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附加层(加强层(加强层(加强层)的防水构造并汇总
防水附加层(加强层)是防止地下水及雨水通过阴阳角、后浇带、施工缝、立墙伸出管道、女儿墙等易开裂、易渗漏部位进入建筑结构内而增设的附加防水构造。本文就屋面防水相关规范中关于附加层(加强层)的内容描述进行深入整理并汇总。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4.5.9 附加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沟、天沟与屋面交接处、屋面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以及水落口、伸出屋面管道根部等部位,应设置卷材或涂膜附加层;
2. 屋面找平层分格缝等部位,宜设置卷材空铺附加层,其空铺宽度不宜小于100mm;
3. 附加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9的规定。
表4.5.9 附加层最小厚度(mm)
附加层材料
最小厚度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1.2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聚酯胎)
3.0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1.5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2.0
4.11.11 卷材或涂膜防水屋面檐沟(图4.11.11)和天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沟和天沟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入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
2. 檐沟防水层和附加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4.11.14女儿墙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女儿墙压顶可采用混凝土或金属制品。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作滴水处理;
2. 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3. 低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可直接铺贴或涂刷至压顶下,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图4.11.14-1);
4. 高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收头应符合本条第3款的规定;泛水上部的墙体应作防水处理(图4.11.14-2);
4.11.16 重力式排水的水落口(图4.11.16-1、图4.11.16-2)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防水层应增设涂膜附加层;
4. 防水层和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并应粘结牢固。
4.11.18 变形缝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形缝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
4.11.19 伸出屋面管道(图4.11.19)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管道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防水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温馨提示
此部分内容为规范后修订说明内容,虽然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建议使用者认真阅读,作为正确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4.1.2 本条规定了屋面防水层设计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2.对容易发生较大变形或容易遭到较大破坏和老化的部位,如檐口、檐沟、泛水、水落口、伸出屋面管道根部等部位,均应增设附加层,以增强防水层局部抵抗破坏和老化的能力。附加层可选用与防水层相容的卷材或涂膜。
4.5.9 对于屋面防水层基层可预见变形的部位,如分格缝、构件与构件、构件与配件接缝部位,宜设置卷材空铺附加层,以保证基层变形时防水层有足够的变形区间,避免防水层被拉裂或疲劳破坏。附加层的卷材与防水层卷材相同,附加层空铺宽度应根据基层接缝部位变形量和卷材抗变形能力而定。空铺附加层的做法可在附加层的两边条粘、单边粘贴、铺贴隔离纸、涂刷隔离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