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关于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加速农村地区采暖方式改革的建议》收悉,我省坚持把清洁取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鼓励传输通道和具备条件城市优先采取气代煤、电代煤方式实施农村地区改造,先后制定《山东省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导则》《山东省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指导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对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30%、50%、65%三种改造。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答复
孟凡明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速农村地区采暖方式改革的建议》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厅的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清洁取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推动清洁取暖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718.15万户,有效促进了大气污染治理,提升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
一是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工作原则,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中选优、精心比选,让清洁取暖工作真正惠及民生。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在具备资源条件地区推广“地热能”、“光伏+空气源热泵”、生物质供暖等方式。鼓励传输通道和具备条件城市优先采取气代煤、电代煤方式实施农村地区改造。
二是推广建筑节能改造。先后制定《山东省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导则》《山东省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完善农房技术标准体系,指导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对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30%、50%、65%三种改造,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解决当前农村居住建筑存在的保温性能差、取暖能耗高、冬季室内舒适度低的问题。
三是着力加强安全管理。印发《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指南》,组织相关专家赴施工现场开展气代煤安全技术指导。修订《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率先在全国将用户端安全设施更新维护作出法规约束,全省1.46万个行政村落实燃气“双安全员”制度,组织经营企业驻村(居)安全员和村(居)安全协管员每年不少于2次入户安检。
二、下一步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借鉴,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清洁取暖建设技术路线。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指导各地充分研究自身资源禀赋、服务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模式,建设群众满意工程。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新的清洁取暖设施安装完成后,落实能源供应、安全稳定运行之前,原有的供暖设施一律不得先行拆除,要确保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决不能让一户群众挨冻。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房屋节能水平。加强农房节能保温改造,按照《山东省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推动实施建筑保温和结构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结构体系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提高农村地区建筑节能水平,降低清洁取暖能耗。
三是进一步优化建设运行补助政策。对不同地区农村实际情况继续摸底调查,研究农村“空心化”现象形成的实质闲置用户改造工作,坚决杜绝将有旧村改造规划等情况的农村纳入清洁取暖改造计划,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及时调整补贴发放方式,有效筛选出真实需求用户,帮助用户形成使用习惯,避免设备安装后闲置浪费。加大峰谷电价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建的成、用得好。
四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农村气代煤“双安全员”制度,持续开展“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等宣传教育,特别对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手指口述,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因不懂不会引发安全问题。督促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