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秦国百姓的怨望者
原文:孝公既用卫鞅①,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翻译:秦孝公起用卫鞅后,想采用他的建议变更法度,但又顾忌国人非议自己。卫鞅说:“治理国家不必只用一种方法,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一定非要效法古制。所以商汤、周武不遵循陈规而称王统一了天下,夏桀、殷纣不革新旧礼却亡了国。背离古制的人不应该受到非议,而遵循旧礼行事的人也不值得称赞。”孝公说:“讲得好。”便任用卫鞅担任左庶长,终于制订出变法的条令。
原文: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家给人足,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②于孝公,诸侯毕贺。秦封之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
翻译:新法令在国民中推行了一周年,秦国百姓中来到京师诉说新法令不方便的人可以用千来统计。正在这时,太子触犯了法令,卫鞅说:“新法令之所以得不到很好的推行,就是因为有来自上层的人在违犯它。”于是准备依法处治太子。因顾忌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对他施刑,于是就处罚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还将太子的师傅公孙贾处以黥刑。第二天,秦国百姓都迅速地奉行新法令了。施行了新法令十年以后,秦国的百姓走在路上不会去拾取别人遗失的东西,家家户户丰衣足食,乡镇和都市秩序井然。秦国百姓中一些当初说新法令不好的人又有前来称赞新法令好的。过了三年,秦国在咸阳建造修筑了城阙宫廷,就把国都从雍地迁到了咸阳。卫鞅把若干小的村落、市镇合并起来组建为县,设置县令、县丞来管理,一共设置了三十一个县。而后又挖开原有的田路疆界,建立新的田亩制度,来使赋税公平。新法实行了四年,公子虔又触犯了法令,被卫鞅处以割鼻之刑。五年后,秦国强盛起来,周天子赏赐祭祀过的肉给秦孝公,诸侯们也纷纷前来祝贺。秦王把商、於两地十五座城邑也封赏给卫鞅,称他为“商君”。
原文: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见商君,曰:“君之危若朝露,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于鄙,劝秦王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商君弗从。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去之魏,弗受,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原文:原文:原文:原文:原文:(《史记·商君列传》节选)
翻译:商君担任秦相十年,秦国宗室的皇亲贵戚中有很多怨恨他的人。有位叫赵良的人来会见商君,提醒他说:“你现在的危险处境就像早晨的露水一样,那么你为何不归还秦王赏赐给你的十五座城邑,隐居到边远的地方去浇灌田园呢,你可以不时地劝告一下秦王要重用隐居山林的贤士,收养无依靠的老人,抚养无父兄的孤儿,推介有功劳的人,尊重有德行的人,这样你就可能得到一些平安,而你如果还要贪恋商、於封地的富庶,醉心秦国的教令,积聚百姓的怨恨,那么秦王一旦舍弃他的客卿而去世不再当政了,秦国想要收捕你的人,难道还会少吗?你的败亡之期抬抬脚就会到来!”商君没有听从赵良的劝诫。五个月后秦孝公死子,太子即位。公子虔的党徒便告发商君想要谋反,朝廷于是派遣刑吏捕捉商君。商君出逃到关下,准备住进一家客店。客店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君,说:“商君颁布的法令规定,凡留宿没有凭证的客人就是违法犯罪。”于是商君只好离开秦境去投奔魏国,可是魏国不愿接受他,就将商君又送回到秦国。商君重回秦国之后,就逃到了自己的封地商邑去了。
[注]①卫鞅:即商鞅,因受封商、於(wū)两地十五个都邑而故名。②胙(zuò):天子祭祀所余之肉;“致胙”,天子尊显诸侯的仪式。③赵良:秦国隐士。
史记商君列传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