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后宫制度研究
对我们研究清代的官僚体制、婚姻制度和礼仪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也大有裨益,本文分五个部分对清代后宫制度的各个方面进行探讨,阐述了清代皇后及妃嫔的名位制度以及相应的各种礼仪制度,最后分析和探讨了清代后妃干政对皇权政治的影响,选纳制度、名位制度、礼仪制度、管理、后妃干政、皇族政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nasty,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清代后宫制度研究学科专业:专中国?贵州?贵阳2009论文编号:中文摘要自秦以降,随着皇帝制度的确立,就形成了一套以皇后为中心的,由皇后、嫔、女官、宫女、宦官等组成的,配合各种烦琐礼仪,等级森严的后宫制度。后宫制度是君主专制时代的产物,是维护皇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清代后宫度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地认识君主专制的特点。另外,对我们研究清代的官僚体制、婚姻制度和礼仪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也大有裨益。本文分五个部分对清代后宫制度的各个方面进行探讨。论述了清代后妃选纳因;阐述了清代皇后及妃嫔的名位制度以及相应的各种礼仪制度,并对后宫人员的管理及管理机构进行了介绍,最后分析和探讨了清代后妃干政对皇权政治的影响。关键词:选纳制度、名位制度、礼仪制度、管理、后妃干政、皇族政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nasty,,,,,,etc.,m...,ty,,..fied,.:m,,,,,.目录中文摘要...II前言三、清代后宫礼仪制度-122、册立皇后之礼-143、追封礼-145、皇后受朝贺礼仪..-15(一)清代国家对后宫人员的管理..-201、对后妃的管理-202、对后宫太监的管理.-213、对后宫宫女的管理.-23(二)管理后妃日常生活及事务的职官体系.-242、直接干政?太后垂帘听政-27(二)防范后妃干政的措施..-28(三)后妃干政对皇族政权的影响..-29(四)对后妃干政的评价-32参考文献-36前言后宫指宫廷、宫内、宫禁、宫闱、宫中、大内等,乃是皇帝、后妃们起居生之所。
自秦以降,随着皇帝制度的确立,就形成了一套以皇后为中心的,由皇后、妃嫔、女官、宫女、宦官等组成的,配合各种烦琐礼仪,等级森严的后宫制城出版社1986年出版)系列,是作者们七十年代参加整理清代中央政府和宫廷档案的工作中,搜集和整理清宫密档和历史文献,陆续撰成有关清代宫廷史方面的论文。这些论文所反应的内容虽然不够系统,文章的体例和风格也不尽相同,但是均以清代档案史料和官修文献为依据,为研究清史、清代宫廷史、印证清宫史实提供了可靠的素材和作证。朱子彦先生在《后宫制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一书中,系统完整地介绍了整个古代后宫的全貌,揭示了后宫制度的发生-发展-嬗变的规律以及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为后学者带来了启示。但是由于此书研究的是整个古代封建社会的后宫制度,许多方面只是做了全局性的概说,并没有做进一步深刻的分析。而且,体系较零散,使人无法对制度的内容一目了然。《清代宫廷史》(万依、王树卿、刘潞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出年版)以清代宫廷通史为纲,有关典章制度等专题内容分别在各章节中插叙。此书主要是通过对宫廷有关人物的活动进行研究,以清朝十三位皇帝做主线,以皇帝及年号的更替来划分章节,注重具体的宫廷史事研究。
此书为大家正确了解清代宫廷,澄清各种野史、趣闻、小说以及影视的混乱传闻提供了较为可信的资料。鉴于此,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文献材料,对清代后宫制进行较为全面、深层的探讨,以期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能有所推进。由于本人理论水平有限,所提观点尚有欠缺之处,希望各位专家和老师予以批评指正。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一、清代后妃选纳制度后妃选纳制度是整个后宫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通过对后妃的选纳,使后宫得补充,皇室家族得以延续,后妃选纳制度是后宫制度的重要方面。在清代,皇权至上的君主专制制度是皇室婚姻制度的存在基础,因此,皇室婚姻具有十分强治色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选纳制度也有所不同。清代入关前,皇室婚姻极具满族奴隶制色彩,不拘辈分。入关以后,受汉文化影响,在吸收汉族封建制度的同时融合满族特色,创立了选秀女制度。清代末期,受政治形势影响,后妃选纳全由皇太后包办。(一)清代后妃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清代后妃制度是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确立和健全起来的。清太祖努尔赤时期,国土狭小,宫闱卑陋,尚无明确的后妃制度。《清史稿》记载努尔不上是宫殿。后宫内部也没建立后妃制度,汗王的妻室既没有号位,也不分等级,一律都称福晋:“太祖初起,草创阔略,宫闱未有位号,但循国俗称福晋。
福晋盖可敦之转音,史述后妃,后人缘饰名之,非当时本称也。”努尔哈赤的福晋见于史料记载的共有十四名,其中大多数是在后金政权建立前娶来的。当时正处于兼并战争时期,有的是努尔哈赤掠夺被征服部落的女子作为妻室;有的是部落酋长屈服于努尔哈赤的武力,情愿结亲和好,以表归顺。随着后金奴隶制社会的逐步发展,努尔哈赤势力的逐渐扩大,1621年进入沈地区,并且开始营造正式的宫殿。沈阳故宫著名的笃恭殿(又称大政殿或八角殿)、十王亭和清宁宫等,都是这时期建成并开始使用的。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争得了汗位,改元天聪,并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斗争,改变了四大贝勒共议国面。随着政权的逐步集中,皇太极开始注意宫内福晋的等级、号位问题。天聪六年晋。这时的宫闱号位极为简单,还没有形成制度,但为以后册立五宫建立后妃制度打下了基础。1636 年,皇太极称帝,将国号改为“大清”,并改元崇德,继续推行封建制 度。封建帝制的种种改革反映到宫内,就是要有一套封建的后妃制度与之相 适应, 所以,皇太极在即位称帝的同时,宣布册立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为皇后,住 宫,称清宁中宫,在崇政殿行册立之礼。这是清代历史上以正式大礼册立的第一个 皇后,即孝端文皇后。
同时受册封的还有东宫(关雎宫)宸妃,西宫(麟趾 庄文皇后,于是“五宫并建,位号即明,等威渐辨”,清代后妃制度就这样创建 起来了。 1644 但同时也十分注意学习明朝的各项典章制度,其中的一项是加强宫闱制度的建设。 据《世祖实录》记载:“顺治十五年十一月庚子,礼部等衙门会议宫闱女官 名数、 品级及供事宫女名额,乾清宫设夫人一人,秩一品,淑仪一人,秩二品,婉 政大臣认为其制不符合满族的风俗习惯,力行谏阻而未能实行。 康熙以后,典制大备,后宫号位定制严明。皇帝的祖母尊为太皇太后,母尊 等,随太皇太后、皇太后在各宫居住。皇帝的正嫡曰皇后,居中宫,主内治。以下 是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嫔六人,分居东西十二宫,佐皇后主内治。嫔以 下还有 贵人、常在、答应三级,俱无定额,随居东西各宫,勤修内职。但是,制度 规定得 尽管十分严格,各朝妃嫔数目的多少实际上并未完全照规定执行。 (二)清代后妃的选纳范围 清代皇帝后妃的选纳范围与历代不同,除了入关前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时代 位,或为皇子、皇孙拴婚,或为亲、郡王及亲、郡王之子指婚。”清代选秀女订有严密的制度,仅仅挑选秀女的范围,各朝就有许多规定。顺 朝规定,凡满、蒙、汉八旗官员,另户军士和闲散壮丁的女儿,年至十三岁到十七 岁时,都要参加每三年一届的挑选秀女。
康熙时又增加一条新的规定,后族 近支或 母族是“宗室觉罗”者,可以声明免选。乾隆八年的谕旨又规定,外任旗员 之女, 送京阅看路途遥远,为免往返跋涉之劳,外任文官同知以下,武官游击以下 之女, 停其选送。这个规定缩小了挑选秀女的范围,一些下级官员之女可不再参选。 到了 及岁之女,一同入选。”嘉庆五年时,皇帝觉得自己后妃的亲姊妹参加备选秀女,选中后有的还赐给 支宗室为福晋,不合体制,决定嗣后自嫔以上后妃的亲姊妹,可免选秀女。嘉庆十 二年时,对这条规定又有所变更:“朕恭阅皇考高宗纯皇帝圣训内载上谕, 内务府 嗣后挑选秀女,遇有皇太后、皇后亲弟兄之女,亲姊妹之女记名者,著户部 撤去记名。至妃嫔等姊妹、亲弟兄之女、亲姊妹之女,有记名者,著内务府告知首 领太监奏闻。仰见我皇考圣谕详明,至为周备。前于嘉庆五年间,曾经降旨, 嫔以上亲姊妹,俱加恩不必备挑,其亲弟兄、亲姊妹之女,则不在此例,办理尚未 划一,自应恭绎圣训,酌定章程,嗣后皇后、妃、嫔之亲姐妹及亲弟兄、亲 姊妹之 女,于挑选秀女时,仍一并备挑,著户部、内务府声明,另为一班,不必拘 弟兄、亲姊妹之女挑选秀女时仍一并备选,然须由户部、内务府另编一班。
此后, 后妃亲属不仅要参加备选,而且还要优先。 另外,过去挑选秀女,公主下嫁后的生女一样要备挑选,选中后入宫再作皇 了嘉庆六年才规定,公主之女加恩不用入选,从此才消除了这种不合情理的现象。 嘉庆十一年,对挑选秀女的范围又作了些新规定,其上谕曰:“嗣后选秀女 时,八旗汉军文职笔帖式、武职骁骑校以上之女著备选,其兵丁之女,毋庸 入选, 著为例。”这里只对八旗汉军应选秀女做了新的规定,而八旗满洲、蒙古 应选秀 女的范围问题,在《清宫述闻》卷六中记载,雍正“十一年奉上谕,明年挑 子,八旗内外满、蒙三品以上文武官员之女,如明岁年至十三者,一体入排备选, 如选看后续经年已及岁,遇应选之年,不必复行备选。”嘉庆十八年对这 一规定 又有新的补充:“八旗满洲、蒙古女子,自护军领催以上女子,仍照旧备选 几条规定,八旗应选秀女的范围,直到清末光绪朝再没有大的变化,并载入了光绪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道光二年又令八旗满、蒙、汉军内旗人抱养汉人之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五四清代后宫制度研究 在报名阅选秀女时,如果确实是残疾不堪入选者,需要由族长、催领、骁骑校、佐领等的层层具结,呈报到各旗都统,声明原因,由都统咨行户部,由 户部奏 亲王、郡王及亲王、郡王之子指婚,所以,皇子的嫡福晋都是秀女出身。
另外,清代除了选秀女外,还要选宫女,有的宫女入宫后若被皇帝看中,也 晋封为内廷主位。宫女的选纳范围主要是内务府包衣佐领的女儿,她们的地位比较 低下,除了少数几个能被皇帝看中,大部分主要是供内廷各宫主位役使。 (三)清代后妃选纳的标准 清朝皇帝选纳后妃最主要的两条标准,一是血统,二是品德。清代册封皇后、 妃、嫔的册文中常常见到的是宽仁、孝慈、温恭、淑慎,“诞育名门”,“祥 阀”等等。前面已经说了清朝选纳后妃的主要途径就是选秀女,而秀女的出身都是 八旗女子。顺治帝定制, 宫中不得“蓄汉女”汉军八旗除外 帝王和皇族不得 和汉人通婚。爱新觉罗氏婚姻仅限于满蒙女子, 并定期在八旗范围内挑选秀 是为保证皇族血统纯正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清代后妃中既有世家贵族出身的名门闺秀,又有出身一般的旗人之女,还有 来自 包衣之家。与清皇室、王公世代联姻者有所谓八大家勋贵。清代后妃出自八 大家之 一的钮祜禄氏最多,共12 人,其中6 人被封为皇后。其他后妃,父、祖为尚书、 大学士, 步军统领、领侍卫内大臣等一品大臣的也很多。出身包衣者有十几人,主要 母乌雅氏,其母家也是镶蓝旗包衣,雍正即位后,才把他们抽出另编佐领,纳入满洲正 黄旗。
嘉庆帝生母孝仪纯皇后即出身于世代包衣之家,“高宗孝仪纯皇后, 仁宗之母 也,本姓魏,正黄旗包衣管领下人。”嘉庆帝即位后,才将其外祖母家列入正 黄满洲 旗,解除皇室家奴的身份。道光帝生母孝淑睿皇后喜塔腊氏,其祖父辈乃是正 黄旗包 衣。可见,清代选纳后妃不拘门第,后妃出身贵贱不一。 从史书中可以看到,清代列朝皇帝钟爱的皇后大多是仪态端庄、敦厚贤淑且 才兼备,故而深得皇帝的喜爱。而慧妃富察氏虽然长相秀丽,出身高贵却只能成为 妃。而且,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好色”似乎是极不名誉的,“美女祸国” 从来 《清列朝后妃传稿》卷下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 都是帝王和他们的大臣们翻云覆雨的护身符,因而这一标准总在若即若离、讳莫如 深的扑朔迷离中。 (四)清代后妃选纳的途径 清代后妃选纳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选秀女,史料上明确记载有具体的形式和程 序,具有制度意义。 清代每三年一次的选秀女,由户部主办。先由户部行文到八旗的各都统衙门、 直隶各省驻防八旗及外任旗员,将适龄备选的女子,由族长、催领、骁骑校、 领、参领等逐一具结呈报都统,再汇齐咨送户部备案。每届入选的日期,由户部奏 准,然后行文到各旗,各具清册,准备应选。
挑选之前,前任官员的女子要 先期送 京,与在京应选女子一体送阅。备选秀女严禁“时俗服饰”。如有“滥行装 者”,即将该女子家属从重惩办。送选的秀女都备有骡车,每人还要付给车费银一两。被选看的秀女在神武门 尽相同。秀女初选完毕,未被选上的由本旗专车载回。初选通过的女子要入 宫进行 复选。复选时要进行体检,试以绣锦、执帚等一应技艺,并观其仪容形态, 不合格 的第二次淘汰送出皇宫。如果初选或复选时被淘汰者, 即可自行婚嫁。若应 选女子 “逾岁”以前, 因某种原因从未入选, 抑或选中留牌子者久不复选, 而记名 期已过, 则此种人终身不得婚嫁。乾隆五年议准:“八旗秀女,例应三年一次,户部 请旨阅 选,移咨八旗造册送部,照内务府选秀女之例,俟选后再行聘嫁。遇有事故, 不得 阅选,俟下次阅选。其未经阅选者,虽至二十余岁,亦不准私行聘嫁,有违 例不待 阅选,即行聘嫁者,该旗都统查参,照例治罪。”乾隆十二年又补充规定: 阅秀女,于未阅之前,私与宗室王公结姻者,将母家照隐瞒秀女例议处,或虽经王 等奏请,而母家未曾许字者免议。”选中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 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族长及本人父母, 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
不在被选范围内的女子、或入选后未被选中、或记名 后复选 时落选的女子,才可以自由嫁娶。 被选中的秀女, 除少数例外, 一般都先封答应。然后逐步晋升常在、贵人。 封嫔妃则较难,除非生育皇子。如果皇帝继位时年龄幼小,还未成婚,其皇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五四清代后宫制度研究 另外,清朝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入主华夏的封建王朝,还十分注重同其他民族 在清初表现得最为明显,纳入后宫的蒙古族姑娘也最多。清太祖皇太极的17个后妃 中,就有9 个是蒙古人。她们及其父兄在创立和巩固清皇朝统治的历程中起 了相当大 的作用。清入关后的第一代皇帝?清世祖福临就是蒙古科尔沁部女子孝庄皇 个后妃中,也有6个来自蒙古族。清统治者所制定的“满 蒙联姻” 政策,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即通过婚姻的纽带,把两个民族上层人物的利益 联结在 一起,使满蒙之间结成“以佐王业,世为肺腑,与国休戚”的亲密关系,以达 到巩固 帝王基业的目的。 (五)清末后妃制度的变化及原因 历史发展到了同治、光绪两朝,随着外部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强,内部各地人 反抗斗争的风起云涌,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也处在风雨飘摇之中。而宫廷内则是皇帝 年幼,皇太后专权,帝、后两党的斗争愈演愈烈,这些历史特点,反映到宫 内后妃 制度上,表现为皇太后操纵了包括帝、后命运在内的一切大权,从而使选妃 政治需要紧密结合在一起。
两宫太后垂帘后,权柄多操纵在太后手中,而作为宫廷后妃制度的衰败迹象, 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太后包办了后宫的一切,皇帝管不了自己的后妃,一切 均由太 后做主。主要表现为: 一是皇太后包办婚姻和生活。同治、光绪两朝的后妃选纳基本由皇太后做主。 太后为了控制皇帝的一切,为皇帝选纳后妃多出于政治考虑。同治时期,慈 禧对于 皇帝与慈安选择的皇后阿鲁特氏最不满意之处是因为因为这个阿鲁特氏是 咸丰皇帝 遗命辅政的八大臣之一的后被赐死的郑亲王端华的外孙女。所以帝后大婚之 帝虽然亲政,但慈禧仍抓权不放,时时干预朝政,使皇帝亲政有名无实,生活上又 处处受慈禧的限制,第二年皇帝就得天花死了。而在为皇帝立嗣时,慈禧出 同治死后不到一百天就猝死在储秀宫。这种利用给皇帝选后妃为政治斗争服务的现象,在光绪朝也表现得十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