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财经网编2023-06-24 13:2622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分别书面委托洪永淼独立董事、刘冲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一、关于聘任赵陵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聘任赵陵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赵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将自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且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任职条件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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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月26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14名。其中,曲亮董事、姚威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洪永淼独立董事、刘冲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刘冲、李巍、王立国、邵瑞庆、李引泉董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李晓鹏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赵陵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拟聘任赵陵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赵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将自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且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任职条件后生效。赵陵先生简要情况详见附件1。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委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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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委任赵陵先生和李美仪女士为本行联席公司秘书,委任赵陵先生代替李嘉焱先生为本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ESS)获授权人。

赵陵先生和李美仪女士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履行本行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赵陵先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代替李嘉焱先生为本行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ESS)获授权人。

三、关于聘任曾闻学先生为本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拟聘任曾闻学先生为本行证券事务代表。曾闻学先生的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将自其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任职条件后生效。曾闻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

四、关于批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刘世平独立董事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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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平独立董事上述任职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五、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为关联法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巍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七、关于为关联法人CALC PDP 9 核定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付万军、姚仲友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上述第六、七项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六、七项议案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1:

赵陵先生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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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陵先生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01年加入本行,历任总行资金部职员、交易室副处长、投资交易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首席业务总监。曾兼任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董事。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赵陵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行股票。

附件2:

曾闻学先生简历

曾闻学先生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1997年加入本行,历任总行人事教育部职员、业务副经理、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干部处处长,办公室秘书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总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总经理。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0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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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1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2021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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