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不到老婆的清朝人,为了传宗接代想出一方法,实在有违道德
在我国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很多封建王朝。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清王朝,从时间顺序划分,该王朝离我们最近。虽然清王朝后期昏庸无能,但它也曾有过辉煌的历史。
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25岁起兵后,凭借卓越的军事才能,最终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在历经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等几代清军统帅后,清军最终攻破明朝紫禁城顺利入关,爱新觉罗·福临(顺治帝)成为首位入主中原的清朝皇帝,清王朝在中原的统治由此开始。此后,在康熙、雍正、乾隆几位帝王的努力下,清朝版图迅速扩展,并将版图牢牢统治着。这一时期的清朝最为繁荣,康乾盛世也在乾隆时期步入全盛。
不过,总体而言,即便是康乾盛世,普通百姓的生活质量也并不高。生活在当代物资丰盈的现代人,很难体会到古代穷苦人家的苦难,特别是古代穷苦人家的女人们,她们过得非常低微、凄惨。
在清朝末年,很多穷人连饭都吃不起,就更别提娶老婆了。虽然穷,但终究还是要传宗接代啊。为了能传宗接代,当时的人们想出了一种方法,即用典妻婚的方式进行传宗接代。典,顾名思义就是典当的意思,而典妻便是一方将自己的老婆,租借给另一方,等期限到了再将典妻还回去,丈夫从中收取银两或一些好处。一些没有娶到老婆又要想传宗接代的人,则可通过典妻的方式来传宗接代。
事实上,这种典妻风俗对于古代女人而言毫无尊严可言,同时也违背道德。但生活在古代社会的女人地位低下,对于丈夫所提要求基本没有拒绝的权利。因此丈夫要将自己典当给别人,女人也只能服从。
尽管封建社会的贞节观片面要求妇女要对丈夫忠贞,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当“断子绝孙”的威胁直接关系到家族的兴衰存亡时,贞洁观只能服从“传宗接代”,正所谓“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因此,清代很多家族为了能传宗接代,都会同意典妻婚。
在古代,达官贵族们往往可以三妻四妾的迎娶,而一些穷苦人家的男子,则想取一个都难。同时,一些已婚的贫穷人家,有时为了维持生计,就会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虽说典妻只是一段临时婚姻,却也很有讲究。一般典妻双方均会订立契约,契约主要写明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一般期限为三到五年。其中价格一般会根据典妻的年龄、相貌、生育能力等进行评估,相貌越好、年纪越轻、生育能力越好的女子,一般作为典妻价格会越高。
在典妻婚中,典妻形势也不尽相同。
一种为传宗接代需要。这种情况一般典妻方家境也很贫寒。通常情况下,典妻在典当期内,是不能回原夫家,哪怕已有孩子也不能回家照看。而对于那些被出典的妇女,在生儿育女后,典当期满又须返回原夫家,最后同样会与自己所生子女分离。
另一种为夫长期在外,妻在家生活困难,为了照顾一家老小,妻迫于生计会将自己典当出去,待夫回来后,将银两付清就可以领回妻了。
第三种为夫欠下银两无法归还,则也会将自己妻子典当出去。
第四种为被有钱人家看上了,有钱人家会与对方丈夫商量,并给与重金。此时在重金驱使下,妻也会被典当出去。
总之,封建社会典妻婚种类繁多,然而受苦难的基本为被典当的女子,里面的心酸只有她们自己才能深刻体会。
值得一提的是,就连曾国藩手下名将鲍超,年轻时迫于生计,也曾将自己妻典当出去过。由此可见,当时的典妻风,有多盛行。
其实,典妻婚并非清朝所有,在汉代,就已经有类似于典妻婚的记录了。如《汉书·主父偃传》记载:“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当时,由于连年征战匈奴,大量民众无法自活,出现了诸多类似典妻婚的现象,不过随后被禁止。当时的清朝也看到了典妻婚存在的弊端,也曾令行禁止过,但因对其惩治不严,加之后期清朝没落,所以这种典妻婚也就屡禁不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