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中,所谓的“淘宝优惠券”,“内部价格”是骗局吗?

科技网编2023-03-06 10:462140

今天小编我可不是给你们分享一些购物技巧,而是要和大家一起讨论一种有关网购的东西。相信大家都见过或者经常用这种东西。这个东西名叫“优惠券”。

相信在这个时候,大家会“哦~”。但随即就有了疑问。优惠券这种东西,是很常见的,小编又要发什么神经呢?(宝宝心里委屈,但宝宝不说)不要急,我要给大家讲的不是你在淘宝京东天猫上面正规店铺显示的优惠券,而是其他“专门”“销售”“赠送”优惠券的线下“优惠券”。

所谓的“优惠券”网

可能大家近几个月总会被微信上的好友拉到一种群里,群里每天都在发布一些淘宝/天猫的优惠券,各种折扣等优惠。

可是,那是真的吗?真的有这么多线下优惠给大家?

真的有这么多优惠券吗?

其实不见得,淘宝优惠券,有真有假。有很多人通过不合法的渠道对网友发送有病毒的链接,或是一些钓鱼网站,达到盗取用户个人信息和钱财的目的

所谓的“优惠”链接可靠吗?

这个所谓的“小天使”发的链接,极有可能掺杂了木马病毒。哪位用户点了,就会盗取哪位用户的个人信息;也有可能这个链接是假网址,点进去的网站与淘宝网站几乎一模一样。在上面付款的话,可能银行卡里的钱全都会被转走。这是淘宝优惠券的骗局之一。

接下来小编要讲的不是骗局,而是一种新型的刷单模式。介绍之前,小编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商家为什么要给折扣给买家?为什么商家要少赚钱?

有钱不赚王八蛋。到底为什么呢?

没有谁会做这些傻事吧。哪怕暂时的亏本销售,其过程也一定也会获得一些例如知名度、销量等不可量化的好处。好比如商家经常采用的“亏本冲销量”“薄利多销”等方法来促进销售。

那么线下的淘宝优惠券,有专门的中介来沟通商家和消费者,这些中介总是经常拉人到所谓的天猫、淘宝优惠群,又或者是在一些大群里面发广告。对于这些中介,有个专门的名称形容:微信淘宝客。这种人,已经把“拉粉丝”“发优惠券”当作职业了。没钱赚又怎会当作职业呢?小编我真还没听过把不计回报的志愿者服务当作职业的人。所以说,这些所谓的“微信淘宝客”,在他们发券的背后,在你们使用这些券的背后,他们是有利可图的。小编我这就揭示背后的秘密。

我到要看看,这背后隐藏了什么?

首先,小编我解释下微信淘宝客是如何通过发优惠券来盈利的。

“淘宝客的推广是一种按成交计费的推广模式,淘宝客只要从淘宝客推广专区获取商品链接,任何人(包括自己)经过您的推广(链接,淘口令,qq群,微信群等)进入推广商品完成购买后,就可得到由卖家支付的佣金。”

佣金。佣金即是这些人的收入。谁给淘宝客佣金呢?店家,也就是卖家。那为什么店家、卖家要做出这种“牺牲”自己利润的事呢?

因为要“刷单”。

现在各个网购平台打击刷单行为是越来越严格。店铺想要刷单,成本越来越高,风险越来越大。以至于当一家店铺想迅速提升店铺的形象和知名度变得愈发困难。虽说之前流行一个段子“十个淘宝九个刷,还有一个搞批发”,可谁又能说,现在没有刷单行为了呢?换汤不换药,微信淘宝客所做的行为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刷单”

商家牺牲自己的部分利润,达到亏本冲销量、刷好评的目的。然后雇佣一些人,或者一些人主动找上商家。通过幕后的操作,淘宝客推广优惠券链接,达到吸引买家的目的。每当买家通过这些“幕后优惠券”链接,进入推广商品完成购买后,淘宝客就可得到由商家支付的佣金。

在这个过程中,有三方关系。第一、商家牺牲利润、冲销量;第二、淘宝客推广,赚取佣金;第三、买家得到优惠

看上去,是三方共赢的结果。可实际上,真的没有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受损吗?

比如说当金和银的兑换比率是1:15,当银的开采成本降低而最后其价值降低时,人们就按上述比率用银兑换金,将金贮藏,最后使银充斥于货币流通,市场上排斥了金。如果相反即银的价值上升而金的价值降低,人们就会用金按上述比例兑换银,将银贮藏,流通中就只会是金币。这就是说,实际价值较高的“良币”渐渐为人们所贮存离开流通市场,使得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充斥市场。这一现象最早被英国的财政大臣格雷欣所发现,故称之为“格雷欣法则”。

而在小编所讲的三方关系中,“劣币”就是这三方构成的整体,而“良币”就是没有通过淘宝客来刷单的商家。

刷单,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谁用了,就会对没有使用这种手段的商家造成冲击。

当然我们不可以一概而论说,刷单的就不是好商家,刷单的店铺产品质量就不好。也不能这么说。只能说,产品质量、样式等(除价格、评价)都差不多的两家店铺,消费者肯定选择价格便宜的一家。两位商家都可以选择降价来竞争,可是A家通过“刷单”“亏本冲销量”,B家选择正常的降价来冲销量。结果肯定是A家活得更滋润。B家的利益就受损了,这就是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

当然有人会说,那B家也通过淘宝客来刷单不就好了吗?那么小编会说,C家的利润就会受损。那如果全部的店家都通过淘宝客来刷单呢?如果这样问小编我,小编我会很无奈的。一件事,大家都去做,那就是合理的吗?就合法了吗?

抢劫杀人强奸这些事不合理不合法,谁都不准做!网店刷单,理应如此

应该全面禁止刷单(本人制作)

但如果真的这样问小编我了,我会这样说:如果刷单成为每一个商家都要做的事情的话,那么最终,商家、淘宝客、消费者这三方,必定至少有一方的利益会受损!必定!

必定至少有一方利益受损!

为什么呢?来看小编我的逻辑分析。

我们假设的前提是,完全一样的一种产品X,有许多的商家在出售,同时也有许多的消费者在购买。与此同时所有的商家都要通过淘宝客达到“亏本冲销量”“薄利多销”来获利的目的的话。最终结果肯定是这价格战,商家们之间无法打下去了。与没有淘宝客插一脚的情况来比,商家利益受损。这是情况A。

情况A发生后,会出现两种可能。情况B,许多的小商家破产,不干了,剩下的商家达成了“价格同盟”。情况C,产品X的高仿品,复制品大量冒出,已更低的价格抢占原有X产品的市场。情况B的出现,由于达成了“价格同盟”,因此不需要淘宝客了,所以最后是淘宝客的利益受损;情况C的出现,最后是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另一种“囚徒困境”

所以说,刷单这种不正当的甚至是欺诈消费者的这样一种违法行为,不应该出现。也就是说,淘宝客这种行为,是在帮助商家在做违法的事。

当然,现在有很多人通过兼职淘宝客赚了大钱。网络上也有很多“入门淘宝客”的教程。

如何入门“淘宝客“的教程

不过小编我是坚决反对你们做淘宝客的。坚决反对,算小编求你们了可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能,做淘宝客,可以赚大钱。不过,这始终是不正当的、帮助他人违法的事。“没有任何一滴雨认为自己要对这场洪水负责”“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要对这场雪崩负责”。写到这里,小编我已经没有能力、大道理或者是逻辑来说服你们,让你们不要去做淘宝客,不要去贪小便宜。(长叹一口气~~~)

小编我也只能在心中默念:“心存善意。”祝君安好~

才疏学浅,一家之言,难免有错漏之处。

如有不同见解,恳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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