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立方——山西忻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时事网编2023-04-30 14:002190
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1-2023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备案任务。全面完成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备案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将清洁取暖工作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城镇、县城、城边村等居住集中的地区重点发展以清洁热电联产、超低排放供暖锅炉、工业余热等形式的集中供暖,合理发展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利用多种能源互补方式供热。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2023年采暖季前,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忻州城区、各县(市、区)县城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完成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1-2023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备案任务。其中,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方面,全市2023年度清洁取暖总任务为20.9683万户,其中集中供热16.4768万户,煤改电2.9976万户,煤改气0.4589万户,生物质热电联产1.035万户。全面完成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备案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改造方式方面,将清洁取暖工作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城镇、县城、城边村等居住集中的地区重点发展以清洁热电联产、超低排放供暖锅炉、工业余热等形式的集中供暖,农村地区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稳妥推进“煤改电(气)”,新实施的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等项目,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的,绝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坚决杜绝强行“封火炕、拆暖炉、没收煤炭”等一刀切问题发生。各县(市、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发展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利用多种能源互补方式供热,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在农村边远地区确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应当重点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热,提升城镇及周边地区的清洁燃煤集中供热面积和能力。优先采取热电联产、独立供热锅炉房等热源供热,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列入淘汰关停和产能退出范围的企业不得作为热源。推进“煤改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配备高效烟气净化设施)和太阳能等其他清洁能源集中供暖;

积极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供热。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在前期确村确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煤改电”设备选型工作,指导用户选择符合取暖需求和经济条件的取暖设备型号;

稳妥推进“煤改气”供热。“煤改气”项目必须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改”的原则,必须在落实气源、充分保障已改造项目通气率的前提下安全、稳妥推进。“煤改气”气源合同签订、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新增改造户数、不能发生超改抢跑的问题。各相关县(市、区)要督促燃气企业与气源企业按时签订天然气供气合同并严格履约,保障清洁取暖“煤改气”供气充足,提高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确保燃气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开展多能互补清洁利用替代。探索生物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取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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