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方法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首先去办理继承公证,需要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①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②已故的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的继承人证明;
③项目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④继承财产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接着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所需的提交资料有: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继承公证;
③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4、所需要的费用包括:
①工作公证费用的继承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价值的2%或者2%收取,最低限额不低于200元。
②房地产估价费用等级(1万美元)根据1100元(含100)价格(含100)(房间)字[1997]5号北京号,逐日递增计费。2101以上,超过10002.531001和10002.531001以上,超过50000.855001和50000.855001以上,超过0.1到100000.2710000。
③项目财产继承转让税由合同印花税、注册费100元、印花税5元组成。
④契税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避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应当按照遗嘱的所有权缴纳1.5%的契税。
5、注意事项:
①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②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④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