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开展节水“光瓶”行动 制定针对措施 定期督导检查 鼓励自带水 减少瓶装水
日前,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我市全面启动节水“光瓶”行动,针对宾馆、酒店、展览场馆等会务承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瓶装水企业等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管理措施,并展开“光瓶”行动督导检查,全面加强我市瓶装饮用水的节约利用,推广“光瓶”先进做法,宣传节水理念,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据了解节水措施,节水“光瓶”行动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不同管理措施。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在召开会议、举办展会、组织调研考察等活动时,尽量减少瓶装饮用水的使用,鼓励自带水、统一供应热水、提供小瓶装饮用水,减少瓶装水浪费。针对宾馆、酒店、展览场馆等会务承办单位,要求提供瓶装饮用水时应采用小瓶及识别标识,方便参会人员识别本人取用的饮用水;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在主要用水场所张贴、摆放节水标识,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将实施节水“光瓶”行动纳入服务全过程;加强剩余饮用水集中收集回用,最大程度节约集约用水。针对瓶装水生产企业,推动我市饮用水生产企业加强小瓶饮用水生产,包装上印刷节水宣传标语,引导消费者购买小瓶饮用水;积极采取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确保制水损耗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节水措施,做好生产后的尾水回收利用。
我市将开展“光瓶”行动相关督导检查,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宾馆酒店、展览场馆、饮用水生产企业“光瓶”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对宾馆、酒店等会议承办场所进行抽检和暗查暗访,倒逼各单位加大治理力度。同时,加大对瓶装饮用水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