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招聘公告

教育网编2023-07-01 15:262120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沪人社规〔2019〕21号)的精神,掌握使用财务软件(面试时将加试财务专业考试),并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隶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市政府指定的外国驻沪领事机构、新闻机构中国雇员劳动用工管理和综合性服务部门,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沪人社规〔2019〕21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管理岗位:行政/党务助理1名

2、专业技术岗位:会计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行政/党务助理

1、工作职责

协助党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公文起草、新媒体文字采编工作以及人力资源相关辅助事务。

2、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文、法律、社会学、新闻学等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文文字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清晰。具备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4)具有良好的沟通、学习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面试时将加试党务及公文笔试);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富有积极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会计

1、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经费报销业务、编制记帐凭证、工资发放等业务相关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会计学等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熟悉会计法律法规及帐务处理流程,熟悉银行结算业务,掌握使用财务软件(面试时将加试财务专业考试);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富有积极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上述任职条件,且已参加过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1.6分,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者(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2、应聘上述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止日期不早于2022年12月31日);

3、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并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16:00止。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及笔试成绩查询单(笔试成绩单要求PDF格式,截图要求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3)《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请签字后提交PDF格式);

(4)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报名人员);

(5)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6)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电子版发至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所有材料均要求PDF格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审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

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外通知。

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提供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由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组织。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集中招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不予录用。

八、政审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表现等。查询人事档案,并对应聘人员有关材料进行复审。

九、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政审等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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