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药物的(通用名、商品名和化学名)

财经网编2023-03-09 11:253260

药物的命名:(通用名、商品名和化学名)1、药品的通用名

(1) 药品通用名也称为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使用的名称。

(2) 一个药品只能有一个通用名,药品通用名是新药开发者在新药申请过程中向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名称,药品的通用名也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名称。

(3) 药品通用名是所有文献、资料、教材以及药品说明书中标明有效成分的名称,且不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4) 我国药品的中文名的命名依据是《中国药品通用名称》,英文名称来自《国际非专利药名》,中文名尽量和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译和意译相结合,以音译为主。如“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等。

2、药品的商品名

(1) 含有相同药物活性成分的药品,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生产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商品名。

(2) 药品的商品名是由制药企业自己选择的,只能由该药品的拥有者和制造者使用,而且它可以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

(3) 同一药品,每个企业应有自己的商品名,不得冒用、顶替别人的药品商品名称。

(4) 药品商品名在选用时不能暗示药物的疗效和用途,且应简易顺口,如“白加黑”、“泰诺”等。

3、药物的化学名

(1) 为了准确的表述药物的化学结构,通常使用其化学命名。

(2) 化学名称可参考国际纯化学和应用化学会(IUPAC)公布的有机化合物命名原则及中国化学会公布 的“有机化学物质系统命名原则”进行命名。

(3) 基本原则是从化学结构选取母体,将母体以外的其他部分作为取代基,注意手性化合物也需要规定其立体构型或几何构型。如“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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