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本质是什么?
观察一:音乐是可被感知声音的集合。
当我们把音乐当做客体来看待的时候,它无非就是人类可以感知的声音的集合,甚至这个集合也可以是空集。形成音乐曾有三要素的原初设定,曰节奏旋律与和声,但例如自由爵士已经有选择性地放弃过其中的一个或几个要素,可它依然是音乐。而当我们观察过那些偶然音乐创作者,就不会奇怪任何声音或者无声音都可以被称之为音乐。哪怕我们认为人为干预的声音集合才是音乐音乐的作用,那么大自然的声音就不是音乐了吗?我看也不尽然。
所以在认识音乐的本质上,我们着力去分析声音的集合概念是没有意义的音乐的作用,真正值得玩味的是“被感知”三个字,这在哲学探讨里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人类花了十几个世纪把哲学的终极研究对象从客观的存在转移到主观的感知其存在上。你没有感知到音乐时,音乐对于你来说是不存在的;你只有去听音乐,音乐才是存在的。
观察二:音乐的本质依赖于个体的感知行为而存在。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同样的一段音乐在时间空间上被重新感知,从哲学上来说它已经不是同一段音乐了。你在十年前和现在听同一段音乐,这音乐在你的感知里是一定发生过改变的;播放一段音乐同时被不同人来听,每个人感知里的音乐也一定不同。康德的理论来说,音乐作为现象是感官接受的质料,音乐本质上是这些质料经过人的认识所形成的理念。由此,音乐从现象变成理念的过程就变成了我们需要特别观察的。
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段音乐被认识的结果千差万别,至于这些认识正确与否,我们端坐在这里谈论是无意义的,那会陷入子非鱼的困境。而所谓的阳春白雪下里巴人,若我们诚实地收起偏见去观察,在形成理念之前,它们的本质其实毫无二致。那么这种假象是从何而来,就成了我们需要聚焦的话题。
观察三:人类对音乐的认识是结合超验、先验与经验的结果。
先验是认识音乐的基础。解释先验,我们需要摒弃一切观念来直观去体会音乐是什么。看似简单的结论——它无非就是我可以认识到的音符的长短,音符的音高,音符的强弱。截至于此,我们只是将感官体验转化为了可供思维的碎片,在没有超验与经验的加入之前,我们还是无法形成任何理念。
超验是音乐最迷人最不可知的特质。尼采说,“音乐的宇宙象征是绝不能用语言穷尽的,音乐象征性地涉及到太一之核心的原始矛盾和原始痛苦,所以它象征着一个超出一切现象,先于一切现象的领域”。当采用极简的方式去思考,超验就是我们听到音乐之后生理和心理上的不由自主——听爵士三连音我们兀自摇摆,听布鲁斯音阶我们“心情变蓝”等等,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但它就那样发生了。从这个方向思考,音乐也许并不神秘,人类创造音乐极有可能只是人类偶发地解锁了这些超验现象的编码。
所以毫无疑问,音乐又是离不开经验的。解锁编码的过程如果是种神迹,那么有效地将神迹转化成知识去源源不断地重现,这就是音乐创作了。而作为听众一方,经验的呈现又变得颇为复杂起来。经验带给了人类盲目的知识,从来不缺少一些人争先恐后地背靠着他们的经验谈论音乐,他们将音乐现象还原成了可以被学习被批判的客体。其中的一些音乐会被赋予“文化妄想”,被谈论成“有文化”的音乐,余下的则视为了糟粕。这是悲剧的,因为只要有人开始谈论音乐,他们谈论的就已经不是音乐而是实实在在的文化了。
聆听音乐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音乐的历史吗?我们需要做歌词解析吗?我们需要学习知识去理解音乐的构造吗?这些问题最终是否使我们更真实地感受音乐了呢?毫无例外,人们只要开口谈论音乐,它们全都是文化——历史文化、语言文化、音乐文化,这些和音乐的本质毫无关系,但任何人认识音乐的时候却又难以将这些经验部分一一撇清。
观察四:我们必须拥抱最大的无知去贴近最真实的音乐本质。
乐手都有着苦衷,他们逐年积累音乐经验最终形成了无法摆脱的聆听习惯,强调从专业的角度认识音乐,从而麻木了对音乐最玄妙的——超验部分的感受。但这种习惯反过来又推动着继续有人制作着那些需要更强经验属性才能听懂“更有文化”的音乐。而据我观察,这些音乐当中超验的部分的能量正在逐渐衰减,至少我觉得,一些音乐真的应该开始在文化上做做减法了,它留下的最动人的韵味已经不多了。
我还是要对观察四的“无知”作出必要的解释,以免被误会教唆反智。懂音乐懂的是音乐文化,而不是音乐本质。譬如我的写作旨在传播音乐文化,对音乐本质上的体察无法通过语言传递,只能由听众的聆听行为获得。笔者也在反思,那些花里胡哨的聆听引导和音乐推荐是否真的有利于把音乐带给别人,其言对也不对。花里胡哨作为噱头是必要的,而其中的内容部分哪怕普及了再多的文化,都不及听众打开音乐这一个动作。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