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存折里存多少钱不用交税?
根据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不论什么时间存入的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以后支取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滋生的利息要按20%征收所得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2007年6月27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根据这一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对运行八年的利息税调整已经被提上日程,而且利息税调整之日已经不远了。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2008年10月8日国家宣布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同时存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因为利率调整幅度小于利息税转化为利息的调整幅度,所以此次调整对居民储蓄的影响是正面的。
具体办法为,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的利息所得,按20%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