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分辨道路交通标线,虚实线,信号线?
道路交通标线按形态可分为以下四类:a) 线条,标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b) 字符标记,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c) 突起路标,固定于路面上,起标线作用的突起标记块,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用来标记中心线、车道分界线、边缘线,也可用来标记弯道、进出口匝道、导流标线、道路变窄、路面障碍物等。;d) 轮廓标,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的边界,沿着公路前进的方向左、右侧对称连续设置。按设置条件,轮廓标可分为埋设于路面和附着式两种。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a) 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b) 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c) 警告标线,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或采取应变措施的标线。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a) 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b) 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c) 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a) 线条标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b) 字符标记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c) 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体。d)路边丝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标线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指示标线是指示车行道、行驶方向、路面边缘、人行横道等设施的标线。包括: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超车。通常指示机动车驾驶人靠右行驶。线为黄色虚线。2、车行道分界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线超车或变更车道行驶。线为白色虚线。3、车行道边缘线用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来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线为白色实线。