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主张:孔子说仁,孟子讲义,那么,仁与义有哪些不同呢?
我们知道“仁义”是儒家的主流主张,儒家的很多学说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来展开思考的,但其实仁义讲的是两个方面,它们在本质上的意义并不相同,解决的问题自然也不尽相同。
从儒家的历史来看,“仁”更多的是孔子的主张和学说,也是孔子发扬儒家体系的根本,而“义”则是孟子的主要主张,是孟子在继承孔子之后的儒家学说的根本,这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儒家的仁学体系和道德体系。
那么,“仁与义”又有哪些不同的地方呢?它们分别解决的又是哪些问题呢?为什么说,单讲“仁”或者单讲“义”都不足以建设完整的儒家体系呢?这些问题我们要从儒家的根本思想方面来进行分析。
本篇文章,我们就来看一下“仁”与“义”的各自含义,看一看这两个方面的体系是如何构建的,儒家又是如何通过这两种体系来继承和发扬他们的思想的?
首先,“仁”学体系主要是由孔子构建的,大概分为三个部分,一个是人际关系的基础,也就是孔子常说的亲亲之爱,是一种父母,兄弟,宗族之间的基础的爱,这些情感大多数都是源自于人之常情,比如说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和孝顺,同辈之间的相互扶持,宗族之间的相互帮助等等,这些大多数是因为血缘关系而萌生的一种天生的情感,而这些情感也是人们搭建人际关系的基础。
所以,孔子以种自然而然的情感为基础,提出了亲亲之爱的学说,希望人们能够将自身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搭建,类比于自身与亲人之间的关系,如此也就搭建了不同家族之间的关系,如果家族与家族之间能够如同亲人一般和平共处,那么,所有的人际关系其实也都成为了网络中的一部分,人们达到和平共处的境界就有了根基。
其次则是“忠恕之道”,忠恕之道,讲的是为人处世的两个方面,“忠”指的是要让自己能够在天下立足,并且在自己有余力的情况下,也要帮助他人在天下立足。
“恕”指的则是约束自己的行为方式,核心点在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也绝不强加在别人身上,如此在搭建完人际关系之后,人们又能通过合理的方式来约束自身的行为,并凭借自身的能力为所搭建的人际关系网络做贡献,那么就巩固了关系网络的成型和发展。
最后是“恻隐之心”,恻隐之心并不是由孔子提出来的,是由孟子提出并发展的,在孟子的认知当中,恻隐之心是一种人们天生所拥有的行为意识,简单点来讲,就是于心不忍,比如说,一个婴儿马上就要掉进井里了,想必几乎所有路过的人,都会伸以援手,这就是一种于心不忍,不忍心看到一个无辜的孩子落水而亡,所以,产生了同情和怜悯,进而出手相助。这就是孔子仁学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究其本源,孔子的仁学体系,其实就是一种爱的体系,通过人的自身情感,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建,来搭建一种和平的稳定的网络,然后,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来约束行为,所以,其实到了孟子提出恻隐之心之后,孔子所搭建的仁学体系也就完整了,只不过,“仁学”体系的完整实际上并不能保证儒家学说没有任何漏洞和缺陷。
因为单纯的讲“仁”和讲“爱”是不够全面的,也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仅仅只有爱,有爱就会有恨,也并不仅仅只有“有生”,有生还会有杀,所以,让世界充满爱的想法虽好,但是做起来却是相当的困难。
尤其是在孔子、孟子等人所生活的春秋战国时代,天下本身就礼崩乐坏,利益至上已经渐渐地成为了人们生存的基础,在这样的情况下,让所有人放弃利益的争夺,去讲究虚无缥缈的爱,这本身就是极其困难的。
孟子也说过,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意思就是说当今天下各国的君主,几乎没有一个是不喜欢杀人的,而且他们不仅喜欢杀人,更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也就是说,在战争的过程中,几乎是浮尸遍地,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劲的讲什么情啊爱呀的,难道不是很滑稽的事情吗?
虽然在后世中,孟子也曾经指出过“仁者无敌”,而且或许仁者真的能够无敌,但是,这却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在天下所有的人都讲究爱的前提下,“忍=仁”者才是无敌的,在当时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里,“仁和爱”并不管用。
那么,既然孔子构建的仁学体系并不能在当时使用,儒家学说又要继续继承和发扬,就必须构建另一种体系,而这也就是以孟子为主的道德体系。
我们上面说的孟子的主张,在战争频发的春秋战国时代里,光讲爱是绝对不行的,同时,虽然讲爱不行,但是也不能讲恨,更不能提战场杀戮,虽然如此,人们又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杀戮不可避免的现实。
如此一来,也就会产生两个矛盾,一个是爱与恨的矛盾,另一个则是生与杀的矛盾,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儒家所谓的仁学体系其实就是一种空想。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孟子提出了义的概念,也是孟子建立的道德体系的根本核心。
孟子认为,无论是爱和恨,还是生和杀都需要区别对待,首先,不能大开杀戒,滥杀无辜,其次,是在不得不杀的时候,也需要有恻隐之心,比如说,将功补过、念及旧情等等,当然,在一个人真的罪该万死,已经威胁到诸多人的生命安全时,也可以心安理得的去杀。
也就是说,在孟子的观点当中,“杀”不是不可以的,但是,“杀”也要秉承原则,那就是不乱杀、不虐杀、只杀该杀。所以,在孟子道德体系里面的关键就是该不该的问题。一个人是该杀,还是不该杀?该定罪还是不该定罪?又要以什么一样的标准去给他定罪,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定义该不该的问题?而这个标准就是孟子提出的义。
其实,“义”这个字本身就有该杀的意思,这个字最基本的含义有两个,一个是威仪的仪,另一个则是适宜的宜。对于威仪的“仪”,它原来的书写形式就是“义”,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单人旁是后来加上去的,在此之前,它的字形是一个人头上有羊角,手中有武器,表现一个人的形象是威风八面的。
在许慎的《说文解字》当中就曾经说过,“义”是“己之威仪”的意思,同时也表示,一个人应该去战斗。而适宜的宜,它的字形是一块肉放在砧板上,为什么是一块肉放在砧板上呢?其实代表的意思就是可以杀,应该杀,所以,在文字学家容庚先生、唐兰先生,文化学家庞朴先生的解释当中,他们都认为,“义”其实就是有该杀的意思的,只不过当义组词适宜的时候,代表的杀气不见了。
所以,无论是威仪还是适宜,其实,潜在的含义当中都有该杀的意思,在很多时候,“义”这个字本身也有一种与生相反的意思,比我们看到的大义灭亲、见义勇为、义无反顾,再比如舍生取义等,其中的“义”都有赴死的含义,而这里的“义”,也绝不可能代替成“仁”字,所以,孟子讲义其实是综合了儒家学术与现实社会的矛盾。
我们上面提到过,儒家学说在构建仁学体系时,与现实社会是有冲突的,毕竟在仁学体系中,讲究的是一种单纯的爱,是一种理想化的人际关系构建,但在现实社会当中,人与人之间不仅有爱的关系,同时也有复杂的利益关系,不可能像“仁学体系”中所说的那么纯粹和完美。
在“仁学体系”中要求的自我约束,很多时候也达不到,哪怕是最简单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并非是所有“仁”都能够做到的,因此,儒家的仁学体系与现实社会是有矛盾的,它要求避免杀戮,但现实社会却不可能避免杀戮。
所以,孟子在仁学的基础上提出了议,告诉人们,讲究“仁”也并非是要完全的避免杀戮,而是要做到不要滥杀无辜。也就是说,滥杀无辜是不仁,该杀不杀是不义,作为一个人来讲,不仁不义都是不可取的。
所以说,“义”的提出其实解决了爱与恨、生与杀的矛盾,同时也赋予了道德批判性。在很多时候,古代先贤们的言论都是有两个不同的方面的,他们也都是通过一正一反来解释事物的发展的。
比如说,孔子曾说,不可与言的时候,如果与之言就叫作失言,是一种言而无信的行为;同时孔子也说过,可与言的时候,不与之言,这叫作失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失人和失言都是不对的,这从两个方面解释了人们在消息传递的时候所要尊重的原则。
再比如,所谓的以德报怨,其实也并不仅只有这一个层面,在以德报怨之后还有一句何以报德,所以,我们读书的时候必须要读全,不能只读一半,否则也会曲解先贤们的意思。
因此,“仁与义”其实是讲究的两个不同的方面,“仁”解决的是能不能的问题孟子的主张,也就是说,作为人,能不能爱别人?能不能恨别人?提供的是人心灵最安稳的住所,而“义”解决的是该不该的问题,一个人该不该爱?一个人到底该不该杀?所提供的是人行为最为正确的路径。
更加通俗点来讲就是,做人要做一个好人,这就是“仁”;而走道要走正道,这就是“义”。仁与义一个讲究的是人自然的思想,在做人方面的选择和达到的标准,一个则是对于人们行为的规范以及为人处世的标准。
作为孔子来讲,他更加的偏重“仁”,所以,仁学体系的构建更多的是孔子的功劳,他也曾经说过,只有那些仁人,才能够真正地做到爱恨分明,所谓: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而孟子则更加的偏重义,他认为,爱那些应该爱的就是仁,恨那些应该恨的就是义,无论是爱还是恨,在能不能的基础上还要讲究该不该。
一个人能爱却不爱,这是不仁,一个人该恨却不恨,叫做不义,而无论是不仁、还是不义,如果要做一个好人就必须都要避免。所以,仁和义虽然分别指代两个不同的方面,孔子和孟子也都各自有自己的偏重。
我们以后来人的角度来看,仁和义无论是哪一个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也都是不应该有失偏颇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孔子所构建的仁学体系中的关键词是“能”,而孟子所构建的道德体系中的关键词则是“该”,能不能有思想问题、有境界问题、有水平问题、有能力问题,这其实应该成为人的一种追求,试问哪个人不希望社会充满爱呢?哪个人不希望四海之内皆兄弟呢?
如果人人都能够对每一件事情报之以善意,都能够对其他的人充满关怀和帮助,那么,这个世界上的人际关系必然会变得更加的稳定和谐,也不会再发生一些本不该发生的意外,社会必然会更加美好。
但是,我们从现在的事实来看,这样的社会还未能够达成,无论是孔子、孟子的那个时代也好,还是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也好,我们实际上都在为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美好未来奋斗。
所以说,孔子构建的仁学体系,虽然理论上完整了,但它与现实还是有着不可调和的裂痕,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弥补这个裂痕,将孔子的理论完美变成实际完美,因此,我们说“仁”其实是一种境界的追求,是一种理想,一种目标。
而孟子的“义”则是一种行为的准则,就是说,人们在做事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的东西,其实,达到义的准则是追求人的境界的基础,我们只有做到了爱憎分明,知道了该与不该的标准,那么,才能够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对于不该做的事情绝不去做,对于该做的事情也要认真而完美的做好。
如果所有的人都能够达到这样的标准,都不去做不该做的事情,都将该做的事情做好,那么整个社会其实也就会变得相对完美,当完美到一定的程度,其实也就达到了孔子要求的仁学体系的标准,如此一来,梦想不也就变成现实了吗?
所以说,孔子和孟子所提出的仁义都是对现实社会有实际的意义和价值的,它们一个是准则,一个是理想,而要实现理想,就必须要尊重准则。
也就是说,用孟子的义去弥补了孔子仁当中的缺陷,或者说,用孟子的义为实现孔子人的理想铺路,总之,无论如何,都是希望社会能够变得更加的和谐安定,变得更加的完美,希望现实社会能够达到一种和平稳定的境界,不再像当时那样兵荒马乱,战争频发。
只不过,无论是孔子的“仁”还是孟子的“义”,在当时的社会里,实现起来都比较的困难,毕竟当人们习惯了为利益去争夺的时候,就很难静下心来去用爱构建人际关系了,也很难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所要遵守的准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