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贼”张缙彦:野史中为何会对明清之际的“贰臣”进行污化
明清交替之际,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多党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类角色纷纷登上历史舞台,所谓"贰臣",便是这场大戏的比较重要的角色之一,指的是在前一个朝代做官,投降后一个朝代又做官的人。
后泛指叛逆者。"贰"意为"变节、背叛"。明清两朝交替之际,身负污名的贰臣群体颇受私家野史的关注,它们往往出于简单的道德评判标准对贰臣群体存在着偏离史实的污名化倾向,崇祯时期的最后一任兵部尚书张缙彦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是综合考察史料,我们不难看出张缙彦并未如野史记录般真正的“降贼”,野史中关于其种种卑污的事迹的记录,大多数都是以讹传讹,探究这些的根本原因,不过是出于当时野史的作者们自居道德的制高点去苛责他人的心理。
一、野史中对张缙彦的污名化的表现
张缙彦,自濂源,河南新乡县小宋佛村人。在甲申国变之前,以及正式投降于清之后,他的人生轨迹在正史中都是有迹可循的,唯独甲申、乙酉两年的行迹是有些含糊不清的,特别是当李自成引导的农民军进入北京之时,时任兵部尚书的张缙彦的行为和遭遇,更是疑点重重,这也成为了后世非议的焦点。
当时时任兵部尚书的张缙彦再面对李自成攻破北京城的现状时,不仅没有如忠烈之士般大义凛然的殉国,在后来反而又投降于清军,在道德上已经有了不可磨灭的污点。中国历史上一贯采取的都是非黑即白的史观,因此各种野史对张缙彦的记述难免卑污不堪,当然这些记述都是建立在张缙彦“降贼”的基础之上的。
野史中对张缙彦的污名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说法:一种是张缙彦不但“降贼”,还主动开门“迎贼”。一部分野史认为,当时李自成进京之际,张缙彦作为兵部尚书,亲自守城门,待到敌军来临之际,打开城门,主动投降。
这种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张缙彦当时身居兵部尚书一职,大敌当前,其需要做的绝不是守住城门,而应当是统筹全局,指挥作战,其没有必要也没有职权专门守住一座城门。且明代的皇帝大都宠信宦臣,到了国破家亡之际,崇祯皇帝和明代大多数皇帝一样更加相信宦臣的内心,当时的守城之权实际上是掌握在宦臣手里的而不是在张缙彦手中。
且据《缒贼上城纪事》中一篇文章指出,但是张缙彦虽然担任兵部尚书,但是想登上城楼一探地方究竟,都不可得,最终拿到崇祯皇帝的“手书”,虽能登上城楼一探究竟,却也不得不忍受宦臣的冷嘲热讽。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张缙彦要做到开门迎贼,如何可得?
另一种说法是张缙彦“降贼”后被太监王德化掌掴。这种说法也是禁不住推敲的。《明季北略》、《甲申传信录》、《大事纪》等多部野史中均直接或间接的有张缙彦被王德化殴打的记录,就连张缙彦本人的回忆文章中也有“降贼内官王德化加困辱矣”的记录;
因此我们不能看出王德化可能真的有质问张缙彦的言语,但是王德化本身也是投降的官员,何以会五十步笑百步的去殴打张缙彦呢,不免让人觉得荒诞。如此可见野史正是通过对这些言语的巧妙加工处理,来达到对贰臣污蔑的目的。
二、野史中对明清之际“贰臣”的污名化倾向的原因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中国历朝历代的朝代更替期中,忠臣和贰臣的区别,往往就在一个“死”字上,最最考量一个人的忠心的还是看其能否为国甘心赴死,忠心赴死的便是忠臣,苟延残喘的便是贰臣,这似乎成为了社会的主流观点。正如钱澄所言,野史的作者大多都是“草茅孤愤之士,见闻甚浅”,这类人往往占据人性道德的制高点去苛责旁人。
这种扭曲的苛责心理对不同类型的人还会存在着层次上的差异,总体上,文官重于武将,外官重于内臣,进士重于举人。如文官重于武将,可以拿洪承惆与孔有德的例子来论证,两人同属贰臣之列,并且孔有德还是主动叛国投敌的,但是在当时甚至乃至后世其所获得的嘲讽和蔑视却不及洪承惆的百分之一。
在这种标准上,我们不难推断出,级别越高,受恩越重,世人便认为其越有赴死的义务,张缙彦既是进士出身的言官,又被破格提拔至高位,国破家亡之际,有不甘心以身殉国,理所当然的会成为众矢之的。与张缙彦一样有着类似遭遇的人有很多,比如大学士魏藻德,其与张缙彦一样是属于崇祯年间破格提拔的官员,这两人在野史中的卑污形象可以说是相差无几。
三、总结
在有些史料中,由于带有作者对历史人物的主管评价,有些情节不免会出现夸饰甚至是编造,特别是对于贰臣群体的记载,由于当时道德观念的单一化和简单化,很多野史往往为了贬低这一群体,不惜伤害史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张缙彦,是明末清初极为代表性的一位贰臣,其在正史中记录的空缺,给了野史以发挥的空间,成为了各种流言蜚语共计的对象,从其在各种野史中的记录,我们不难看出野史的作者们为了抒发自身的孤愤,往往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甚至编造史料去污蔑苛责贰臣群体,以此来展示自己的壮志。
参考文献:
【1】张缙彦《胡母太安人墓志铭),《依水园文集》 前集卷2,第77页。
【2】《归怀诗集》中有《涿州悼殇女妻避乱涿州女死妻走黄山亦死》二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册,第606页。
【3】《甲申传信录》卷4,第50页。《甲申传信录》卷6,第106页。
【4】聋道人:《遇变纪略》,《台湾文献丛刊》第249种,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