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住进绵阳404医院却死于失血过多,谁的过错
因病住进绵阳404医院却死于失血过多,谁的过错
尊敬的广大网友:
我名刘孝秀,女,现年61岁,是一名退休多年的女教师,家住四川省三台县芦溪镇。是病患之妻。
我家病患宋伯洲,男,现年68岁。因患贲门腺癌,于2017年2月7日,在绵阳市四〇四医院入院就医就治。
1、病患宋伯洲是2017年2月15日上午10点半钟施行第一次胃切除手术,于当天下午4点半钟结束手术。
2、在2017年2月21日下午7时许,我发现插入病患腹腔内的引流管里引流出来300ml的血浆后,立即报告了医院的医疗小组。
3、第二次手术是在2017年2月22日凌晨三点半钟才开始,早晨6点半钟结束。在第二次手术完毕后,我问医生,病患的腹腔里有多少血液积蓄?医生的回答是“800ml”。第二次手术是专门找腹腔内的出血点,出血的原因,止血!!!可是就未找到术后大出血的最本质的原因,当然也未止住血。所以造成了2017年2月23日再次从腹腔里引流出来800ml的血浆,第二次手术完结后,病患一直待在四〇四医院的ICU室内,知道2017年2月23日下午4时离世。
4、2017年2月25日上午10点钟我们和绵阳四〇四医院共同委托成都市求实司法鉴定所对患者进行死因鉴定和医疗过错及参与度的鉴定,于当天下午2点半钟结束尸检。解剖的结论是:“发现其腹腔大量血液及血凝块。造成术后大出血的根本原因是,在胃切除的吻合口处,食管那里有一根动脉血管,由于手术被切断,三个止血夹中,发现其中有一个双夹止血夹是松动的,止不住血。而这枚双止血夹却没有夹在病患的血管上,却夹在空白处。造成动脉血管中的血液在运行中缓慢透漏,漏入腹腔中,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5、从尸检报告的结论不难看出,我家病患不是死于癌症,也不是死于其它并发症,而是死于医院医疗技术不过关,认识水平受局限。在两次手术中,渎职、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才酿成了惨剧和医疗事故的发生。致我家在医院花了伍万元钱,医院在我家摆了一条乌龙在眼前。
6、医疗过错及参与度的鉴定至今未做,我们家属找到成都市求实司法鉴定所问其不做的理由,其回答理由是四〇四医院没有支付这项鉴定的钱,所以未做(之前协商定的为,该两项鉴定费用为绵阳四〇四医院承担)。我恳请广大网友帮忙搭手,给我们请一家四川省以外的司法坚定机构,来给我们做医疗过错参与度的鉴定,我患方付这笔钱。对于广大网友给予我们的相助,及时雨露!表示诚挚的谢意,并铭谢!!!
7、再请广大网友给我们评评理,绵阳四〇四这种大医院,连续两次在做手术过程中连止血都连续犯最基本的医疗错误!谁对谁错,谁该对这起医疗卫生事故负责。
谢谢!
刘孝秀笔(一个丧偶的退休女教师)
电话:15182343596;13778103769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