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云知道(转载)
第一章
99年初冬的一个夜晚,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坐在回家的末班车上,陪伴我的是一个旅行包和西安的客户托我转交给我上司的礼物---陶艺花瓶,再有就是在西安积攒了半个月的尘埃。
车上的人不多,稀稀落落的铺满了座位。抬腕看表,已是深夜一点多了。太晚了,以至于大多数乘客在闭目养神,当然也有在车上梦周公的熟睡者。
这是一辆开往郊区的公车,终点站在上海的西南角。我会在离终点站还有三站的地方下车,不用到郊区那么远。我家那地方被我的好友小葱称之为"鸟不拉屎的地方",这太过份了,其实我们那里是有鸟的,还有很多鸟屎。所以我从不接受这种对我家的"诬蔑",倒是更能接受"城乡接合部"这样的称谓。
在车上闲着无聊,于是隔着车窗数着路边的梧桐。三分钟后我发现我的眼睛被折腾得已抵挡不住睡意地来袭,我的上眼皮与下眼皮同居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吵醒。是一群女孩在聊天,叽叽喳喳的。人们常说一个女孩是五百只鸭子,我数了一下,一共是2750只鸭子在我耳边纠缠。因为那群人里还有个男子,他的三八本领也不弱,所以破格录用他为半个女人。
这群人穿着都很前卫,谈论的也是些潮流话题;同时她们也很孝顺,总会把娘带在嘴边。唯独有一个女子与众不同,她引起了我的注意。她不太孝顺,在别人谈到娘时她只是微笑不语。而当别人谈到限制级的论题时,她会假借看看是否到站为名而巧妙回避。
她披着一头被挑染过的黄发,娇俏的瓜子脸上略施薄粉,眼部与双唇点上淡紫色。上身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露脐线衫,黑色呢风衣敞开着,下着黑色牙签呢喇叭裤配以一双黑色高跟鞋。穿着简约而大方。
有个外地客户在对上海的女孩子作了半个月的调研后对我说过这样一段话:上海的女孩子很可怜,她们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一个月的零花只够买件偷工减料的衣服,露着肚脐满街转悠;她们的心脏也都不太好,所以她们的嘴唇都呈黑紫色;长期的营养不良使她们的头发枯竭,变得黄黄的。这话好像颇有调侃的意味,不过眼前的女子竟然荣幸地兼而有之了。
公车在沪闵路上孤独的奔驰,所有靠站的动作只是象征性的,因为已没有人上车。车上的人都抱着要坐出老本的决心与毅力,坚持着不下车。她们也还在谈着,并且时而会张大嘴巴展示她们那健美的口腔,并伴随着难听的咆哮--俗称"打哈欠"。
我望着那女子怔怔出了神,直到引起了她的注意,知道自己失了态,赶紧收回目光让我的眼皮重聚。`
第二章
公车到站了,我背起我的双肩旅行包,抱着我的宝贝花瓶离了座,排在几个要下车的乘客身后下了车。我想我当时的样子可能更像一个外来的民工,因为别人看见我都躲着我。在上海,这可能只是民工才有的待遇。毕竟在西安的半个月没有洗上一次澡,身上已有了自己都能闻得出的异味,若是在夏天这味道倒是能迷倒不少苍蝇。
约莫走了七分钟,我拐进了小区,值班室的保安大概已经到了"呼噜木齐",鼾声震天。暂别了半月的小区还是那样:围墙每天倒一点、绿化每天荒一点、路灯每天坏一点,所以我们都戏称它为"三点式"。
"该死的物业公司"我低声嘀咕。这是我搬来这小区后的每日必修课,也是我第二百四十三次说这句话。
借着广寒宫那些寥寥的灯火总算能依稀辨别脚下的路,不至于发生意外。不多时,我好像听见前面有高跟鞋的脚步声,抬头发现不远处有个人影在晃动,那身影好熟悉,在哪里见过?莫不是车上那女子?对,就是她。其实我也不能确定,只是主观愿望上希望是她,就算她只给我个背影。她好像发现后面有个我,于是加快脚步试图摆脱我。为什么?难道我象坏人吗?随她去吧,只要我未曾想要图谋不轨就好。一路上她始终在我前面,走着我要走的路,拐着我要拐的弯。我们间的距离也因她不懈地努力而拉开。终于,在一幢楼前她不见了,又或许她还在,只是看不到而已,反正与我无关。我也在这幢楼前拐弯,到第三个门牌上了楼梯。
由于这幢楼里的居民对物业公司极度不满,于是大家都拒交物业费以示抗议。而物业公司也毫不示弱,拿出杀手锏--剪楼道照明电。其实双方的做法都有些偏激,但谁也不愿意让步,这可苦了象我这种难得在半夜里回来的"客串夜猫子"。我得摸黑走到五楼,然后凭着手指的触觉找出房门钥匙,再千辛万苦地摸到锁眼,把两者融为一体后才能得其门而入。
我用脚勘探着每一级台阶,步步为营,小心应对,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登珠峰算什么?有本事,让他们登这幢楼试试。想到这里不免对自己的高招感到得意。得意归得意,路还是得走。终于到四楼半了,希望就在眼前,曙光就在前头。我加快了步伐,但隐约听见楼道上有急促的呼吸声,我放慢了脚步。就当我的左脚踏上五楼的地面时,悲剧发生了:我感觉有道绿光组成的弧线在眼前划过,紧接着胸口被结实地推了一把,然后我便以一个漂亮的仰面朝天大鹏展翅式随着台阶逐格而下。"砰"的一声,不知哪个楼层的门被重重地关上。而我也在此时以最快的速度滑翔到了当初看到希望的地方--四楼半。
我在滑翔途中心里已经想出了一千多种骂人的话,只是这黑灯瞎火的地方也找不到个对象。再说我平时都以绅士自居,半夜骂街实在不是我的强项,只得作罢。我很想知道是谁狠下毒手,若不是旅行背包救我一命,此时的我背上应该已经有了个驼峰。坐起身,活动活动手脚,还好,没有大碍。到底是谁呢?脑子里已经冒出二十几个"凶手"的头像--我的邻居们,会是他们其中的一个吗?为什么呢?难道我做人如此失败?经过一百二十秒的思维后我仍没有头绪。只得低声叹气,"哎,人生路中又多了件悬案"
我在地上摸索着我的花瓶,头可断,血可流,花瓶不能丢。可当我找到花瓶时,我知道它光荣了,从盒子里唏哩哗啦的声音判断,且光荣得十分惨烈。抱起它的尸骸,我又踏上登楼的慢慢长途。这次比上次走的慢多了,只为提防暗算……
安全的到达室内后,回想刚才的一幕又不禁满腹怨恨,可是再三思索都找不出头绪,只得泡进浴缸洗掉点晦气。
经过一个全身酸痛的夜后,第二天上了班。在与各位同僚寒暄后,我向经理汇报了此次西安之行与对方草签意向书的经过,同时也汇报了那只原本是给他花瓶光荣的经过,只是把它殉难的地方从楼梯移到了火车站。经理对那只花瓶"谋面未及身先死"的遭遇深表怀疑,还当是我吃了"回扣"。直到我使出对天发誓的绝招才涉险过关。也难怪,他是个嗜瓶如命的人,不管是花瓶还是酒瓶。
一天的工作终于在对花瓶的哀思中节束。下班后的路上不敢耽搁,赶在天未黑前安全抵达家中。我感觉太累了,所以饭也没吃就直奔周公处奕棋。但是梦见的不是周公精湛的棋技,只有那道绿色的弧线……
午夜三点,我被邻居强而有力的关门声惊醒,接着传来的是来来回回的脚步声。十来分钟后一切又恢复平静,但平静归平静,我却怎么都睡不着了。小葱曾说过,人睡不着的时候从一往上地数数会很有帮助,故而我"以身试法"。还别说,小葱的方法还挺灵的,当我数到一万三千多的时候东方已微现光明。
一直都很眷恋枕头的我破天荒头一遭提前离开了它。盯着镜子,看着那张还在与昨天亲切握手的脸,我的愤怒到达了顶点。为了报复,在出门时我把门重重地关上,暗用全力贯于足部,踩得地板震天响。以后的几天里这样的冷战一直继续着。
第三章
一星期后的一天夜里,门铃响了,从门镜望外窥视却是徒劳,外面一片漆黑,只能看到一只夜光手表在门外微微泛光,手表离地90公分左右,如果那人不是双手过膝或者上肢退化的话,应该在170公分左右。那手表的夜光好眼熟,也许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谁啊?"我不耐烦的问。门外肯定是敌非友,因为我的朋友们是不知道门铃为何物的,他们只会为房门捶背。
门外是位女子在说话"对不起,我是新搬来的"。
好熟悉的台词,好像在可乐广告里听过。不过但凡是女子我都是很乐意接待的,何况又是新搬来的高个女邻居。可是为了安全还得问问清楚,那些老打瞌睡的小区保安是不能完全让人放心的有事吗?"
"麻烦您每天出门时把门关轻点,行吗?"
我得向她解释清楚,我这么做是为了报复,绝对不是针对她的。我把门打开,正欲开口。
"咦!是你?"她的话音有些诧异。
借着客厅洒出的昏暗光线我也惊讶地发现眼前站立的就是那天车上与我同路的美丽女子。
她忙又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也住这里。"
她的声音好美,轻轻柔柔的,象窗前迎风浅唱的风铃声,轻盈而纯粹。
"有什么不对吗?"
"没,没有,只是那天在车上你一直盯着我,下车后你也一直在我后面,我还以为碰上了色狼,所以就把你……"
我猛然想起她手表上的夜光就是我被暗算时看到的绿色弧线?是你?"
"实在是对不起,我真的以为碰上了……"
"碰上了色狼?"笑话,我竟然被当成色狼?
她点点头,轻声道:"实在对不起,这只是个误会。"
我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误会,但又心有不甘:"误会?你知道我的损失多大吗?"
"那我赔好了。"她拿出皮夹。
"赔?"我怒责道:"那是我上司的东西,请问你能赔偿我在上司面前那种窘态的代价吗?你能赔偿上司从我身上取走的那些信任的代价吗?"
我的措辞使她感到难堪,她沉默片刻后道:"我并不知道我的莽撞让你有这么大的损失,我知道现在就算我说再多对不起也不能消除你对我的怒气,我只是想做出点补偿。"
"不必了!"
她自知碰了壁,转身准备回去。出于男士的本能,那种打破僵局不让美丽女子从身旁擦肩而过的本能,我忙道:"算了!都过去了。"看着她转过了头,我又道"你什么时候搬来的,我怎么没见过你。"
"一星期前。"她脸上挤出了点笑容。
"难怪"我自言自语地说。
"什么?"
"我是说难怪没见过你,你搬来的时候我正在西安出差。"
"西安好玩吗?"
"还行。"我回答了她离主题较远的问题"你说你找我是为了什么来着?"气氛在我的精心控制下似乎有点缓和。
"噢,请你每天出门时轻一点好吗?因为我每天回家比较晚,早上正是我熟睡的时候。"
回来比较晚?半夜的脚步声莫不是她的?
"晚到几点?"
"三点左右吧"
果然是她,竟然还恶人先告状!"你还说!每天半夜你的动静比我还大呢!真搞不懂!"显然我已克制不住,就算是美女当前也挡不住心中的怒气与怨气,嗓门较原先也有长足的提高。
又一次陷入难堪窘境的她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就走,而我也没有再挽留。两扇房门同时重重关上,一场谈话不欢而散。
第四章
"呤呤呤"电话铃响了"谁啊?"我没好气地说,可能我正在为刚才的不理智而责骂着自己。
"兄弟,我是修路工!"是小葱的声音。
幸亏我的英文名字叫Lorenz,大家都叫我路人,修路工只是让我不能走这条路,要是我当时起名叫Marrow,被叫成马路,此时怕已被开膛破肚了。
"别闹了小葱,你有什么事找我?"
"好事,我现在在寒舍茶坊,你来吗?"
"茶坊有什么好玩的,不去!"
"有美眉介绍哦,可能成为你的嫂子哦!来不来?"然后他开始喋喋不休的数算着我必须去的理由。
五分钟后我挂断电话,开始长征,直奔远在市中心的寒舍。与其说是被他的诚意所打动,倒不如说是被他所认为的美眉所吸引,就算是做电灯泡也在所不惜。他是个品位很高的人,不过只是在鉴别美女时。通常我认为漂亮的女子在他眼里只是些庸脂俗粉。
我刚进寒舍,就看见他摆着个自认为很酷的姿势:脑袋向右倾斜45度,作为支撑点的右手夹着一根点燃着的香烟,真诚而又暧昧的眼神在女孩脸上来回打转。他曾用这招迷倒过不少女孩子。对面坐着一位背影看来很不错的女子。他看见了我,向我招了招手。
入座后,经过他简短的相互介绍后,知道那背影美女叫Shari,同时我也有幸瞥见那位美眉的芳容。两分钟后,我借故去了洗手间,在那里我什么也没干,只是等待着小葱的到来。这是我们的规矩,在不方便让别人介入的情况下只有在洗手间才能交流一下彼此的想法,那里不光可以洗手,还可以洗脑。
没多久,小葱进来了"怎么样,美眉还不错吧!"
我忽然觉得对他鉴别美女的能力有待重新品价,因为这位所谓美眉身上有种怪怪的气息,"你是不是受了什么打击,她还不如你的前任Laura呢!"
"你不懂"随后他开始介绍与这位美眉的邂逅,用他手舞足蹈的肢体语言。他说的话我一句都没在听,只是看着他蹩脚的"跳舞"动作。
小葱是我高中的同学。是在被老师骂时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是高考落败时的难友,是失恋时买醉的酒友,也是可以推心置腹的好友。他有点另类,自小缺少父母的关爱使得他很独立,在毕业后与混混为伍使得他有点不羁,还留了一头颇象拖把的长发。他可以面对美女围追置之不理,却对大姐级年龄的女士表露爱意。不过须声明的是,他面对爱情并不象渔夫下网捕鱼般的多多益善,反倒更象一位医生,就算有诸多病人排队等候,也只是每次只对一位病人专注地望闻问切。他常常答不应题,但往往在胡诌中掰出点人生的真谛。说他大智若愚可能不太象,也许更倾向于玩世不恭一类。他的人生格调是:做人嘛,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事事看重好事空,事事看破好事留。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他问我"你不喜欢她?"
"要我喜欢干什么?那是你的女朋友!"
"你有没有发现她的背影很美?"我点了点头,他又道:"我就是看了她五分钟的背影,于是我觉得我爱上她了。"
什么逻辑,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我肯定以为那个人是疯了,但从他嘴里说出来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那你好好珍惜她吧!"我冷冷地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她,没有Laura好看嘛!"我正想反驳,他又道"你什么也别说,我把她带走总行了吧!真是,见不得穷人过好日子。"
真不知道谁是穷人,在我对爱情毫无建树的情况下,他已经走马灯似的换了好几茬女友了。
出了洗手间,没过多久小葱就把那“背影美女”送出去了,并嘱咐我叫我等着他回来。真所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两个小时后仍然未见护花壮士回来,只得付账回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为他做这样的扫尾工作了,我也奇怪我竟然会交上这样一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作朋友,可能是我的视力不太好的缘故吧。
第五章
"咚咚咚"我听见房门在被摧残后发出的呻吟,三长两短,是小葱。打开门,小葱正满脸堆笑,站在门口,手里提着几瓶啤酒。
"来赔罪?"我歪着脑袋看着他。
"赔罪?在下何罪之有?我去送人,你却独自一个人走了,所以才会追你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这家伙又说我家是鸟不拉屎的地方了,"那,你是来拉屎的?"
"开玩笑,你见过这么高大威猛,英俊潇洒的鸟吗?"
我的口腔被胃里一种酸性值很高的液体侵袭了,"进来吧!"
我把他请进房间后,问:"你的Shari是不是住在外地,一送就是两个小时,杭州都到了。"
小葱一脸委屈道:"热恋中的人你应该知道的啦,当然会依依不舍,所以时间就会长些。不过我可是一送完她就回茶坊的,你已经不在了,这能怨谁?"他点了一支烟"劳碌死啊!其实我这个做兄弟的已经很不错了,有了女朋友就立即让你认识,你不喜欢就立即带她走,你不在茶坊就立即追到你家来。"
"是啊!你还少说一句,你发现钱没带够就立即叫我来付账。"我也不确定我的推断是否正确,我注意着他脸上表情的任何变化,想从中找到答案。
他的脸上先是有点惊讶,随后干咳了一声道"我突然发现你大有长进啊!这也被你看出来了。"
我大喊一声"交友不慎啊!"。没想到我最不想听到的答案还是出现了。如果他在此时撒个慌骗骗我倒是更能让人接受。
小葱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哎,别那么小气嘛。记得一句话,老子是吝啬鬼,儿子一定是败家子。"
我疑惑不解,问:"说我还是再说你自己?"
他自觉理亏,于是避而不答。过了不多会儿又回过神来,道:"有道是'兄弟是用来出卖的,朋友是用来利用的'。我兄弟和朋友的名额都被你占全了,那种场合想让我不想起你也难哪!"
他对兄弟和朋友的解释真是另辟蹊径了,不过现在除了能责怪自己交友不慎外实在是再没有什么好怨的了。
"劳碌死啊!最近有什么值得庆贺的喜事?"他看了看我又道"你别告诉我没有,我从你眉梢看到有喜气。"
我真的有值得庆贺的喜事?我搜索大脑的每一个角落,得到两个可选项:1、我代表公司签了个意向合同。但这最多只称得上是件好事,还没到值得庆贺的地步。2、搬来一位芳邻。但这位邻居如此凶悍,头一遭见面就把我推下楼。如果这是喜事,那以后可喜的机会可多了,到时候就得天天去医院用香槟消毒伤口与医生一起同庆喜事了。既然两件事都算不上喜事,那么上眉梢的喜气就无从谈起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看相的?"
"你就说有没有吧!"
"有!"被逼无奈,我只得把我与对门天使般的邻居恶梦般的邂逅作为搪塞。
"应该就是了!"小葱思考片刻后又?其实我并没有学会看相,只是你今天的脾气好像比较温和,要是今天骗你来为我付账的事放在往常,你是绝对不会如此轻易放过我的,所以一定有什么让你愉悦的事。"
"是吗?"莫非我的脾气真的有了变化?莫非我潜意识中认为这是件喜事?我不敢下定论,因为如果我肯定了,也就说明我的大脑在被人退下楼时受了强烈震荡,已经严重损坏。
"她漂亮吗?"
"当然,就象白居易写的那样:双眸剪秋水,十指剥绿葱。"才说完这句我便自知说错了话,在无意中竟然将小葱给活剥了。
幸好他没过多留意,满是疑问地问我。"当真?"
"嗯!"当然可以肯定的,这也是让我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毕竟我是被美女推下楼的。不过同时我又问自己:我是不是有点贱!
"劳碌死啊!我告诉你,女人的美分为两大类,四小种。先说两大类:一、脸蛋漂亮,谓之型美。这是爹妈给的,为人父母若是给她漂亮的脸蛋就是对她最大的恩赐,也是她一生最大的资本。二、气质高雅,谓之神美。这是一个人后天的修为,气质是每个人自成一派的,是学不象的,它与人的修养和生活环境密切相关,决非二三日之功就能形成的。再说四小种吧:型神兼备的称为绝美:有型无神的或者有神无型的称为很美;无神无型的称为不美;无神无型却浓妆艳抹,矫揉造作的称之为臭美。你的眼光我是知道的,你所人为的美女都在第二种与第三种之间徘徊,这次你的眼光有没有实质性的进步只有你自己知道。"
好奇怪的论点,不过细想好像有点道理。
第六章
一个不太忙的下午,我坐在办公桌前对着电脑发呆。忽然手机响了,听筒里传来的是小葱的声音:"劳碌死啊!"
能把"Lorenz"念成"劳碌死"也只有他了,我至今仍然认为那不应该是他英文的水平。
"什么事!"
"晚上我有个应酬,你来不来?"
"我?"我真的有些不太明白,按照他的应酬水平决然不应请我出马,因为他的口才能把死人都给说活了,而他的酒量决对能把造酒厂的存货给吃光,"找我干什么?"
"哎!今天晚上的应酬是招待一个外地客户,但他与其他客户不同,他非常特别。别说做兄弟的不照顾你,只要今晚上这种人能应付了,那以后就什么样的客户都不用怕了?
说实话,我参加应酬的机会并不多,这可能与我在这方面的才能太浅薄有关。记得有一次我与一位客户去夜总会把酒言欢,可我又不太会说话,只得与那位客户大眼瞪着小眼,一个劲的对酒。两小时后客户安然无恙,我却明显觉得我的舌头再一次发育。最后是客人搀扶着主人离开了夜总会,扫尽了颜面,第二天被经理狠K了一顿。
"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反正别多说了,今天晚上的客户你能应付,那以后再怎么样的客户你都能游刃有余了。"
晚上九点我如约到达了位于淮海路上的一家夜总会,那是家会员制的商务夜总会,此时已是人声鼎沸。舞台上的乐队正合奏着轻扬的舞曲,舞池中有不少人在跳?慢四"。在昏黄的灯光下,这一切都变得虚幻而暧昧。穿过舞池到达KTV包房区,服务员是清一色的少女,都穿着性感的低胸晚装,似乎在给予某种暗示。
我找到了小葱所在的包房,看到他身边坐着一位清瘦的中年男子,这位应该就是小葱所说的让我开眼的客户了,此时他正眯着小醉眼透过窗户远望着舞池里的人群。经小葱相互引荐后,我们开始坐下谈天说地,与其说是我们,倒不如说是他们俩在聊,聊一些无聊的话题……
有时候人尽其用了,那么效率就可以大大地提高。就拿小葱来说吧,他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整天与一群混混为伴,还做了他们的大哥。后来经人介绍去了一家食品代理公司开车。说也奇怪,老板竟特别赏识他,升他做了客户服务部的主管。那位老板肯定也是混混出生,对他们有着深厚的感情,要不然怎么会放着大把的白领不用,偏偏找个混混头目做主管。但没过两个月我就开始佩服他的老板,那的确是个明智之举。小葱到职后不但把大批流失的老客户找回来,还开发了很多新客户。其实当时老板看中他的是他身上的义气和带点痞的灵气。在联系业务时要对客户有义,在应酬时不用太拘泥,要痞。小葱的成功使那些以前和他一起的混混大受启发,于是乎都当起了司机。盼望着哪天也被某个老板看中,弄个什么主管当当。他们不放弃任何表现自己的机会,包括把车停在马路当中,选定个对象骂骂咧咧。如果你以后在街上看到这号人,说不定那就是小葱的哥们。
他们俩的确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话题从中东女子的保守扯到欧美女性的开放;又从春药壮阳药的妙用扯到伟哥的发明过程,等等。我实在是插不上嘴,只有在旁边偷师的份,半个小时的海阔天空确也让我长了不少见识。
小葱看了看手表,起身对那中年男子道:"您先坐着,我去去就来。"走到门口又返身对我说:"Lorenz,好好照应一下。"
Shit!这家伙原来是会念我名字的,可老是叫我"劳碌死",总有一天我要找机会修理修理他。
小葱走后显得有些冷场,为了打破僵局,我打开点歌器点了几首歌请那位中年男子唱。可随即我便觉得那是个错误,先不说五音中他找到了几音,就连歌词都没有唱准,竟然把"举杯消愁愁更愁,明朝清风四漂流"唱成"举杯消臭臭更臭,明朝清风屎漂流"。那种歌声把包房内的空气整个冷却,听得我汗毛都全体立正了。
第七章
经过"漫长"的等待,小葱终于出现在门口。他看见有人唱歌,兴致盎然地说:"你们在唱歌啊!我也来凑合凑合!"
大事不妙!小葱的歌声我是领教过的,他可以不按调唱,可以不按拍子唱,但总能准时唱完一首歌。其间的过程对旁人来说不是享受而是难受。当然也有夸奖他绝妙歌声的人,说他的歌声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能够制造出诗意的画面--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如今两位仁兄要双箭齐发,我突然想起了张学友的《吻别》--我已经发现,一出悲剧正上演。此时不溜更待何时……
我出了洗手间被一女子叫住,定神一看原来是Shari。我不喜欢她,倒不是因为她不漂亮,而是她身上的特殊气息,能让我联想起青楼?春花"、"秋菊"什么的。不过既然别人向你打招呼总不能薄别人面子。
"嗨!你在这里上班?"
其实这是句废话,因为她身上也穿着件性感的低胸晚装。
"是啊!要不然上海的夜总会那么多,小葱怎么会一直来这呢?"
"一直?"由此可见这家伙来这里不是一回两回了。"这里确实不错"原来昧着良心说话是这么容易,我的手指在身后做了个忏悔的动作。
"那你以后也得常来啊!"
"会的,会的。"难不成夜总会的老板是不是她亲戚?怎么老想着揽生意?
我想也许她也象我不喜欢她一样的不喜欢我,客套话说完了就再也找不到新话题了,两人进入了思维和舌头的钝化状态。
"那我先过去了,过会儿再聊吧!"这可能是我唯一能说的了。
离开Shari,我又回到包房门前。在门前我鼓足勇气,鼓足能够抵挡任何耳膜能受到的刺激的勇气推开包房门。就在那一瞬,我看见不远处有一群人在围观,可能有人吵架。在晃动的人群中我发现有个身影好眼熟,此刻正是矛盾的中央。再一看,竟是那位美丽的邻居!我十分惊讶。忙推开包房门,激动地对小葱说:"快!快出来看!我跟你说过的美丽邻居。"
小葱探出脑袋,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这个女子不是人!"
"啊?!"
"九天仙女下凡尘!"
吓我一大跳,这家伙说话大喘气,不过至少他认可了我的审美眼光。
"她正被人欺负!"
女人可能一直都是被人同情或欺负的对象,尤其是特别漂亮的,要不然小葱怎么会那么快就下定论说她被人欺负。
"不行!我得去解围!"
混混就是混混,要么趁人之危,要么英雄救美。没办法,一起去看看吧!
第八章
到了那里,经过小葱对围观者的询问才知道,原来我的邻居在包房为客人服务时不小心打翻了酒杯,使包房里的台湾客人大为不悦。我的邻居再三解释也无济于事,台湾客人大吵大闹,从包房里吵到了包房外。
围观者越来越多,但肯站出来解围的却一个也没有,当然我也是其中的一份子。台湾客人仍在喋喋不休,说着一口流利的台湾土语,是在场者都感到好像是在听一只超级大鸟说话。而我的邻居就站在一旁默不作声,挨着台湾人的鸟语攻击和指指点点。
说实话,如果说我是陪小葱来解围的,倒不如说我是来幸灾乐祸的,正所谓"天理昭昭,报应不爽",终于有人为我出气了!就在此时,我看见小葱正在运气,不好!这家伙要坏我兴致!
"你别出声!"我对小葱窃语
他看了看我,摇了摇头,正欲张开的嘴巴又闭上了。
事态向着我所希望的方向发展着,我的邻居也像我所预料的那样流下了眼泪,可此时我却高兴不起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台湾人情绪也越来越激动,可能觉得辱骂并不解气,开始动手推搡我的邻居,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也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
"嘿!你太过分了吧!"场面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众人的目光都向我投来。刚才是我说话?我也不确定。但从小葱看着我的诧异神情判断答案是肯定的。我有些胆怯了,在这种场合强出头不是我的强项,再有就是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告诉我,他们不会帮我,包括小葱。由于视线被台湾人阻挡,所以我无法知晓我的邻居现在有如何的表情。
台湾人转过头,用闽南味实足的国语叫嚣道:"喂!四眼笨猪,关你屁事!"
台湾人的国语实在不怎么样,他的普通话里夹着浓浓的闽南口音,就象是酒里兑了水,不,是水里兑了酒般,使他的国语有喧宾夺主的不纯粹。他说的话很刻薄,一点情面都不留,只用四个字便把我的缺陷点了个透,让我的脸为之一红。
"你在这撒野就关我的事!"我本来还想加上"驼背老乌龟",但考虑到要保持我一贯的光辉形象而被咽了下去。
台湾人又说了一大堆鸟语,从他的语气和现场状况来判断应该是在骂我。可能动口是他动手的前奏,他卷起袖管,象是要动手的样子。
完了!一场战争在所难免,而战败的肯定是从不打架我。眼前好像看到一个鼻青眼肿,拄着拐棍的我正蹒跚走来。
"喂!老兄!给个面子吧!"是小葱的声音。
他终于出声了,我知道这种场面的控制对他而言是驾轻就熟,也就是说我不是孤立的。
"又多个管闲事的,你找死!"
他看了看小葱欲言又止。我想他原本大概也想用四个字来形容小葱,只是小葱的缺陷并不是在那么容易找得出的,换言之,小葱这家伙外表无懈可击,内心世界就象个网兜般的千疮百孔了。
台湾人向小葱处移动,我终于看到了我的邻居,她已被挤出了人群,在三四个服务员的安慰下擦拭眼泪。
小葱冷笑一声道:"驼背老乌龟,我告诉你,这闲事我管定了!但是谁找死还不一定呢!"
驼背老乌龟?我有些惊讶,小葱把我想说又没说的五个字说出来了。听人说过相处长久的人会相互同化,现在看来着实没错。
台湾人恼羞成怒,又说了一大堆鸟语,同时我看到他捏起了拳头。
"老乌龟,大家都是中国人,是中国人就说中国人都能听懂的话。说的什么鸟语,你想打架也先得相互沟通一下嘛!"小葱在此时还能镇定自若,一定是长期的混混经历所磨练出来的。
"你去死!"
那台湾人向小葱扑过来,拳头直指小葱的面门。
小葱伸出右手,硬生生将来拳接住并把来拳紧捏不放。"老乌龟,我看你上年纪了才不对你动手,如果你执意要比划两下,我奉陪!"
第九章
台湾人的手吃到了痛,面部表情有点扭曲,脸上的褶子聚成一堆,足够夹死只蚊子。但他嘴上仍不肯吃亏:"臭小子!你混哪里的?为什么帮她!"。小葱手上略微加力,那台湾人脸上的褶子又一阵紧皱,可以夹死只蟑螂了。
"老乌龟!有必要告诉你吗?"小葱松开手。
那台湾人后退好几步,看着被捏得通红的手说:"臭小子!你有种,你有种就别走!"
"我在这侯着你,"小葱看了看手表"现在是十点半,我等你,千万别让我失望噢!"
台湾人埋单后,迅速离开了KTV。围观者一哄而散,原地只剩下我和小葱。
"你这家伙,为什么要到我快被别人打时才肯出声!"我气愤地说:"你不是来解围的吗?"
小葱显得很无辜:"天哪!做人可真难哪!我的确是想来解围的,可是你让我别出声,我只得在一旁看了。"
"我有说过让你别出声吗?"我感到意外,顿了顿说:"就算我让你别出声可也没让你不出手啊!"
"你当然说过!现在又不承认,哎!天下唯女子与路人难养也!"
什么?天下唯女子与路人难养也?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蹦出这么一句。
"多谢两位为我解围。"我的邻居噙着泪向我俩微笑走来。
"不用客气,你既然是Lorenz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你要谢就谢他吧!是他让我来帮你的。"
谁说过她是我朋友?谁又说过要他来帮她?小葱这家伙胡说八道!
"那就谢谢你了!Lorenz先生"
看她那眼眶中的还在打转的泪水,就算有再大的仇恨我也硬不起心肠。"不用客气,只是路见不平而已。"
"啊呀!我刚听说这有事,出了什么事啊!"是Shari,她风风火火地走过来,特别显眼的是她腰肢摆动的幅度。
"刚才是有点事,不过这两位先生替我解了围。"我的邻居指了指小葱"这位先生为了帮我还和别人动了手呢!"
我发现了难得一见的奇观,小葱的脸竟然有点泛红,我想不会是酒精反应。
"是吗?这两位是我朋友啊!这是应该的!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小葱我的男友,这位是Lorenz,小葱的哥们,这位是Anna,我的小姐妹。"
开玩笑,谁和她是朋友!不过终于知道原来我的邻居叫Anna。
Anna笑着向Shari耳语几句,Shari突然大笑"你就是那个被……"她顿了顿"你就是Anna经常提起的邻居?!世界真小啊!"
其实我知道Anna经常提起的只会是我被当成色狼推下楼的笑话。
这时小葱的客户打着醉拳,踏着莲花步走过来道:"两……两……两位小姐为……为什么要把我的朋友拉走,一谈就是那……那么久,要……要不一起去包房坐坐?"
今天可好,已经是第二个人把我称为朋友,可惜两个人我都不太喜欢结交。
"算了吧!我们还有事,就把两位先生还给你吧!"Shari 拒绝了邀请,搀着仍在擦拭眼泪的Anna离开了。
她俩的背影都很美,只是Shari的背影让我想起水蛇,而Anna的背影却让我联想到柳枝。
第十章
晚上十点,我正欣赏着电视台的爱情样板戏,之所以说它是样板戏是因为现在的电视剧我可以几集不看但仍然能把前后情节相连;我也可以不看大结局,因为结局无外乎两种,大团圆或者人间悲剧。人类的想象力变得如此匮乏倒真是人间悲剧。
门铃响了,如今在晚上我已经省略通过门镜向外窥视的过程,因为那是徒劳。
"谁啊?"
"Lorenz在吗?"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我的邻居Anna,难道他想趁热打铁套近乎?那天替她解围并不代表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了过节。
"有事吗?"
"我是Anna,对不起,能借电话一用吗?"
我打开门"你不是有手机吗?"。确实,我看见她的手上握着手机。
"这里收不到信号!"
这倒是个合适的理由,也正因为如此我的拷机才避免了下岗的恶运。助人为快乐之本,照理我是应该让她进来的,可又不甘心,毕竟我被她暗算过!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个合适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可能一个人想自欺的时候是很容易接受一个不成为理由的理由的,才一秒钟我就有了合适的理由:她是Shari的姐妹,Shari是小葱的女友,而小葱又是我的好友,用等量代换得出她也是我朋友。这个理由应该是很充分的,只是我还清醒着的一部分意识问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定理,只一会儿怎么暗算我的人就成了我的朋友?
"进来吧!"
这是我搬来后第一次有邻居到我家拜访,也是第一次又这么漂亮的小姐登门。
我将所有的灯都打开,除了卫生间。虽然这样会充分暴露我家居的简陋,但可以让我更清楚的看清Anna的芳容,因为我们相遇都是在些昏暗的场所,不是午夜的公车就是暧昧的KTV。
"今天休息?"
"是啊!"她好像早有准备,回答的速度惊人的快,"这么晚还打扰你真不好意思。"
"没关系,邻居嘛!"说完这句话我真想打自己一记耳光。
她没再说什么,开始打电话,这使我有充分的时间来欣赏她的美丽。今天她穿了件很民族化的琵琶扣蓝印花布短衫,贴身的裁制把她的身材衬托得相当完美。她未施粉黛,可美丽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更添加了一些,所谓天生丽质该就是这样的吧!我听说过一种论调:化妆品对真正的美貌来说是种亵渎,它把原本是傲人的部分糟蹋得面目全非。当然这是我的一个极其精打细算的朋友在陪他女友逛街时说的。
"占线,没打通。"她很无奈地说。
"没关系,等会儿再打吧!"受到她目光的逼视,我不得已收回了目光。
"那天真得谢谢你替我解围。"
"没关系", 每当她谢我时我总会又种无地自容的感觉。"你在夜总会上班?"
"是啊!有问题吗?"
"我想那里一定很乱吧!"我原本对那种场所就没有好感,而那天的经历又让我认定了我的观点:昏暗的灯光,性感的穿着,还有别处包房传出的放荡笑声。
"乱是有点乱,但我觉得我还能适应!你不会对我们这样的人有什么看法吧!"
说实话,我有!但我没有说,只是看着她,我奇怪她为什么会这样问。
可能我的目光让她觉得不自在,她又说:"我可是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
"天知道。"我低声嘀咕
"你说什么?"显然她没听清。
还好在我嘀咕时恰巧有辆汽车从窗下驶过,要不然可就……
我忙补充道"我是说,我知道。"
"其实,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人正不怕影子歪。"她淡淡地说。
天啊!她刚才是真没听见还是装没听见?
她又开始打电话,我得以机会继续欣赏她的美丽。有种美会让人过目不忘,我想她有;有种美叫倾国倾城,我想她能;真正的美女能让所有的女人都产生嫉妒,我想她可以。在明亮的灯光下,她的皮肤闪耀着晶莹的光泽,只是在她的右侧脸颊处,有一颗不易察觉的黑痣,通常别人都称之为美人痣,但我和小葱一直认为那应该叫泪痣。
"电话打完了,谢谢!"
"没关系!"我又一次收回了我的目光,把脸转向了电视机。我视线的余光从未离开过她,我发现她几次欲言又止,难道她还有什么话说?
"Lorenz!我想在下个星期请你吃饭,一是为了上次把你推下楼而赔罪,二是为了谢你上次为我解围,不知是否可以赏光?"
原来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打电话是假,请我吃饭是真。不过说实话,已经好久都没有人请我吃饭了。我的那些朋友不知是受了何方高人指点,都变得绝顶聪明,不是"我请客,你埋单"就是"我请你吃饭,你小菜自带"。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其实不必了,那都是些小事,再说真正替你解围的是小葱。"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此时越是摆谱,被请的级别就越高。
"不用客气,小葱也去的。"
得!失败了!再摆谱就连菜香也闻不到了,小葱这家伙老是坏我好事。
"那好吧!"
她好像很高兴"那就说定了,到时可得来哦!"
"一定一定"
她走了,带着满意。我也一样。
第十一章
我下班后直奔淮海路上的一家饭店,为了这顿饭我可是连午饭都没吃,今天不把她吃破产也得吃掉她一个月工资。
Anna已经在那里等我,她的对面还有小葱和Shari。
"你来了!"Anna站起身道"坐啊!"
"劳碌死!你来啦!就等你了。"
我一听就有气,小葱这家伙在大庭广众之下也这么叫我。
我坐下后,服务生把菜单递了上来。我看了看邻桌放着的丰盛佳肴,食欲大增。"我要……"
"且慢"小葱道:"今天是阴历十五,我们一致决定吃素,所以你也不能例外。"
"今天是十五?"我只对每月的发薪日念念不忘,对阴历一向没什么概念。"好吧!无所谓,其实吃素也不错,我一直没有机会尝试。"
我看了看菜单,抬头又看了看他们三位,知道责任重大,所以又埋头点菜。
这家饭店上菜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五分钟过后上菜完毕,满满一桌素食,而且满园春色,除了家常豆腐是是深黄的,剩下的就都是绿的了。这样的状况并非是我点菜水平不高,而是因为这家饭店是专吃海鲜的,素菜类除了炒时素,就只有家常豆腐了。邻桌的食客们都向我们的素食投来惊羡的目光,估计他们也有回到了大自然的感觉。
"不错不错,你的点菜水平不错。"Shari不怀好意的笑道"这些菜很配我的胃口!"
"是啊!"我无奈地说"还都是些绿色食品,现在最流行的。"
"劳碌死,这些菜很适合你的减肥计划哦!"
小葱这家伙这时候还挖苦我,有时我真是恨自己生不逢时,要是我生长在唐朝以胖为美的那个年代,我可就是超级美男子了。
"还好啦!他不算胖的。"
我不知道Anna这句话是何用意,不过我有一个宗旨:但凡是美女的恭维话我都是照单全收的,而那些讽刺挖苦的话我更是视为补药。也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我的身材才会与日俱增。
"对对对!他啊!是结实不是胖!"Shari笑着说。
我的直觉告诉我,现在是一场批斗会,批斗的对象就是我。
"是啊!我也觉得。"我开始反击"小葱啊!你以后得多备些绳子,某些人侠骨仙风,3~4级的阵风就给吹跑了。要是以后走在马路上被风吹跑了,可就是天下奇闻了。?
我的矛头直指Shari,因为三人中指有他能与我形成最鲜明的反差,简直是新旧社会两重天。
Shari 显得有些尴尬,Anna 洞察到这一切,道:"说话别那么直接嘛!其实现代美就是追求一种骨感美,我想加入侠骨仙风的行列还挤不进去呢!"
她不用向任何一种美靠拢,她本身就是最美的,这是我内心最真切的感受。
"不说这些了!来!动筷子!"小葱出来打圆场"劳碌死!来来,吃啊!"他夹了一筷荷兰豆给我。
这家伙,含沙射影,夹给我的菜都是矮矮胖胖的。
Anna举起水杯道:"首先我先感谢两位搭救之恩,其次,我是想向Lorenz道歉。"
说搭救的话有些言过其实了,不过向我道歉我倒是受之无愧的。
"不用客气!那天为你解围是替天行道,至于你把劳碌死推下楼只是了结了我多年的夙愿。不用道歉了,我还得道谢呢!"
不积口德地损人是小葱一贯的优良作风。我没见过他父母,所以无法在"家门不幸"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间作出评定。
Anna笑了,笑得很美,剔除了那天在KTV所见的眼泪后,她的笑容是灿烂的。
Shari也笑了,笑得夸张且放荡。也该着我饱眼福,在她笑的时候我竟看见了她的小舌头。
小葱没有笑,冷面滑稽是他的注册商标。我看见他正邪邪地看着我。
我笑不出来,因为今天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我看看桌上的菜,懊恼至极,真不该来这一趟。
有种策略叫以守为攻,我决心一试。
"没错!我记得十年前,某些人也想推我下楼,没想到推了个空,自己摔下了楼,,并且在左脸颊留下了永久的纪念。至今仍心有余悸,所以只有心愿而不敢动手了。"
小葱的脸上确实有一道很浅的疤痕,但那并非拜我所赐。那是他酒后乱性,被一位看一眼恶心半年的女子用指甲划伤的。虽说那道疤痕留在脸上蛮酷的,但它的来历并不光彩,如今我把它的来历来个偷梁换柱,想来这家伙是哑巴吃黄连了。
果不其然,小葱趁两位小姐不注意的时候向我狠狠地翘起大拇指,然后又道:"you don't old three old four I give some color you see see!"
我当时就愣了,我的英语水平不算好,但马马虎虎还能应付,可他的英语让我无法捉摸。难道这家伙接受了突击训练?
"听不懂了吧!"小葱脸上满是得意"Shari!告诉他!"
"那把汉语直译成英语,意思是说:你不要老三老四,我给你点颜色看看!"说完后Shari 和小葱又笑了,笑得很有默契,笑得很夸张,也笑得很难看。
这也算英语?又有谁能听得懂?再说了,象这种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的英语我也会。我也翘起大拇指故作钦佩道:"You flower head more more!"
这下该他们俩傻眼了,此时我愉悦的程度是与小葱发呆的时间长短成正比的。
"这是什么意思?"在十秒钟后小葱终于忍不住发问。
"他在夸你呢!说你花头很浓。"Anna微笑着说:"原来,你们的英语都不怎么样嘛!"
"Anna,看不出你的英文水平不错嘛!"小葱似笑非笑地看着Anna。
"当然喽!Anna的英文水平在我们KTV是有名的。不像我的水平--very蹩脚。"
"Shari,你可别夸我,我的英文也good不到哪里去。和外宾交谈五分钟以上就得靠肢体语言交流了。呵呵。"
我们都乐了,气氛终于有所缓和……
第十二章
坐在回家的公车上,身边是Anna。终于更熟悉了眼前的女子,她身上有我最欣赏的美德--谦虚。记得柴斯特费尔德曾说:如果你想得到赞美,就用谦虚作为诱饵吧。我想我快成为诱饵的牺牲品了。
突然想起了在走出饭店时小葱对我说的话:兄弟,我先走了,为你们制造机会。有机会就得抓住,方能显男人本色。
这是他第十五次对我说这样的话,以前的十四次都是在为我介绍完女友后说的。只是小葱所引荐给我的女孩子其实都在暗恋着他,等他走后那些女孩子提出的所有问题都离不开他。有句话叫爱屋及乌,我原本想当只被人连带着爱的乌鸦也不错,可那些女孩子很实际,她们只要所爱的屋,而不要我这只在屋顶的乌鸦。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忍无可忍,在一位女子面前把小葱说的一文不值。自打那天开始,我就再也没有享受过让小葱介绍女朋友的待遇,也是自那天后我才明白,原来小葱的好意不是纯粹的。
"你在想什么?"Anna凝望着我。
我看了她一眼,忙又低下头。在我们目光对视时,我有一种被完全看空的感觉,那一刻,我的躯体与灵魂仿佛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没什么,想到一些往事。"
"是吗?能说出来分享一下吗?"
她还是那样望着我,我已明显感觉我的脸上在发烧。
"我吗?于芸芸众生中普通一个,不值一提?
"是啊!我想提也提不起来啊!呵呵!"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玩笑,可是在我所有缺憾中,身材宽富一直是我的致命伤,只要一提到它我就无话可说了。
"你很幽默!"
她笑道:"你也不错啊!"
我幽默?这倒让我有点受宠若惊。"说我幽默的人不多,大多数人都说我可爱。"
她有些不解,问:"幽默与可爱有区别吗?"
"当然有!幽默是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上的,无论是幽默的施展者或是接受者,都必须有那么点知识作为底蕴。而可爱是不需要以有知识为前提的。你可以对一个小孩子说你很可爱,但如果你说他很幽默那倒反是件很幽默的事。同样,你可以对你身边的所有人说你很可爱,但是你说他很可爱就意味着要么他无知得可以,要么你爱上他了?
"好像有点道理,继续。"
看来我的理论引起了她的兴趣。可惜平时思路太过活跃,有些奇怪的观点只是灵光一现,在它还未成型时就无影无踪了,所以我只有论点而没有论据。
"不好意思,说完了。"
"那你认为你到底是哪种人。"
这个问题可难倒我了,我刚说过别人都是以可爱来形容我的,那也就是说要么我无知,要么就是人见人爱,可我至今未曾谈过恋爱,只能说明我是前者,但我自以为并不是。唯一的方法就是扯开话题。
"我想我是种象月亮一样的人。"
"象月亮?"她吃惊地看着我"Lorenz!你没事吧,都说女人是月亮,哪有一个男人把自己说成是月亮的。"
"因为我觉得我象月亮一样,本身并不发光,必须靠反射他人的光芒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不太明白,很想听听。"
"在社交的场合我是个不太善于高谈阔论的人,我没有很精辟的结论,也没有足以令所有人都侧耳聆听的好故事。让别人觉察到我存在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别人作为调侃的对象,所以我说我本身不发光,要靠反光才能让人看得见。而且在许多场合我会随着人数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二人相处时我会是星月,因为那种时候是不能开过分的玩笑的,要不然会死无全尸的。与三到五人相处时,我会是满月。被调侃的对象通常会顾全大局而作克制状,再说如果被调侃者生气或动手,众人会认为我所说均为实事,所以那种场合我是最善于表现的。"
"那在五人以上的场合你会怎样?"
"那时我会是月全食。因为我不能光顾着表现而去触犯众怒,在那种场合下,通常没有人会愿意听一个人揭另一个人的短,所以我会选择默不作声。"
"呵呵!也有些道理,这确实是一些人在社交时用的方法。那,今天你属于月亮的哪种状态?"
"今天的饭局一共是四个人,也是最适合我发挥的状态,所以是满月。"
"未必哦!"
未必?看她笑得很诡异,难道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发生。
"未必什么?"
"今天你在饭局上的表现的确不错,把小葱和Shari弄得很难堪。可是有人先于你一步设了个局你却没发现。你赢了局部却输了全部,所以你今天的表现只能算是残月。"
"残月?是谁?设了什么局?"
Anna指了指车窗外,"你看看今天的月亮就知道了。"
我把头探出窗外,看见夜空中一弯星月正斜挂东方。
"今天不是十五?"
Anna点点头道:"是小葱预先为你安排好的。"
第十三章
我一时语塞,要不是公车的车速太快跳下去会变残废,我早就一脑袋扎下去了。小葱真是害人不浅,在美女面前也不给我留一点面子。
此时我想起了在高考前班主任的名言--不要为一时的失败而郁郁寡欢,那不是睿智者的方法。这句话是为了让我们放下包袱迎战高考所说的,可是我的记性不太好,以前的知识都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还给了老师。唯有这句我是时时紧记的,所以我已百炼成钢,这点小事转而就不放在心上了。
"一点不奇怪,小葱爱整人也是路人皆知的。"
"所以我觉得你们两个人是绝配。"
"开玩笑!谁和他是绝配!他简直是叛徒!"
"你别生气嘛!为了弥补我与叛徒同流合污给您带来的损失,所以我决定下车后再请你吃一顿,如何??
"算了吧。不吃了。"
我不是不想吃,刚才那顿素斋其实根本没吃饱,我只是怕,怕再横生枝节。
"你没那么小气吧!还在生气?"
"没有。那好吧。"我答应了她,因为被人认为小气是做人的一大忌,尤其是男人。
"呵呵!我就知道你会去"她笑了。
车站旁有个排挡,下了车就可以看到。我们挑了张还算干净的桌子坐下。周围还有很多人已经在吃,他们对我们的到来可以用熟视无睹来形容。
"老板!一盘炒螺蛳、一盘炒龙虾、半斤凤爪、半斤鸭舌、一条鱼,Lorenz,你还要些什么?"
"不用了,够多了,谢谢?我心里在盘算:她是不是从重灾区来的?
"那好,老板,就要这么多。"她打发了老板后又对我说"这里的小菜味道很好,我每天下班都来这里。"
"是吗?好吃也不用点这么多嘛!"
在夜排档,老板就是厨师厨师就是老板。我看着老板叼着香烟炒菜的样子,实在无法想象能炒出什么样的美味佳肴。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今天是我生日。"
"啊!?"惨了!我就说会横生枝节,看来为了这顿排挡餐我又得破费了。
Anna看出我脸上的细微变化"不用急嘛!我高兴是因为今天有人陪我一起眨庖彩俏依瓷虾9牡谝桓錾铡?
"你不是上海人?"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外地人能把上海话说得如此流利。
"是啊!不过我父母是上海人,他们是支边的。我一个人来上海是想看看父母时常挂在嘴边的上海究竟是什么样。"
"那你觉得上海究竟怎么样呢?"
"至少不象父母说得那样,他们所说的老虎灶、小弄堂还有石库门都已经很少了。我根本就找不到他们在描述上海时的感觉。我只觉得上海很有活力,适合年轻人生活。"
上海确实变了,这我有同感,但说到适合年轻人生活,我不太认同。我觉得上海更适合工作狂生存。
"那你想不想留在上海?"
"当然!等我妹妹考上大学,父母退了休,我们一家都会搬回上海住。"
"你有个妹妹?"?
"是啊!她是我们全家的骄傲呐!父母一直希望她能考上上海的大学,然后留在上海工作。"
"幸福的家庭!"这是句由衷的话,Anna的家庭确实幸福得令人羡慕。
"Lorenz,你呢?有没有兄弟姐妹?"
"我有一个弟弟,在他很小时父母把就他带出国了,现在只剩我一个人留在上海了。"
"那你弟弟好吗?"
"怎么说呢,他受的是西方的教育,家庭观念很淡泊,虽然他叫我哥哥,但是他从不把我当哥哥看。"
也许每个人在夜里是最容易吐露心声的,要不然我怎么会对她说这些;又或许从她看得使我
失魂落魄的那一眼起,我已经说得太多了。
"菜来了,Lorenz,动手吧"
我拿起筷子想吃螺蛳,可怎么都夹不起来。
"Lorenz,别那么讲究了,用手拿吧!"
我看见她正用手拿着一只凤爪在啃,全没有淑女风范。
"你一定觉得这样很不雅观吧,没关系的,这种场合没人会注意你的。"
我还是没有动,因为我始终觉得在众目睽睽之下用手拿东西吃就象赤着脚在大街上奔跑一样。
Anna见我还是没有动,又说:"我以前也不这样的,是Shari教我的。她还说只有这样才能吃出排挡的风味。"
经她的开导,我也尝试着这样做。这样果然很方便,也让我有了与以往吃饭不一样的感受,的确别有风味。Anna见到我正照着她的方法吃着,她笑了,笑得很开心,也很迷人,满是笑意的双眼就象今晚夜空中的一弯星月。
"Lorenz,你信佛吗?"
"不信。"
"那算了,再过几天就是十五,原本想找你一起去烧香的。"
"没关系!不是佛教徒就不能去寺庙了吗?"我不是佛教徒。但也从不排斥佛教徒,一直都想去寺庙看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那太好了,到了那天我找你。"
我们又继续吃起来,我开始逐渐适应并喜欢这种进餐方式,但我仍对排挡的卫生状况不太满意,因为第二上班时,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我是在卫生间度过的。
第十四章
十五的龙华路人流拥挤,进香者的脸上都带着虔诚的表情,阳光洒在每个人的脸上,一派神圣的景象。人群中有年过半百的,有尚未成年的,有西装革履的,也有衣衫褴褛的。我想释迦牟尼一定很欣慰,他的拥戴者之众可能在其当年连做梦都没想到。同时我又在想,进香者如此之多究竟是怀旧之风日益盛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
我和Anna被湮没在人群中,她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套装,脸上略施薄粉,长发自由地披散在肩上,活力四射;而我穿了件深灰色的长袖T恤,头发有些零乱,与她形成鲜明对比。她的回头率很高,我也不差,我的摇头率很高。如果我们举止亲昵点,别人一定会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Anna也象众多进香者一样,脸上满是虔诚模样,
"Anna,你经常来这里吗?"
"是啊!来上海后我每逢初一和十五都来这里的。"
真想不到,现代的社会中竟会有年轻人对菩萨如此虔诚。
"Lorenz,你看,那就是龙华塔!"
顺着Anna所指的方向看去,我看到一座漂亮的宝塔,可发现它有点倾斜。听说比萨斜塔就是以倾斜而不倒才出名的,难道龙华塔也想如法炮制?
"这就是龙华塔啊,好漂亮!"我装出一副叹为观止的表情。
Anna摇了摇头道:"身为上海人连龙华塔都没见过,真不知道这些年你在上海怎么过的。"
我知道Anna这么说是客气的,如果有小葱在旁肯定又会说我这些岁数活在狗身上了。
"那有什么奇怪的,有好多上海人连海都没见过,看到的只有黄浦江和苏州河,那不是更可悲?"
"不理你了,歪理一大堆。"
Anna独自去买门票。忽然有人在我身后嘀咕"哎,连这都不认识。一把年纪活在狗身上了。"
我吓了一跳,猛然回头发现是小葱。这家伙正在我身后摇头感叹。我惊叫:"你怎么来了?!"
小葱一副吊儿郎当的神态,慢悠悠地说:"你能来,我就不能来?"
他说的是没错,可是也太巧了。我不禁问:"你不是不信佛教吗?怎么会来?"
"吓,你不是也一样吗?"他看了看正在远处排队买票的Anna又说:"噢--,怕我打搅你的约会?"
我忙解释说:"不是,不是约会。你要参加就一起好了。"
小葱大笑说:"我此生有三种事是绝不会做的。一不做横刀夺爱的买卖。二,不做电灯泡。三,绝不勾搭红杏出墙者。"
"看不出来你做人还蛮有原则的。那你中意做什么?"
"吃白食。尤其是你的。"
他的回答让我大失所望,本来还以为他会说出什么高尚的东西来呢。
"劳碌死啊,我是个知趣的人。给我一分钟,一分钟内我就在你视线里消失。不过你要记得,你欠我个人情。下次见面你得请客吃东西。"说完后他扭头就走。
看着他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好像一定要做到在一分钟内从我视线里消失。他这样守信用?怎么会。根本就是想着要我请客罢了。
第十五章
龙华寺内是一片肃穆与祥和的气氛,我觉得那是能真正撼动灵魂的场所,至少我在那一刻有肃然起敬的感觉。
Anna进香时十分认真,每一尊菩萨都没漏下。而我只是在龙华寺内到处浏览。我十分钦佩那些为佛像塑身的工匠们,他们把菩萨的慈眉善目刻画得如此生动。正因为这样,那些进香者才会感到面前的菩萨是活生生的而不是泥巴。
"Lorenz,对着弥菩萨许个愿吧!"
我双手合什对着弥勒佛却想不出要什么愿望,此时方才发现我与佛教还是有些缘分的,这大概就是佛家最高境界--无欲无为。
我忽然看见有个外国人对着弥勒佛在胸前划十字,不由"扑哧"笑出了声。
"Lorenz,你严肃点好不好。"
我忙捂住嘴,指了指那外国人。
Anna也想笑,但忍住了"至少他是虔诚的,哪象你!对着菩萨喘粗气,象你这样会有报应的。"
那么严重?那要是在许愿时打个喷嚏不是要被天打雷劈?
"我只是想到了一个关于耶稣的笑话,说耶稣是外语天才,任何国家的信徒用自己的母语做祷告他都能听得懂。现在中国的菩萨们也得学学别国的语言了。"
Anna一脸无奈,不住地摇头。
我俩走出龙华寺看到有个盲人在拉二胡,哀怨的音乐使Anna驻足聆听。盲人的面前有一只破碗,一看便知是个乞丐,但他的碗里却只有几个分币。我感觉鼻子有点酸酸的,不知是因为他的音乐还是他的境遇。我翻遍所有口袋,一共找出零钱五角五分,唏哩哗啦的扔在他碗里。
"Lorenz,你真够小气的。"
"我小气?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会给他五百块,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只能给他五毛半。"我说完后甚是得意,因为我把痞老前辈的招牌名言给篡改了。
Anna还是摇头,从钱包里拿出十元钱放在那人碗里。乞丐无动于衷,仍然陶醉在自己的音乐中。
"Anna,你真够大方。"给别人这么大票面的施舍我从未尝试过。
"我可不是乱给的,我觉得纯粹的乞丐是不应得到同情的,他们也无法从我这里得到分文,帮助他们只会是他们更好逸恶劳。我只会帮助那些完全失去劳动力者,或者卖艺的?
不知为什么,听她说完这番话,我脑海闪过的是那些公车上抱着六七岁的孩子向乘客要座位的人。
"Lorenz,那里有人在算命,去看看。"
不远处确实有位中年女子由儿子陪同在算命。为他算命的是位戴着副墨镜的老先生,看他的举止象是盲人,但我没发现他身边有探路棍。
"咳咳!"那算命先生干咳了两声"你命中注定有三个孩子"他掐指算了算"第一个是儿子,以后两个都是女儿。虽然国家规定只能生一胎,但是你命中有的我总得把它算出来。"
我哑然失笑,这也叫算命?我也装模做样的捋了捋胡子掐指算到"Anna,你命中注定有十个孩子,先生五个女儿,再生五个儿子。虽然国家规定只能生一胎,但你命中有的我总得把它算出来?
"又在胡说,你这人,刚才对着弥勒佛喘粗气,现在又拿算命的开玩笑,再这样真会遭报应的。"她一脸认真。
"你相信算命?"
"嗯!"她很肯定"以前有位精通周易的老先生说我会回到父母来的地方,而且到了那里会结成一段好姻缘。她说得很准,我现在真的会到父母的故乡了,我想他的后半句也会灵验的。
Lorenz,你呢?你不信命吗?"
"我信命,但不认命,更不会去听这种算命先生的胡诌。"
"你对菩萨也不屑一顾吗?"
"那倒没有,我觉得不管是什么教都是一种信仰,,一种寄托。不管是什么教,那些教义最根本的就是劝人向善。只要你一心从善,心中无佛又如何。你说呢?"
她没有回答,我想她是认同我的观点的。
五分钟的沉默使两人都觉得有点尴尬。我一直认为男女两人在一起时发生冷场的状况,责任一定是男士的。可我是在找不出适当的话题。
第十六章
"Lorenz,下午有空吗?一起逛街吧!"
"好吧!反正下午我也没事。"我确实没事可干。我不想找小葱,因为他遇上Shari以后行踪就变得更诡异,况且我又莫名其妙的欠他一顿。
有道是:男人是为了购物而逛街,女人是为了逛街而购物。这句话一点都没错。陪女子逛街是男人一生中十分不愿却又不得不从事的一项工作。Anna逛街就像蜻蜓点水,每家商厦的每个专柜都只是看一看,从不作过久停留。可累坏祥我这种自身负担比较沉重的人了。
"Lorenz,你累了吧,我们去哈根达斯坐坐。别说不去哦!我请客。"
她可真够厉害的,我想说不去都不行。好在她请客,要不然麻烦可就大了。
午后三点,哈根达斯里的人并不多,店堂里的奶香合着清幽的音乐向每个客人输送着舒适。窗外是来去匆匆的人群,和他们相比,我们简直在世外桃源,但同时又觉得我们象是橱窗里的模特。
Anna用小勺优雅的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与那天再排档上的她判若两人。
"Lorenz,你别客气啊!吃啊!"
我并不是不想吃,只是由于从小对甜品有抗拒性。
"Lorenz,你还不吃?你尝了就知道有多美味了。"
在她地劝导下,我尝了第一口。
"怎么样?"她用期许的目光注视着我。
"不错!物有所值。"这是实话,我发觉我喜欢上它了。
"你从没来过?"
"以前来过几次。"这句话是打肿脸充胖子,虽说我已经很胖,但此时仍有这个必要。"不过这次的味道最好。看来吃什么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
如此令人反胃的话我竟然也说出来了,看来我的溜须之术已经到了登峰造极之境地。
"那最好了!下次,我陪你逛街,你请我吃哈根达斯。"
"啊!?"我顿觉胸中一阵翻涌,然后喉头一热舌尖一甜,嘴角渗出刚吃下去的哈根达斯。
Anna笑问:"怎么了?"
"没事没事。"我拭去嘴角的甜品"胃有些不舒服。"
其实我一直觉得这地方应该是情侣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为了朋友间的小憩而来实在是不划算。她的话让我受宠若惊,莫不是她在暗示些什么?
"我看不是,一定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吧?我只是开个玩笑,何必有如此大的反应呢。"她只是看着我俏笑。
我又一次领教她的玩笑,没想到杀伤力还是这么大。
"不是因为这个。不就是吃哈根达斯嘛!没关系,下次我请!"我感觉我的脸颊热辣辣的疼,因为我不得已又打了自己一巴掌。
"那就一言为定喽!"
"好吧!"我扭过头去,看了看远处的价目表。
"Lorenz,你知道吗?其实我很赞同你的观点,吃什么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和谁一起。"
"是吗?"我之所以不置可否的回答是因为我不知道她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热辣辣的脸颊告诉我,此时切勿出声。
"你知道吗?朋友贵于诚,我的朋友不多,但是他们都以诚相待。和他们在一起吃什么都无所谓,也许有的条件好,请我吃山珍海味;也许有的条件不好,请我吃粗茶淡饭,但我都一样对待。那些充阔或者装穷的人我是不屑一顾的。"
"我……"
"你是想充阔还是想装穷?"
我的脸上又挨了一巴掌,不同的是这次不是我自己动的手。
"我是想说,我觉得你的观点很正确。"幸亏我反应神速,其实刚才我本想说吃一次山珍海味是吃不穷的。
"那好,下一次我们还吃排档。"
开玩笑,吃排档?上次吃排档已经让我的肠胃来了次清仓大处理。
"我担心那里的卫生状况。"
"那就请我在家吃吧!"
"那你也太小瞧我了!"
"我对吃的原则是重数量不重质量。你多请我几次不就得了?呵呵!"
"没问题。"
"嗨!劳碌死,可真巧啊。"
我回头一看,又是小葱这家伙。还说自己知趣?老是在不该出现时出现。
小葱很"大方"地坐下,翘起二郎腿,潇洒地说:"真巧啊,又见面了。"
Anna不解地看着我们,问道:"'又'见面?你们今天见过?"
小葱一听,觉得说错话了。忙补充说明:"呃……今天早上我打过电话给他……现在……又遇见了他,所以是'又'。"
他说完后如释重负。Anna略有所悟地一笑,好像看明白了些什么。
"劳碌死,你说过要请我吃东西的,可别赖帐啊?
"你不刚说是下次见面吗?"
Anna听得乐了,说:"噢--,你们刚才见过面。"
我也觉得说漏了嘴,直瞪着小葱,心里一个劲地埋怨。
小葱忙摆出事不关己的架势:"不关我的事,是你自己说漏嘴的。就算这样,你请客还是得请的。"
"好,好,我请你。"我气得咬牙切齿,拽着小葱就往柜台去。"你不说你是个知趣的人,不做电灯泡的吗?"
"是啊,我说过。可你记得我说过最喜欢做什么?"
"吃我的白食。"
"那不对了。我是来吃白食的,不是做电灯泡。再说了,你们也没有谈恋爱,我怎么能算是电灯泡?"小葱一边说着,一边看着价目表"小姐,我要那个七十块的。"
我能做的只是独自摇头叹气,还有就是为即将离家出走七十块钱做个目送仪式。
为他买完了冰淇淋,我俩又坐回到座位上。看着小葱津津有味地吃着哈根达斯,我气得对他翻白眼。可他全不理会,我越是白眼相对,他全吃的越来劲,象是要存心气我。
为了转移话题,我问Anna:"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
"说到你请客吃饭。"
"啊?劳碌死,你请客?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Anna,什么时候?在哪里?"
"时间待定,地点在他家。"
"啊?在他家?那我不去了。他烧的菜一塌糊涂:倒油象是在做化学试验,放盐象是在撒肥皂粉。他烧出来的菜简直是全球人民开大会,不是烧焦了变成黑人就是半生不熟的白人,照理说黄种人是世界上最多的,可在他的手下却是难得一见?
"什么话?我烧菜哪有那么离谱。"
Anna被小葱逗得乐了,说:"不会那么夸张吧,这样的菜我还真的没尝过。"
"夸什么张啊,我就是曾是他的试验品。我只吃了一次被他烧焦的东西,你看,我的牙缝到现在还没刷干净呢。"
"天知道,他牙缝里的黑是抽烟造成的,现在竟嫁祸于我。"我极力辩驳。
Anna笑说:"我始终认为你们两个是绝配。"
小葱跳了起来:"什么话!谁要和他配,也只是象我这样有着极重恻隐之心的好人怕他误入歧途,所以精心保护着?忽然他话锋一转"Anna,你应该也是象我一样的好人,所以才会照顾着这惹人讨厌的花朵的吧?"
小葱的问题别有用心,且问的恰到好处,一点都不唐突。他最后的这番话也让我把他今天对我的所有"恶行"做了个一笔勾销。
Anna巧妙的回避,说:"对了,你姓什么,为什么别人都只叫你小葱呢?"
"哎!别提了。怪只怪我选的祖宗不好。他们姓杨,连起来读不太好听,所以姓氏就被简化了。对了,我只知道你叫Anna,你姓什么?"
"我姓戴。"
"啊?"小葱惊呼"戴安娜?"
"不,是安娜戴。"Anna竭力解释。
我冷眼看着小葱道"小葱啊,我曾经听过一句话但一直都不明白什么意思,今天我总算是领悟了--文盲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象你这样的半文盲。"我看了看Anna,想知道她的反应。忽然发觉从气质上看,眼前的Anna倒还真与戴妃有点相像。
谈话进入休整状态。这时深秋的阳光洒在Anna脸上,使她显得更为迷人,也使她的双眼更显清澈,清澈得让人不敢正视……
第十七章
终于摆脱了小葱。我和Anna走在小区的路上,太阳钻到一片云彩后面,耳旁是风吹树叶"沙沙"的响声。
"那有个小女孩!她在哭呢!"
我也看见了,在一个拐角处,有个小女孩坐在一架玩具钢琴前哭泣。
"去看看。"Anna拉着我奔向那个拐角。
"小妹妹,你为什么哭啊?"
小女孩可能被吓着了,顿时不哭了,一言不发。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君"她睁大了含着泪水的大眼睛看着Anna。
"那你多大了?"
"五岁"小女孩还在抽泣。
"那你为什么哭啊?"Anna关切地问。
"害怕。"
"那为什么害怕?"
"妈妈不见了"
"那妈妈呢?"我忍不住插了一句。
"不知道,呜呜"小女孩又哭起来。
Anna横了我一眼忙又安慰小女孩道:"小君乖,不哭不哭,姐姐弹钢琴给你听好不好?"
小女孩没有说话,只是不住地哭。
Anna熟练地敲击着琴键,她弹的竟然是《雪绒花》,我最喜欢的曲子。
小女孩顿时不哭了,转而看着Anna弹钢琴。
"小君,大姐姐弹的好不好听?"
"好听!"
"大姐姐教你好不好?"
"好"
于是Anna抓着小女孩稚嫩的小手,在钢琴上又弹起这首曲子。我忍不住在她俩身后哼唱起来。
正在此时,太阳从云彩中跳出,她俩被笼罩其中。
小女孩带着泪珠的笑容、Anna在阳光下清澈的双眼、闪亮的琴键、敲击琴键的美丽手指,再加上我喜欢的《雪绒花》,多美的一幕。我发誓,这是我今生看到最美的一幕……
自那天以后,我又好久没有见到Anna,不,更确切说,我有好久没见过Anna本人,因为好几次我都梦见那天弹钢琴的情景。不同的是,被Anna教弹弹钢琴者变成了我,玩具钢琴换成了大号的施特劳斯,而所有梦见得都蒙上了亮亮的淡粉色。人们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些奇怪的梦让我自己都搞不清我整天在想些什么。在这段时间里我也变得崇拜自己,在梦里,Anna仍是那么美。虽说她长得很唯美,想象起来应该不很难,但在我以前的梦里从未出现过此类美女。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