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大小周”,我应该要求加班费吗?
你当然可以去要加班费,但公司肯定会有至少3个理由回复你:这是不可能的。第一,公司虽然是大小周上班,但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的设定是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作为大小周上班的企业,肯定实行的不是5天8小时工作制,而是把每一天的规定工作时间减少。
比如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的企业,一天工作的时间是8:30——17:30,中间休息1小时,大小周的公司可能就是每天工作时间9:00——17:30,利用这每天少上的30分钟,作为大小周周六的上班时间。
总体来说,保证了每周工作40小时的约定。
第二,公司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度,已经在劳动局备案。针对公司不同的用人形式,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备案不同的工作时间,只要总的工时制度不超,这种情况一般劳动局都是批准执行,所以,虽然公司实行的不是正常的工作作息时间,但是还是会得到支持的。
第三,员工的加班费已经在工资里体现。有些公司,工作时间已经超出了界限,为了保证合规合法,就会在公司里拿出一部分作为加班费,你表面上看是5000元工资,但是对于公司来说,有1500元是加班费的工资,你找单位要加班费,他说早已经在工资里兑现了,一句话怼得你无话可说。
说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表达,每一个能这样设置工作制度的公司,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方法规避出有可能的风险,一个要生存的公司,是有很多种求生欲的,这仅仅只是一个方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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