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百科 | 我国稀土资源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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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稀土行业目前面临的是非常尴尬的局面:在工业储量正在急剧下降的情况下,我国稀土的合理利用率只在10%左右,且仍以最粗放的形式出口,资源流失严重。作为全世界拥有稀土资源最为丰富、稀土产品50%以上出口国外,占世界市场90%以上销售份额的国家,在全世界稀土材料需求急剧上升的市场环境下,其稀土价格不但没有水涨船高,反而连续6年持续走低。1990年我国出口稀土产品6100t,主要是中低档产品,平均售价为1.36万美元/t,到2005年出口稀土产品5.53万吨,大部分是单一稀土或深加工产品,但平均售价却降至7322美元/t,下降了46.16%,如果把这段时间的美元贬值考虑进去,则实际降幅更大。
我国稀土行业缺乏战略资源的统一调控,在战略资源的价格、产量、品类级别上没有形成政府的宏观调控。由于前些年稀土价格比较高,结果地方上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现象十分严重,资源利用率很低,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当前,我国稀土采、选、冶综合利用率北方矿大约60%左右,南方矿更低。我国的稀土资源优势在乱采贱卖中成为产业劣势。
目前,我国稀土企业100多家,大型的少,中小型的多。离子型中重稀土矿主要分离企业除中国稀土控股公司、珠江稀土公司、江阴加华新材料资源公司、溧阳稀土新材料公司、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等25家,轻稀土矿主要分离企业除包头钢铁稀土公司、甘肃稀土公司和达茂稀土公司等生产规模较大外,其他多为中小稀土企业。中小企业的生产能力只有几百吨或几十吨,尤其是南方几省的稀土企业点多、分散、规模小。
国内的众多商家之间缺乏联合作战的战略互动,国外客商以一单发百家的形式逗引国内诸多初级稀土产品的供应商相互压价,由此造成经营稀土产品出口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大多出口产品价格几乎都是买家说了算。初级产品、粗放产品以不计环境成本的价格出售给了国外。目前国际市场的稀土价格受制于毫无资源优势的国外各进口国。这不仅使我国宝贵的稀土短线产品,如钕、铽、镝、铕等低价外销,铈、镧、钇等大量积压,而且造成企业亏损。以至于国家出口产品质量提高了,出口量增加了,但出口金额反而下降。
稀土行业产生的效益不在于矿山的开采和冶炼,而在于二次使用所产生的巨大效益。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类产品的出口国,但却不是世界的稀土技术大国。由于产业化水平低,我国目前只出口大量的稀土原材料,每年生产的80%稀土产品都是用来出口。目前我国稀土冶炼分离能力超过15万吨,年生产稀土产品12万吨左右,而全世界稀土产品需求量不过10万吨,初加工产品产能过剩。与此同时,我国稀土应用量的50%以上还是在冶金机械、石油化工、农轻纺等传统领域,这些领域需要的主要也是附加值较低的稀土初级产品,稀土深加工能力不足。
相反,美国、日本、欧洲的一些甚至根本不产稀土的国家,却拥有众多稀土专利技术,这些专利都必须高价转让或有偿使用。美国用于高技术领域的稀土达到其稀土总消费量的77%,其中72%是用于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上;日本是世界上应用稀土实现附加值最高的国家,用于高技术领域的稀土达到其稀土总消费量的 90%以上。
目前,日本、美国以及欧洲在稀土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技术上正面临突破,诸如超导材料、微电子材料、光子材料、信息材料、能源转换和储能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及材料的分子、原子设计正处于日新月异的发展之中,发展功能材料技术正成为这些国家强化其经济及军事优势的重要手段。
我国稀土产品出口自1998年起实施配额许可证制度,以限制低附加值稀土产品的出口,调整稀土产品出口结构,促进我国稀土产业链的形成。然而,几年的实践证明配额的发放政策存在一些问题,配额管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我国稀土在采矿方面归国土资源部管理,而出口配额的发放归商务部,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脱节。商务部配额发放过程中未向稀土生产大省倾斜,导致很多生产企业得不到配额。相反,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丝绸、电子等贸易商却通过各种渠道得到配额。内蒙古稀土产量占国内的半壁江山,但2002年分配的配额只占全国总配额的12.5%,2005年降到10.9%。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买卖配额,但大部分冶炼企业仍暗地里购买配额,否则产品出不去。2005年内蒙古地区的企业购买的配额相当于分配到配额的一倍。很多企业购买1t稀土出口配额要1500~2000元,企业的利润大部分都被购买配额抵消了。这些问题给国内的生产企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形不成统一对外,起不到控制市场价格的作用。我国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已经不适应稀土产业的发展和稀土产品出口的需要。
我们认为,对我国稀土资源最好的保护,其实就是对稀土最科学、最合理的开发利用。高起点自主创新研制高附加值的科技成果,高利用率的使用稀土资源的效能,建立国家战略资源的良性循环经济运作机制,是整合稀土行业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