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超过15%单价如何调整
工程量超过15%单价如何调整
1、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根据最新的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其特点是“量变价不变”。与中国建筑市场的迅速发展,并逐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建筑市场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预算定额计价方法,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是建立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工程成本定价和有竞争力的价格。逐步解决规范计价中不符合建筑市场的因素,彻底消除当前招投标工作中的弊端,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
2、首先,要明确一点,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就必须执行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调整方法,要想确定调整后的综合单价,除了施工单位的投标单价以外,还需要依据招标控制价的预算单价。所以,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的精确度也是至关重要的,在整个工程的实施中起指导作用。
3、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即115%以上部分的工程量调低,115%的工程量按原价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即剩余全部工程量调高。为什么一个调低,一个调高呢?以挖土方为例原定挖方工程量是1万m³,挖掘机开挖,挖掘机进出场费1万元(这是固定成本,和工程量没关系,不论挖1m³还是挖1万m³,这笔钱是不会变的),固定成本摊到工程量上,1万/1万m³=1元/m³。挖土方成本,比如是3元/m³(这是可变成本,与工程量息息相关,工程量越大,该成本越大,工程量越小,该成本越小),3元/m³×1万m³=3万元固定成本+可变成本=总成本则上述总成本为4万元,摊到工程量上是4元/m³。若施工企业报价是5元/m³,则结算款为5元/m³×1万m³=5万元5万元/1万m³=5元/m³。5-4=1,施工企业利润是1万元,即1元/m³。
4、如果工程量增加,例如增加到1.5万m³,挖掘机进出场费1万元,即1万元/1.5万m³=0.666元/m³挖土方成本,3元/m³×1.5万m³=4.5万元则总成本为5.5万元,5.5万元/1.5万m³=3.666元/m³如果继续按5元/m³的报价,则结算款为5元/m³×1.5m³=7.5万元7.5-5.5=万元,施工企业利润为2万元,2万元/1.5万m³=1.33元/m³
5、如果工程量减少为5000,挖掘机进出场费1万元,即1万元/5000m³=2元/m³挖土方成本,3元/m³×5000m³=1.5万元则总成本为1+1.5=2.5万元若继续按继续按5元/m³的报价,则结算款为5元/m³×5000m³=2.5万元施工企业利润为 2.5万-2.5万=0
6、由此可以看出工程量增加,施工企业利润大幅度增加;工程量减少,施工企业利润大幅度减少。施工企业利润大幅度增加,对业主不利,为了照顾业主,所以规定一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低。施工企业利润大幅度减少,对施工企业不理,为了照顾施工企业,让他有一定的盈利,所以剩余全部工程量单价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