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巴中市卫生局制定“五条禁令”引人深思(转载)[已扎口]
今天看到巴中日报于2010年11月10日第二版刊登的市卫生部门制定的《五条禁令》!
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啊!
一个市级部门制定出了法规,让所有从事医疗工作者一错就辞退和开除!但是五条禁令中只规定当兵的不准喝酒,你们领导就可以海吃海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医德规范七条内容、六条纠纷纪律要求、医德医风八条承诺和四川省卫生厅医务人员五不准,都没有动不动就开除的内容!
这些不懂法、不知依法行政者要不要“为官者先学法,为政者会用法”,不然巴中市的医务工作者都将被开除,无人行医了!
最近国务院意见要求:重视提拔善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干部和支持媒体曝光违法行政行为(巴中日报2010年11月10日第四版刊登),市卫生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这样的领导怎么能胜任?这样的领导能让我们400万巴中人民放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