷人减税、普及医疗保险等,并承诺实现党派团结、在国际上重建同盟关系、恢复美国的领导地位。奥巴马具有平民主义色彩。最能代表奥巴马的平民主义政治观的是他的名言:“人类所要求的不只是自由的生活,而且是要一个有尊严、机会、安全和正义的生活。”
由于曾长期在芝加哥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奥巴马积攒了大量与基层民众打交道的经验。而复杂坎坷的成长经历,更是让他对美国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存状态有着深切认识。在从政之后,奥巴马旗帜鲜明地为穷人争取权益,努力推动国会通过促进社会公平的法案。
奥巴马的草根出身、平民主义色彩和政治主张,使他成为美国穷人的代表,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代表,并得到中产阶级中的多数人的拥护。选举结果正是如此:
在非洲裔选民中,95%投奥巴马的票,4%投麦凯恩的票;
在拉丁语选民(多数是墨西哥人)中,66%投奥巴马的票,32%投麦凯恩的票;
在平生第一次投票的选民(他们都是穷人,以前对选举不感兴趣)中,68%投奥巴马的票,31%投麦凯恩的票;
在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下的选民(即中产阶级和穷人)中,55%投奥巴马的票,43%投麦凯恩的票。
第六,奥巴马年富力强,外貌俊美具有人格魅力。
奥巴马只有47岁,年富力强,外貌俊美,精力充沛奥巴马是什么党,富有人格魅力。麦凯恩已经72岁,显得有些老迈;对青年人和女性选民的吸引力远不如奥巴马。
奥巴马先后在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知识丰富,才华横溢。
奥巴马具有优秀的演说才能,集传道士和推销员于一身的演讲技巧。他演讲时脸上显示灿烂的笑容,口若悬河,既激情四射、振奋人心,又言简意赅、主题突出。
在2004年7月的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指定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
在这次大选中,奥巴马更是将自己的演讲能力发挥到极致。奥巴马的竞选集会,参加者少则数千、多则数万,男女老少各种肤色的民众争相入场。只要奥巴马在台上振臂一呼,台下应者云集。这是在麦凯恩和希拉里的竞选集会中难以看到的。环视当今美国政坛,能集演艺巨星和政治明星的魅力于一身者,唯有奥巴马。
奥巴马具有诚实的外表、乐观的精神和清新的政治形象。奥巴马的表现令选民赏心悦目、耳目一新。
此外,奥巴马的举止得体,既有咄咄逼人的斗志,又有谦谦君子的修养。
投票结果表明,奥巴马的上述特色吸引了多数妇女和青年选民:
在女性选民中,56%投奥巴马的票,43%投麦凯恩的票;
在30岁以下的选民中,66%投奥巴马的票,32%投麦凯恩的票。
第七,竞选主题适当策略正确,奥巴马旋风席卷全国。
奥巴马在竞选之初就对大选议题进行了巧妙设定。他设定的大选主要议题是:国内,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国际,伊拉克战争。奥巴马指出共和党的经济政策导致美国经济停滞不前和爆发金融危机。他批评共和党的给富人减税和消减老百姓的福利待遇的政策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物价上涨,百姓福利待遇减少,中下层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奥巴马从伊拉克战争开始就反对美军入侵伊拉克,后来又主张尽快结束伊拉克战争。在竞选时,他呼吁从伊拉克撤军。奥巴马设定的大选主题及其观点,得到了多数选民的认同。
奥巴马制定、实施了正确的竞选口号和策略。他的竞选口号是“希望”和“改变”。奥巴马的竞选策略包括弥合民众分裂,淡化种族肤色,借助肯尼迪提升自己等。
弥合美国的“分裂”是奥巴马的一张好牌。由于伊拉克战争、移民政策等问题之争论使得美国民众分裂成不同的派别。奥巴马摒弃美国几十年来的左右对抗,把那些好斗的民主党人与共和党人定位为老一代;而他自己则能够团结早已厌倦了政治斗争的新生代。请看他的名句:“这里没有一个自由派(指民主党)的美国,也没有一个保守派(指共和党)的美国。这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请注意United的双关意义)。这里没有一个黑色美国(指黑人的美国)和一个白色美国(指白人的美国)、拉丁裔美国、亚裔美国,这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这里奥巴马将自己描绘成一个“大熔炉”造就的人,身上具有所有美国人的特点,同时自己也是新美国人,弥合了分歧,避免了分裂。
从一开始,奥巴马阵营就避免打种族牌,刻意追求一种超越种族政治的竞选。在竞选初期,无论在什么场合,奥巴马避免渲染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背景,而注重强调自己是改革和新生力量的代表。这种超然的定位使他从一开始就得到了相当一部分白人的支持。尽管有些黑人开始对他持保留态度,但当他赢得一连串初选之后,黑人选民开始感到,也许黑人当选总统的机会真的来到了。
奥巴马还将自己与肯尼迪联系在一起,提高自己的声誉。奥巴马不断提醒人们注意他与肯尼迪的相似性。有些巧合的是,奥巴马恰好生于肯尼迪就任总统的1961年,两人都曾是哈佛大学毕业,都是参议员出身,都因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精彩演说而一夜走红,也都写过很畅销的书。更重要的是,奥巴马也有着与肯尼迪十分相近的历史感,相信是到了改变国际时局的时候。不仅如此,两人还都以亲民著称。在多次演说中,奥巴马都在说着与肯尼迪相似的话。许多选民相信,如果奥巴马当选,他会像肯尼迪那样重新整合美国政治板快,给美国带来新形象,新机遇,新希望。然而,这样就会触动美国目前的各种利益集团,也许奥巴马会像肯尼迪一样,在任期内遭到刺杀。
奥巴马自从宣布参加总统竞选以来,一路过关斩将奥巴马是什么党,力挫民主党群雄,击败似乎不可战胜的希拉里,最终战胜共和党劲敌、美国英雄麦凯恩,夺取了白宫总统宝座。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美国政坛造成一股强有力的政治旋风——“奥巴马现象”。有人把“奥巴马现象”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如今“奥巴马”这个名字在美国已成为首屈一指的政治品牌。并且“奥巴马”这个名字已经改变了英语,出现了一批以“奥巴马”为词头的新名词,如“奥巴马姑娘”、“奥巴马风暴”、“奥巴马摇滚”、“奥巴马十月”等等。《华尔街日报》甚至惊呼:面对“奥巴马大潮”,希拉里没有被淹死本身就足以说明她是一位多么出色的政治家。《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布鲁克斯在文章《当魔术消失的时候》中,认为“奥巴马狂热”(Obama-Mania)已经变成“奥巴马失落变态症”(Obama Comedown Syndrome, 缩写为O.C.S.)。现在,O.C.S.已经变成一个英文新字,出现在美国政治议论之中。
就是在这种“奥巴马狂热”现象下,众多选民被迷得神魂颠倒,使奥巴马一次次突破人们的预期,不断刷新美国政治史新纪录,形成了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中一股巨大的政治能量,谱写了美国民主政治的新篇章。这次竞选的过程和结果将因“奥巴马现象”而在美国政治史上占有特殊的、重要的地位。
第八,麦凯恩年老保守,背负布什政府沉重包袱。
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已经是72岁的老人,不仅是越南战争的被俘英雄,而且是共和党的政坛老将。麦凯恩思想保守,其竞选主张与布什政府的政策大同小异。麦凯恩的经历和政见都具有典型的共和党色彩,令选民感到没有新意,没有希望。
布什政府执政近八年,不管在内政还是外交领域,都政绩欠佳。在内政方面,经济停滞不前,财政巨额亏空,美元贬值,物价飞涨,人民生活日趋艰难。加之次贷危机引发金融风暴,不仅使美国经济雪上加霜,而且祸及全球,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不满。在外交方面,美国攻打伊拉克师出无名,引起世界人民抗议;伊拉克战争陷入泥潭,得不偿失;美国发动阿富汗战争也付出了沉重代价,至今阿富汗仍然动荡不安。其结果是:美国的盟国离心离德,国际威望下降,影响力削弱。
布什政府的内政和外交方面的负资产成了麦凯恩的沉重包袱。奥巴马把麦凯恩与布什政府紧紧困在一起,使得麦凯恩欲辩不能,动弹不得。
因此,选民对麦凯恩的态度等同于选民对布什政府的态度,后者等同于对布什政府的信任度。大选投票之前的许多民意调查都表明,对布什政府的信任度低于40%。这就注定了麦凯恩的失败命运。
第九,克林顿夫妇助阵,吸引许多摇摆白人选民。
在美国总统竞选初期,许多人预料希拉里将击败奥巴马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并最终战胜麦凯恩赢得总统选举。但是,竞选的结果令许多观察家大跌眼镜:奥巴马战胜了希拉里和麦凯恩。
奥巴马为什么能击败希拉里呢?希拉里的一位顾问说:希拉里能打败任何对手,但奥巴马不是一位参选人――他代表了一种运动!他不是在推销某一套政策,他是在推销一种愿景;他展示的是对一种信念的忠诚,对人们实现信念的力量的忠诚。而这种信念就是变革,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并不关心其政策细节的原因:梦想本身就已经足够。
希拉里对败于奥巴马口服心服。因此,在竞选进入关键阶段,克林顿和希拉里都亲自出面为奥巴马站台、助选。
在希拉里宣布败于奥巴马之初,有大约30%的希拉里的拥护者,主要是白人表示,他们可能转而投麦凯恩的票。这些白人难于接受黑人当总统,领导白人占80%的美国。
克林顿和希拉里高调、真诚支持奥巴马,使那些原来支持希拉里的摇摆不定的选民下定决心支持奥巴马。
第十,民权运动产生成果,美国黑人白人基本平等。
奥巴马赢得竞选胜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民权运动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现在,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美国的白人和黑人基本上平等了。
众所周知, 美国社会曾经存在严重的种族歧视,尤其是对黑人更加歧视。20世纪60年代美国发生了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其主要内容是美国黑人反对种族隔离和歧视,争取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美国黑人领袖、民权运动的领导人马丁·路德·金1968年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暗杀。经过那场运动,美国社会在种族问题上进步很大,打破了黑人精英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障碍。现在,美国政坛上活跃着不少黑人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包括布什政府中的前国务卿鲍威尔和现国务卿赖斯,以及多个州长和大中城市的市长。
非洲裔黑人出身的奥巴马当选为总统,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和美国人民创造了一个美国历史上和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在白人占多数的国家由黑人当总统的奇迹,并且开创了美国民主制度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